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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大学藏大唐陰陽書補正與葬事擇日研究

著作人李錚0

京都大学藏《大唐陰陽書》補正 與葬事擇日研究 李 錚 日本保存的《大唐陰陽書》經過多位学者的考證,可以確認是唐代初期由 呂才主編的《陰陽書》的日本中世傳本。①《大唐陰陽書》現在僅存三十二和 三十三兩卷,内容為正月至十二月的暦注部分,主要有六個版本。②其中京都 大學藏《大唐陰陽書》卷三十三,③被認為是各版本當中最古老的寫本。該寫 本的上方有朱筆標明的“大禍”、“滅門”字樣。“大禍”、“滅門”是兩種中 古期的葬事凶日,敦煌文書 P.2534《陰陽書·葬事》中有相關的記載和立成法。 關於“大禍”、 “滅門”的立成和意義,作為中古期暦日研究、葬日選擇研究 的一個重要課題,已經受到了研究者們的關注。西澤宥總曾明確指出,《大唐陰 陽書》的“大禍”、“滅門”標註有誤,但未進行具體地分析。④吳羽則在《唐 宋葬事擇吉避忌的若干変化》一文中,根據寫本的内題信息,將該寫本作為探 討唐代大衍暦行用期的大禍、滅門理論的例證之一,但在論述時未考慮到唐代 的大衍暦行用期與日本的大衍暦行用期存在時間差問題。⑤本稿將以京都大學 ①《大唐陰陽書》的相關研究主要有:中村璋八《<大唐陰陽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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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大学藏《大唐陰陽書》補正 與葬事擇日研究

李 錚

日本保存的《大唐陰陽書》經過多位学者的考證,可以確認是唐代初期由

呂才主編的《陰陽書》的日本中世傳本。①《大唐陰陽書》現在僅存三十二和

三十三兩卷,内容為正月至十二月的暦注部分,主要有六個版本。②其中京都

大學藏《大唐陰陽書》卷三十三,③被認為是各版本當中最古老的寫本。該寫

本的上方有朱筆標明的“大禍”、“滅門”字樣。“大禍”、“滅門”是兩種中

古期的葬事凶日,敦煌文書 P.2534《陰陽書·葬事》中有相關的記載和立成法。

關於“大禍”、 “滅門”的立成和意義,作為中古期暦日研究、葬日選擇研究

的一個重要課題,已經受到了研究者們的關注。西澤宥總曾明確指出,《大唐陰

陽書》的“大禍”、“滅門”標註有誤,但未進行具體地分析。④吳羽則在《唐

宋葬事擇吉避忌的若干変化》一文中,根據寫本的内題信息,將該寫本作為探

討唐代大衍暦行用期的大禍、滅門理論的例證之一,但在論述時未考慮到唐代

的大衍暦行用期與日本的大衍暦行用期存在時間差問題。⑤本稿將以京都大學

①《大唐陰陽書》的相關研究主要有:中村璋八《<大唐陰陽書>考》,《日本陰陽道書の 研究》(増補版),汲古書院 ,2000 年, 573-591 頁;山下克明《<大唐陰陽書>の考察― 日本の伝本を中心として―》《平安時代陰陽道史研究》,思文閣出版,2015 年, 338-360 頁;孫猛《日本国見在書目錄詳考》中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 年,1549-1555 頁。 ② 這六個版本分別是⑴京都大学人文科學研究所藏本,⑵天理圖書館吉田文庫藏本,⑶ 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藏島津家本,⑷國立天文台藏本,⑸静嘉堂文庫藏本,⑹國立公文 書館(原内閣文庫)藏本。另外,茨城县的五反田六地藏寺所藏的題為《長曆》的写本 和東北大学圖書館藏題為《長曆》的写本,也被認為是《大唐陰陽書》的残卷内容。大 唐陰陽書的版本研究,請參考注 1 山下克明的論文。 ③ 該寫本的電子版已經公開,參考網址如下:

http://kanji.zinbun.kyoto-u.ac.jp/db-machine/toho/html/C0070001.html?big?1 全国漢籍データベース、2019 年 3 月。 ④ 西澤宥総《敦煌暦学総論:敦煌具注暦日集成》中巻,私人出版,2005 年,576 頁。 ⑤ 呉羽《唐宋葬事擇吉避忌的若干変化》,《中国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歴史研究 所,2016 年第 2 期,95—11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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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大唐陰陽書》卷三十三為主要討論對象,借鑒諸先行研究已取得的成果,

