反向連結 · 巡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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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3 筆
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中的省級行政機構名稱。[[明代]]在各行省設置布政使司,作為地方最高行政機關,設布政使一人為最高首長,主管一省之戶籍、田賦、錢糧、驛遞、訴訟、科舉、軍需等民政與財政事務。 [[清代]]沿用此制,布政使司成為[[省]]與[[府]]、[[州]]、[[縣]]之間的重要行政層級,負責監察地方政務、協調賦役、傳達中央政令。其組織龐大,屬官有左
更新:2026/6/5
大清會典
## 《大清會典》 《大清會典》是[[清朝]]官修的行政法典,彙編了中央及地方各級衙門的組織、職掌與辦事規則。全書以[[官制]]為綱,詳載各機關之職能、屬官、[[儀制]]、文書程式等,為清代國家運作的重要制度依據。 ### 編纂歷史 會典之體始於[[明會典]],清初沿襲其例。[[康熙]]年間首修,歷[[雍正]]、[[乾隆]]、[[嘉慶]]及[[光緒]]五朝續
更新:2026/6/5
清廷
清廷指清朝(1644‑1912)時期的中央政府與皇室機構,負責管理全國政務、軍事、經濟與外交等事務。[[皇帝]]是清廷的最高領袖,透過內廷與[[內閣]]處理日常政務;[[六部]]則負責執行相關法令。地方行政方面,清廷在各行省設立[[總督]]、[[巡撫]]等官員,以確保政令暢通與社會秩序。清廷的決策往往涉及重大改革,如[[康熙]]年間的攤丁畝制度、[[雍正]]
更新:20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