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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祇

拔罪真人

拔罪真人在黃籙科儀中見作大慈大悲拔罪真人或大悲拔罪真人,與救苦、拔度、普度等真人共同受請,功能集中於薦亡、赦拔與聞法受度;現有材料不支持補造獨立生平,也不支持與九幽拔罪天尊直接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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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文鼎稔道學館

拔罪真人

拔罪真人是道教黃籙薦亡科儀中出現的真人稱號。現存材料沒有替祂安排一段從出生、修道到成真的完整傳記,卻清楚留下祂在法事裡如何被稱請:當亡者被薦入齋壇、等待聞經受度時,拔罪真人與一組救苦、拔度、普度真人共同受請,象徵以慈悲之力赦拔罪愆、開通幽途。

完整稱名見作「大慈大悲拔罪真人」

《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卷七設有一份題為「十真人」的申狀。法師在文書中依次申請大慈大悲救苦真人、大慈大悲大慧真人、大慈大悲拔罪真人、大慈大悲拔度真人,以及上清妙行、太極、普度、普濟、左玄、右玄真人。由此可見,「拔罪真人」是便於索引的短稱,原文中的完整稱名是「大慈大悲拔罪真人」。

這段材料最重要的,不是一份孤立的神名表,而是神名所處的位置。申狀開頭說羅酆幽遠、泉曲深重,若沒有恩光便難以通濟;接著才向十真人陳請。換句話說,拔罪真人是在處理亡者幽冥去路的黃籙文書中登場,而不是由一則凡人成仙故事引出。

一紙申狀如何請十真人救度亡魂

申狀向十真人祈請「特傳符命」,並說要以慈悲願力與威神慧光「照燭三途,開明五道」。三途、五道是宗教文本描述眾生死後受苦與流轉的語彙;在這裡,它們共同指向為幽暗中的亡魂開路。

隨後的文字把儀式目的說得更具體:赦拔法會中受薦的一切亡魂,使其積世罪犯與累劫冤愆得以解除,離開幽途,來到壇前聞經聽法,最後「受度更生」。因此,「拔罪」不是人間司法的赦免,也不是對現實因果的保證,而是黃籙科儀為亡者祈求解罪、離苦與受度的宗教表達。

十真人在同一份申狀中共同受請,也說明這場法事不是只由一個神號完成。救苦、拔罪、拔度、普度與普濟等稱名各自突出不同面向,合在一起構成從照破幽暗、赦解罪愆,到聞法受度的完整願景。

另一部科儀寫作「大悲拔罪真人」

《道門通教必用集》卷八〈黃籙九時啟經文〉把黃籙法事分成不同時段。第四時專為齋主所薦的歷代亡親「遷拔魂神,超昇淨界」,道眾持念聖號並轉誦《太上洞玄靈寶無量度人上品妙經》。在一串與救度有關的天尊、真人稱號末尾,文本並列「大慈救苦真人、大悲拔罪真人」。

這裡的「大悲拔罪真人」比「大慈大悲拔罪真人」略短,但核心的「拔罪真人」完全相同,所處的又同是薦亡、誦經與超昇語境。兩種寫法可以互相參照,呈現同一儀式稱號在不同科儀文本中的長短變化;目前材料仍不足以進一步推定固定造像、神誕或獨立廟祀。

不宜與九幽拔罪天尊直接合併

道教救度科儀中另有「九幽拔罪天尊」之稱。兩個稱號都含「拔罪」,職能語彙也相近,但一者稱「真人」,一者稱「天尊」。現有原文沒有提供兩者必然同一的身分橋接,因此不能只因名稱與功能相似就直接合併。較穩妥的讀法,是把拔罪真人視為十真人或救度真人班列中的稱號,把九幽拔罪天尊保留為另一個天尊尊號。

今天如何理解拔罪真人

若從神話人物的角度尋找,拔罪真人的資料顯得簡短;若回到科儀現場,祂的位置便相當清楚。祂不是靠一段傳奇故事被認識,而是在黃籙法事的申狀、誦經與聖號班列中,與其他救度真人一同承接亡魂赦罪、聞法和受度的願望。這也提醒讀者:有些道教神名首先是一個儀式位置,未必都發展出獨立而固定的生平、造像與節日。

參考資料

  1. 《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卷七〈十真人〉,太上執法仙士蔣叔輿編次,維基文庫固定版本(oldid 1330595)。
  2. 《道門通教必用集》卷八〈黃籙九時啟經文〉第四時,卷端題鶴林道士呂太古集,維基文庫固定版本(oldid 109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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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deity:ba_zui_zhen_ren · 最後更新:2026/7/16· 版本:2026071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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