對該寫本進行一些補正和説明,並圍繞著“大禍”、“滅門”的標註問題,進一

步討論中古時期的葬日選擇的變化方向。

一、呂才與《大唐陰陽書》

根據《舊唐書》巻七十九中《呂才傳》的記載,唐代初期的學者呂才奉太

宗之命編修了《陰陽書》五十三卷,歷時十二年,於貞觀十五年刊行,并自序

三篇《敘宅經》、《敘祿命》、《敘葬書》。①《陰陽書》本為民間常見的占卜書,

主要用於日常生活中的占宅、禄命、卜葬等部分,因流派眾多、内容良莠不齊,

單葬書一項就有“百二十家”, 且互相矛盾,於是“太宗以陰陽書近代以來漸

致訛偽,穿鑿既甚,拘忌亦多,遂命才與學者十餘人共加刊正,削其淺俗,存

其可用者”。 ②由於呂才主編的官修《陰陽書》有着這樣的創作背景,這部《陰

陽書》從誕生之初便有了與眾不同的氣質,可以説是反映了唐代初期術數思想

特征的重要書籍。《舊唐書》載,呂才在書中多以典故来質證占術理論,雖然受

到了民間術士的抵制批判,“然頗合經義”,備受讚譽。从這些説法也可以看出,

呂才《陰陽書》代表了当時上層士大夫的主張,是太宗朝重視儒家思想的一个

表現。③

呂才《陰陽書》除了三篇序文外,《玉函山房輯佚書》還收錄了《五行嫁

娶之法》等數條内容,其餘的部分已經散佚。如此一來,日本現存的《大唐陰

陽書》的價值就非常可觀。《大唐陰陽書》的文獻記錄,最早見於《日本国見在

書目錄》五行家的記載:“大唐陰陽書五十一卷,新撰陰陽書五十卷,呂才撰”。

江戸後期的漢學家村尾元融在《續日本紀考證》卷七中寫道:“依唐志呂才《陰

陽書》五十三卷,与王璨《新撰陰陽書》自別,《見在書目錄》以二書爲呂才所

撰,又差其卷数,恐誤。”《舊唐書》經籍志五行類載:“《陰陽書》五十卷,呂

① 《新唐書》三篇序文的篇名為《卜宅篇》、《禄命篇》和《葬篇》。兩唐書收錄的三篇 序文内容基本一致,個別語句文字有所出入。見《新唐書》卷一百零七。 ② 《舊唐書》卷七十九。 ③ 關於呂才《陰陽書》的創作背景和影響,請參考拙稿《呂才の生涯と著作》,《人文学 フォーラム》1 号、名古屋、名古屋大学人文学研究科,2018 年 3 月,219-23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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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撰;《新撰陰陽書》三十卷,王粲撰。”與此矛盾的是,《呂才傳》里仍記載爲

