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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雞

烏骨雞(Silky fowl),又稱絲羽烏骨雞、武山雞、竹絲雞、烏雞,家雞的一個品種,是中國的藥用珍禽之一,亦有人飼養作觀賞用途。牠的發源地在中國江西泰和武山北岩汪陂村,故又名武山雞。人稱竹絲雞為「十全」:「紫冠、綠耳、白絲毛、藍纓子、鬍子、五爪、毛腳、烏皮、烏骨、烏肉」。 中華食補文化認為烏骨雞的營養與滋補遠勝一般家雞,《證類本草》、《本草拾遺》、《本草綱目》均載其作用,烏骨雞主營養成分為:蛋白質、維生素A、B群、E、磷、鐵、鉀、鈉、鋅、硒,及黑色素美拉寧等。皮、肉、骨皆呈黑色。為馬可波羅東方見聞錄所形容「有毛無羽」的雞隻,杜甫曾養過烏骨雞,婦科中藥「烏雞白鳳丸」以此為原料製成。 用烏雞肉做的汽鍋雞 參見 雞湯 人參雞湯 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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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雞

概述

烏骨雞(Silky fowl),又稱絲羽烏骨雞、武山雞、竹絲雞、烏雞,家雞的一個品種,是中國的藥用珍禽之一,亦有人飼養作觀賞用途。牠的發源地在中國江西泰和武山北岩汪陂村,故又名武山雞。人稱竹絲雞為「十全」:「紫冠、綠耳、白絲毛、藍纓子、鬍子、五爪、毛腳、烏皮、烏骨、烏肉」。

中華食補文化認為烏骨雞的營養與滋補遠勝一般家雞,《證類本草》、《本草拾遺》、《本草綱目》均載其作用,烏骨雞主營養成分為:蛋白質、維生素A、B群、E、磷、鐵、鉀、鈉、鋅、硒,及黑色素美拉寧等。皮、肉、骨皆呈黑色。為馬可波羅東方見聞錄所形容「有毛無羽」的雞隻,杜甫曾養過烏骨雞,婦科中藥「烏雞白鳳丸」以此為原料製成。

用烏雞肉做的汽鍋雞 參見 雞湯 人參雞湯 註腳

歷史淵源

烏雞之名見於中國古代禽畜與本草文獻,所指主要為烏骨雞一類,其以羽、皮、肉、骨皆呈黑色而得名,並因產地與品系分化,逐漸形成武山雞、竹絲雞等別稱。就歷史脈絡而言,烏雞最遲至唐宋時期已受醫家與食療著作重視,《證類本草》及《本草拾遺》等文獻對其藥食價值多有記載,顯示其不僅是地方性家禽,也已進入傳統醫藥知識體系。至明代《本草綱目》更延續其補養功效的說法,使烏雞在後世食補文化中地位漸趨穩固。由於其黑色外觀與「烏」字形象,在民間信仰與道教語境中亦常被賦予辟邪、納吉或與五行德性相應的象徵意涵,遂由一般家禽而兼具禮俗與象徵功能。

主要內容

烏雞,又稱烏骨雞、絲羽烏骨雞、武山雞或竹絲雞,原為中國家雞的重要品種之一,兼具食用、藥用與觀賞價值。其原產地一般認為在江西泰和武山一帶,因羽、皮、肉、骨多呈黑色而得名,民間並以「十全」概括其特徵,指紫冠、綠耳、白絲毛、藍纓子、鬍子、五爪、毛腳、烏皮、烏骨、烏肉等。自傳統本草以來,烏雞常被視為滋補食材,見於《證類本草》、《本草拾遺》及《本草綱目》等文獻,反映其在食補文化中的地位。其黑色表徵亦使之在民俗與醫藥觀念中具有特殊象徵,並衍生為婦科常用方劑如烏雞白鳳丸的主要原料。

相關典籍

相關典籍對烏雞的記載,主要見於本草與類書系統。《證類本草》及《本草綱目》皆收錄烏骨雞,詳述其「烏皮、烏骨、烏肉」等形質特徵,並以之入藥,強調其補益與療疾之用。明清以降醫書多沿襲此說,將烏雞視為藥用珍禽,尤與婦科調養關係密切。另一方面,地方志與養禽文獻亦記其原產江西泰和武山一帶,反映其由地方物種逐步進入全國知識體系的過程。至於道教文獻,烏雞雖非經典神祇名目,然在祭儀與齋醮語境中,常以黑色家禽象徵陰性、北方或水德,與五行觀念相互聯繫,故其文化意義不僅限於食療與畜養,更涉及陰陽五行的象徵秩序。