“勒成五十三卷”,《舊唐書》在《陰陽書》卷數上存在前後不一致的問題。而

《新唐書·藝文志》則載:“王璨《新撰陰陽書》三十卷,呂才《陰陽書》五十

三卷。”可見,《日本国見在書目錄》中記載的《新撰陰陽書》五十卷,並非是

王璨的三十卷本,應是呂才的《陰陽書》。至于両唐書中五十一卷和五十三卷的

差別,疑是由於流傳的版本不同,所以有卷数稍有差異。王璨的生平和著作不

詳,羅振玉在《鳴沙石室佚書提要》道:“王璨不知何人,而新志遠列於呂才

書之前。殆為唐以前人。”①這樣看來,王璨撰写的三十卷本的《新撰陰陽書》

或為民間流傳的“諸陰陽書”之一。呂才《陰陽書》因為是官修書籍,故傳入

日本時在書名前加上了“大唐”二字。或又為了與唐代之前的民間陰陽書所區

別,於是加上了“新撰”二字,以至于傳入日本時呂才《陰陽書》被題寫了兩

个書名。以上的推論由於史料的散佚,難以進行詳細的考證。不過可以確定的

是,《見在書目錄》中記載的五十一卷版《大唐陰陽書》和五十卷版《新撰陰陽

書》都應為呂才《陰陽書》。

二、寫本的内題和一些脱漏

京都大学藏《大唐陰陽書》巻三十三的内容是七月至十二月的暦注。寫本

的第一頁題有

大唐陰陽書卅三 下巻 開元大衍 暦注

的字樣。可見本書確實曾經作為大衍暦的暦注被使用過,但具體的使用時

期和範圍等問題還留有疑問。這與《大唐陰陽書》究竟何時傳入日本的問題息

息相關。關於大衍暦注,暦學史方面已有相關研究,在此就不一一贅述了。以

下,本稿將圍繞該寫本的内題,對相關研究的成果進行梳理和討論。

從上面的内題,可以推想出兩種可能。第一種情況是,在唐代的大衍暦實

施期間,該寫本曾作為暦注書被使用,後保持原樣傳入了日本。第二種情況則

① 見《鳴沙石室佚書》、《羅雪堂先生全集》三編、冊五、文華出版公司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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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該書傳入日本之後,在日本的大衍暦實施期間中,曾作為暦注書被使用。

此外,大谷光男在《麟德具注暦(正倉院)と宣明具注暦(敦煌)》①中還有別

的看法:“根據《舊唐書》呂才傳的記載,呂才在麟德二年(665)去世,所以

可以説這本書原本應是麟德暦(麟德二年~開元十六年)的暦注書。”②但是

正如前文所言,呂才《陰陽書》於貞觀十五年(641)年刊行,當時實行的暦 法應為戊寅暦。③李淳風的麟德暦從麟德二年(665)開始使用,至開元十六年

(729)為止,目前中國尚未發現麟德暦行用期的暦注,而已發現的日本在麟

德暦行用期的三件具注暦都跟之後的宣明暦行用期的暦注有很大不同,與《大

唐陰陽書》中的暦注寫法有明顯差距。④開元十七年(730)大衍暦頒布,實施

期間至上元二年(761)為止。山下克明則在正倉院文書中發現了,天平十八

年(746)時有四十張打紙被支領,用作“市原宮陰陽書料”的記錄。由此,

山下認為《陰陽書》應在天平十八年以前,就從唐傳到了日本。天平十八年正

是在唐代實施大衍暦的期間範圍内,如果該説法成立,那麼符合設想的第一種

情況,甚至可以將《大唐陰陽書》傳入日本的時間縮小至開元十六年(729) 至天平十八年(746)之間。⑤不過,單憑一條供給書料的記錄,很難斷定天平 十八年的《陰陽書》到底是不是這本《大唐陰陽書》。⑥

而日本實施大衍暦是從天平宝字八年(764)開始的。在天安元年(857)

時由平安時代的暦學家真野麻呂提議改暦,使用五紀暦以補大衍暦的不足,這

樣兩暦並用的局面持續了 5 年。至貞観四年(862)時改為使用宣明暦為止,大

衍暦在日本一共實施了約 98 年。

京都大學藏《大唐陰陽書》倒數第四頁的奧書中,對本書的轉寫經過,有

詳細記載。

① 《二松学舍大学東洋学研究所集刊》31,2001 年,1-18 頁。 ② 參見前注大谷論文 1 頁。 ③ 大谷光男在論文《貞享暦法の具注暦(陰陽書)について》也意識到了戊寅暦的問題, 對這個論斷做出了說明:“(《大唐陰陽書》)在唐初應是作為戊寅暦的暦注被採用,之 後麟徳暦的暦注應該也是同樣情況。”《東洋研究》155,大東文化大学東洋研究所,2005 年,40 頁。筆者對此持保留意見。 ④ 三份具注暦分別是日本正倉院蔵《天平十八年具注暦》、《同二十一年具注暦》、《天平 勝宝八歳具注暦》。參見注 12 大谷論文,40 頁。 ⑤ 參見山下著書《平安時代陰陽道史研究》,342 頁。 ⑥ 中村璋八在《<大唐陰陽書>考》中認為,這條記錄只能作為“陰陽書”類的書物此時 已經傳到了日本的證明,是否就是《大唐陰陽書》則難以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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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書両巻,以陰陽頭兼暦博士位[従]五位下賀茂保憲朝臣本寫傳也。