文化影響

在道教與民間信仰脈絡中,烏雞常因其通體烏黑、雜具異相而被賦予超常象徵,與「玄」之色彩及北方、水德、陰性等觀念相互連結,並進一步滲入祭祀、禳解與養生語彙之中。其黑骨、黑皮、黑肉的外觀,使之不僅成為食補材料,也成為辨識「異類」與「靈驗」的重要文化符號;在部分地方傳說裡,烏雞更被視為具有辟邪、祓瘟或助產等功用。至明清以降,烏雞進一步納入本草學與食療文化,與婦科調理、補虛養血等觀念緊密相連,形成兼具宗教性、醫療性與日常性的文化意義。此一現象顯示,道教宇宙觀並非僅塑造神明系譜,亦深刻影響對動物特徵的詮釋方式,使烏雞由一般家禽轉化為承載陰陽、五行與療養想像的文化媒介。

學術專區

  • 藝術學研究所
  • 漢代房中術的理論與實踐探微
  • 臺灣大學人口與性別研究中心 - 女學學誌

LIUS 學術補證札記

學術等級

  • 學術等級:B-
  • 補證狀態: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 節點類型:神祇節點
  • LIUS-ID:LIUS-NODE-EE2AAA06D83C
  • 整理批次:academic_uplift_v1_20260629T161356Z
  • 方法聲明:本段依既有站內正文、站內論文關聯、LIUS 版本治理資料與可見來源訊號整理;不新增不可核查的書目。

典據與補證

  1. 本批次尚未找到可直接連結的 站內論文關聯;補證以既有正文、站內典籍標記與來源訊號為主,並標為「source_citation_supported」。

站內互讀:中國、《本草拾遺》、唐宋、地一、典籍、方志、助產、道教、神祇、寶誥。

本節點的補證採取「先列可見材料,再標示引用邊界」的方式處理。可直接回查的材料包括:《證類本草》、《本草拾遺》、《本草綱目》。相關概念或互讀詞包括:中國、《本草拾遺》、唐宋、地一、典籍、方志、助產、道教。這些材料只支撐本札記的定位、分類與研究問題,不自動構成逐句校勘結論;若用於正式論文,仍應回到原書、影印本、頁碼、卷次、論文原文或田野紀錄核對。

可引用範圍

本節點可作為「烏雞」的站內學術札記引用入口。引用時可以使用 LIUS-ID、版本雜湊與本頁 URL 追蹤版本,但不得把本頁當成唯一權威來源;凡涉及年代、卷次、派別歸屬、儀式流程、人物譜系、醫療或修煉效果,必須回到原典、論文或可查田野資料。

補證後判讀

就道教研究而言,「烏雞」不應只作孤立名詞處理,而應放回經典、宮觀、科儀、地方社會與文獻傳承的互證網絡。本站補證的重點,是把可見材料、可疑邊界與後續校核任務分開,讓讀者知道哪些內容可暫作導讀,哪些內容仍需查原文或查論文。

補證軸線 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本軸線用來檢查「烏雞」在「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證類本草》。相關術語包括:中國、《本草拾遺》、唐宋、地一、典籍。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烏雞」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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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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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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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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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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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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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烏雞」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本草拾遺》。相關術語包括:道教、神祇、寶誥、祭祀、地方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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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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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烏雞」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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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1:題名、異名與語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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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2:經典、方志、碑刻與田野材料的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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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3:道教史位置與跨傳統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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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4:儀式、制度或信仰實踐中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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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5:術語翻譯、分類與避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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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6: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

本軸線用來檢查「烏雞」在「可引用範圍與不可越界的結論」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證類本草》。相關術語包括:地一、典籍、方志、助產、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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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7: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

本軸線用來檢查「烏雞」在「版本、年代與地域差異」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本草拾遺》。相關術語包括:典籍、方志、助產、道教、神祇。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烏雞」寫成結論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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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18: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

本軸線用來檢查「烏雞」在「與站內論文、節點與書目線索的互讀」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本草綱目》。相關術語包括:方志、助產、道教、神祇、寶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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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補證軸線 19: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

本軸線用來檢查「烏雞」在「後續校勘、頁碼與原文回查任務」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證類本草》。相關術語包括:助產、道教、神祇、寶誥、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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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證軸線 20: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

本軸線用來檢查「烏雞」在「公共知識庫呈現時的責任限制」上的可引用程度。首先,讀者應把本節點視為研究入口,而非取代原典的定本;其次,應確認本頁所連接的詞彙、書名、論文與站內節點是否真的支撐該段判斷。此處的主要互讀材料為:《本草拾遺》。相關術語包括:道教、神祇、寶誥、祭祀、地方信仰。

補證時應優先回答三個問題:第一,這個說法是否能在經典、方志、碑刻、論文、訪談或宮觀文書中找到明確位置;第二,該位置是直接證據、間接比較,還是只提供方法框架;第三,若材料來自不同時代或不同地域,是否需要分開敘述。只有三者都清楚,才適合把「烏雞」寫成結論句。

對本站而言,本段的作用是提升節點的學術可檢查性:把「可暫用的導讀」、「可回查的材料」與「尚待補頁碼或原文的問題」拆開。若後續新增勘誤、canonical 合併或來源補證,應優先更新此軸線,而不是新增重複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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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deity:烏雞 · 最後更新:2026/7/4· 版本:20260704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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