奥注云,以春家本上下両卷比校既畢。彼本奥注,嘉祥元年歳次戊辰七月

朔戊午五日壬戌,従六位上暦博士大春日朝臣真野麻呂者。然則数家之説

符合,累代之本不謬。若合他本有錯者,可知佗[他]誤云云。合又件本両

本有,猶為正。両本比校書了。但件本一暦儒家仁宗[仁]統増命五所[師]

家本也。令一年[本]醍醐寺増本,専不可有錯者也。

從這段話可以看出,該寫本本來有兩卷,是以賀茂保憲本為原本抄寫的。

而賀茂本則是源於春家本,即嘉祥元年(848)七月五日由暦博士真野麻呂書寫

的寫本。之後提及的三人仁宗、仁統、増命是宿曜師,五師則是僧職名。也就

是説,最後題名的這位“天文生安倍”在賀茂本的基礎上,還同時參考了五師

家本和醍醐寺本對寫本進行了校正。嘉祥元年正是在日本的大衍暦的行用期内,

春家本《陰陽書》在當時作為大衍暦的暦注書被使用的可能性很高。元慶元年

(877)七月二十二日的太政官符歷可見書名如下:

大衍暦経一巻、暦儀十巻、立成十二巻、略儀奏草一巻、暦例一巻、

暦注二巻

廣瀨秀雄認為, “這裡的‘暦注二巻’就是《大唐陰陽書》的上下二巻。

在大衍暦時期具注暦的制定過程中,這個《暦注》到底如何發揮作用的尚不得

而知,但可以説宣明暦時期的具注暦的暦注都是基於《大唐陰陽書》制定出來

的。” ①從以上資料和論述來看,《大唐陰陽書》曾在日本實施大衍暦的期間,

作為暦注書被用於製作具注暦,而後來的宣明暦時期的具注暦也是基於此書制

定的。

上述兩種情況都有一定的合理性。關於《大唐陰陽書》傳入日本的時間問

題,由於史料不足,到目前為止難以進行更加詳細的界定。所以將該寫本的内

容作為例證引用時,要考慮到這兩個可能性,需要格外注意。除此之外,京都

大學藏《大唐陰陽書》的九月、十月暦注部分,明顯比其他月份要短,存在脱

① 広瀬秀雄《暦》,日本史小百科 5,近藤出版社,1978 年,7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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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的問題。在進一步考察之前,本稿先要對寫本進行一次補正。①經過對比可

得知,九月“庚寅木定”和“癸亥水除”之間,缺少了兩頁(即 32 個干支日),

十月的“甲辰火執”和“辛酉木開”之間,缺少了一頁(即 16 個干支日)。試

補充脱漏的干支日如下:

表 1、九月「庚寅木定」和「癸亥水除」之間的 32 個干支日

15

31

14

30

13

29

12

28

11

27

10

26

9

25

8

24

7

23

6

22

5

21

表 2、十月「甲辰火執」和「辛酉木開」之間的 16 個干支日

15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16

32

16

4

20

4

3

19

3

2

18

2

1

17

1

除了明顯的脱漏頁之外,該寫本的 “大禍”、“滅門”的標註也存在一些

問題。寫本的干支日欄上部,朱筆標註的“大禍”、“滅門”字樣清晰可見。

“大禍”、“滅門”的立成法,可參見 P.2534《陰陽書・葬事》的《滅門大禍

日立成法第十三》(文末附表 3)。關於“大禍”、“滅門”的意義,P.2534《陰

① 山下克明在注 1 論文中也提到了該寫本的九、十月存在缺漏。參見山下論文 34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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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書・葬事》中寫道:“凡葬値用歳月日,滅門大禍者凶”,“凡葬及殯埋、

斬草,日値滅門日者,妨害深重,不可用。若値大禍日者,被劫盗”。可知,

“大禍”、“滅門”為葬事凶日。那麼,西澤指出的《大唐陰陽書》的“大禍”、

“滅門”存在誤標這個問題是否存在呢,誤標的原因何在呢,本稿試與其他版

本的《大唐陰陽書》的標記作對比,分析如下。

由於《大唐陰陽書》的九月和十月存在脱漏,不再適合比較,本稿將七月、

八月、十一月和十二月的“大禍”、“滅門”日列舉如下:

七月

大禍:己巳木收、癸巳水收、乙巳火收、丁巳土收

滅門:乙亥火平、丁亥土平、己亥木平、癸亥水平

八月

大禍:甲子金平、丙子水平、戊子火平、庚子木平、壬子木平

滅門:庚午土收、壬午木收、甲午金收、丙午水收

十一月

大禍:癸酉金収、乙酉水収、丁酉火収、己酉土収、辛酉木収

滅門:丁卯火平、辛卯木平、癸卯金平、乙卯水平

十二月

大禍:戊辰木平、庚辰金平、甲辰火平、丙辰土平

滅門:甲戌火収、丙戌土収、戊戌木収、庚戌金収、壬戌水収

參考附表 3《滅門大禍日立成法第十三》可知,七月的“大禍”、“滅門”

各有一個漏記(即辛巳金收、辛亥金平),八月有一個漏記的滅門日(即戊午火

收),十一月有一個漏記的滅門日(即己卯土平),十二月則有一個漏記的大禍

日(即壬辰水平)。這個漏記並非京都大學藏本獨有,比如,東京大學史料編撰

所藏《大唐陰陽書》中標註的七月、八月、十一月和十二月的“大禍”、“滅

門”日,作為比較列舉如下:

七月

大禍:己巳木收、辛巳金收、癸巳水收、乙巳火收、丁巳土收

滅門:乙亥火平、丁亥土平、己亥木平、辛亥金平、癸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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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

大禍:甲子金平、丙子水平、戊子火平、庚子木平、壬子木平

滅門:庚午土收、壬午木收、甲午金收、丙午水收、戊午火收

十一月

大禍:癸酉金収、乙酉水収、丁酉火収、己酉土収、辛酉木収

滅門:己卯土平、癸卯金平、乙卯水平(缺:丁卯火平、辛卯木平)

十二月

滅門:甲戌火収、丙戌土収、戊戌木収、庚戌金収、壬戌水収

大禍:戊辰木平、庚辰金平、壬辰水平、甲辰火平、丙辰土平

而国立国会圖書館藏《大唐陰陽書》卷三十二的正月到六月,每個月都標

有五個“大禍”、“滅門”日。如此可見,每個月本應都標註五個“大禍”、

“滅門”日,漏記只是抄寫者的疏忽。

此外,一目了然的是,《大唐陰陽書》的“大禍”、“滅門”日即為每個

月的平收之日。P. 3647《葬経》載:“擇却滅門大禍凶日、正月巳亥、二月子

午、三月丑未、四月寅申、五月卯酉、六月辰戌、七月巳亥、八月子午、九月

丑未、十月寅申、十一月卯酉、十二月辰戌”,根據鄧文寛先生的《各星命月

中建除十二客與紀日地支對應關係表》①可知,這些地支日即為每個月的平收

之日。不過,根據 P.2534《陰陽書・葬事》的内容來看,並非是每個平收之日

都是葬事凶日,“大禍”、“滅門”日的成立要綜合年月日的干支來判斷,並

不是每個星命月都有五個“大禍”、“滅門”日。②這應該也是西澤認為《大

唐陰陽書》中的“大禍”、“滅門”標錯了的主要理由吧。

通過以上考察可知,京都大學藏《大唐陰陽書》確實存在脱漏和漏記的問

題。

三、大禍、滅門與魁罡理論

那麼,《大唐陰陽書》中所記載的“大禍”、“滅門”標記有什麼特征,

① 鄧文寛《敦煌天文暦法文献輯校》,江蘇古籍出版社,1996 年,741 頁。 ② 參見西澤著書《敦煌暦学総論:敦煌具注暦日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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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敦煌文書中的記載,又有什麼變化?本節將就平收之日是否是傳統的葬事

凶日、與後來的魁罡理論之間的關係如何等問題展開考察。

如前文所示,《大唐陰陽書》的“大禍”、“滅門”日就是每個月的平收

之日,這與後世的天罡、河魁的説法一致。清代『欽定協紀辨方書』巻四引元

代曹震圭道:“魁罡者、乃月建四殺之辰,平、收之日也。”魁罡即天罡、河

魁,『欽定協紀辨方書』巻四載:“天罡、河魁者,月内凶神也。所値之日百事

宜避。”也就是説,這裡的魁罡不只是葬事的凶日,而是百事皆避。而《地理

新書》卷十載:“推魁罡、六壬式,陽歳月以大吉,陰歳月以小吉,加歳月建,

天剛所臨為滅門,河魁所臨為大禍。即陽歳月前三辰為滅門,後三辰為大禍。

陰歳月前三辰為大禍,後三辰為滅門。”也將天罡(剛)、河魁與滅門、大禍對

應起來了。這就產生了概念上的分歧。就敦煌文書 P.2534《陰陽書・葬事》中

的説法来看,“大禍”、“滅門”只是葬事凶日。而魁罡的避忌更多,是“百

事宜避”,避忌的範圍擴大了。

建除十二客紀日法“建、除、満、平、定、執、破、危、成、收、開、閉”

中的平、收之日是否是傳統的葬事凶日呢?從 P.2534《陰陽書・葬事》中的記

錄來看,並不是這樣的。P.2534 雖然只保留了九月的後半至十二月的部分,其

中除了建日以外,其他紀日作為葬事吉日的描述都有出現。也就是説,平收之

日在南北朝時期或隋唐初期尚不是葬事的凶日。①明確規定了平收之日不是葬

事吉日,則要到了北宋初期。楊惟德《塋原総録》卷三《擇日吉凶法篇第五》

載:“凡葬須合鳴吠、惟避重復、日宿、及建、破、魁、罡、墓絶、干鬼。”

《地理新書》巻十一《擇日吉凶》中則在鳴吠日②之一的“庚寅日”中註道:

“正月七月為復日、四月為天剛(罡)、十月為河魁、正月為建、七月為破、餘

月吉。”也是説明了,葬事要避復日、魁、罡、建、破等日。

葬事避忌的日期增加、魁罡的避忌範圍擴大,這種變化是從什麼時候開始

的呢?吳羽在《唐宋葬事擇吉避忌的若干変化》一文中曾推測,將“滅門、大

① 關於 P.2534《陰陽書・葬事》的年代問題,羅振玉《鳴沙石室佚書提要》中道:“此 卷不知出於何人。初疑為呂才書,乃審諦再三,書迹不類唐人,卷中不諱‘丙’字,必 唐以前人所作。其為王璨所著,抑為吕才傳所謂舊書,盖不可漫定。”《鳴沙石室佚書》, 《羅雪堂先生全集》三編、冊五、文華出版公司印行。 ② 鳴吠日是指,庚午・壬申・癸酉・壬午・甲申・乙酉・庚寅・丙申・丁酉・壬寅・丙 午・已酉・庚申・辛酉十四個干支日。鳴吠日和鳴吠對日(丙子・庚子・壬子・甲寅・ 丙寅・乙卯・丁卯・辛卯・癸卯・甲午)合在一起,被認為是葬事吉日。詳見《地理新 書》卷十一《擇日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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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被等同於“魁罡”始於唐代中期的桑道茂。理由主要有二,一是《新刊陰

陽寶鑒尅擇通書》後集巻三“魁罡”有注云:“与滅門、大禍同日。桑道茂云,

滅門大禍即歳月魁罡,百事忌,与黄道倂可用。”二是《舊唐書》中有記載桑

道茂論述過“時日禁忌”,又見《永樂大典》卷二〇一九七引元代宋魯珍《陰

陽寶鑒尅擇通書》載,“《總聖》,桑道茂論起造”。 《總聖》即《總聖暦》,是

民間流行的時日禁忌書。吳氏認為,這些都直接或間接地説明,桑道茂將滅門

大禍的概念擴而大之,變成了魁罡日。同時,吳氏對京都大學藏《大唐陰陽書》

也進行了考察,認為這裡的“大禍”、“滅門”的標註方法雖然與晚唐五代暦

日中的魁罡一致,但意義上有實質差別,《大唐陰陽書》中的“大禍”、“滅門”

應該是後人所加。①

這個推測很有啟發性,但是這些論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不確定性。首先,

吳氏也注意到了,北宋的楊惟德在《塋原總錄》卷五中,將《總聖暦》劃分到

“偽書”範圍當中,並大加批評。《總聖暦》與《新刊陰陽寶鑒尅擇通書》都屬

於民間流行的常用書,不知具體成的書年代和作者,引用出典混雜,多有穿鑿

附會,内容未必可信。其次,兩唐書中對桑道茂的描述只有隻言片語,關於生

平著述的描寫很不詳細,無法斷定是桑道茂注重的“時日禁忌”到底是不是魁

罡理論。至於《大唐陰陽書》中的“大禍”、“滅門”,確實與後世的魁罡有

很大不同。魁罡的特點是“百事忌”,而《大唐陰陽書》中的“大禍”、“滅門”

日的暦注當中仍然標有詳細的宜忌事項。例如,十一月(滅門)“乙卯水平”註

有“加冠、拝官、結婚、納徴(略)殯埋、斬草吉”;十一月(大禍)“辛酉木

収”註有“移徙、謝土(略)解除、除服吉”,不僅宜忌詳細,還包含了葬事。

接下來,我們藉助敦煌具注暦中魁罡的信息,在考察魁罡的宜忌寫法的同

時,再來梳理一下魁罡進入具注暦的歷程。

P. 3054《乾符三年(876)具注暦》明確標註了“魁罡,不挙百事”。S.P.6

《乾符四年(877)七曜暦》,在魁罡日之下註明了除市賣、下財、結婚以外諸

事皆避。這兩個説法,就比較接近後世的魁罡宜忌寫法了。晚唐五代的敦煌具

注暦當中,多見魁罡之下全部空白或單寫“百事忌”的例子。最早出現魁罡標

註的是 P.3284《咸通五年(864)暦注》。不過,這個魁罡注沒有寫在暦日的上

方,而是寫在了每個月的開篇部分。這時的魁罡日也並非是百事忌,在每個暦

① 參見前注呉羽論文 10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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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下面都有詳細的宜忌説明。西澤指出,在此之前的敦煌暦,從元和四年(809)

到咸通五年的敦煌暦注當中都沒有魁罡標註。①那麼可以説,敦煌暦採用魁罡

理論是從咸通五年開始。考慮到敦煌暦和中原暦的時間差問題,中原暦採用魁

罡理論應早於咸通五年。②

由此可見,京都大學藏《大唐陰陽書》中的“大禍”、“滅門”,暦日宜

忌的寫法仍然保留了魁罡理論被採用之前的唐代暦注的書寫習慣,即咸通五年

以前的暦日書寫習慣。

唐代的宣明暦實施期間是長慶二年(822)至景福元年(892),根據 P.3284

《咸通五年(864)暦注》的内容來看,唐代的中原地區在宣明暦使用期間已經

開始採用了魁罡避忌。但日本的宣明暦的暦注卻沒有使用魁罡,而是繼續採用

了“大禍”、“滅門”。究其原因,推測如下,魁罡理論是民間時日禁忌的一

種,雖然流行開來,但正式受到官方認可,則要到北宋初年官修《地理新書》

的編撰期前后。日本使用的暦経和暦注,應都為唐政府正式刊行的官方書籍,

不採納民間的時日禁忌也属正常。日本的貞観元年(859)由渤海国的使臣帶来

的宣明暦於貞観四年(862)開始被採用,後来由於暦家(賀茂氏)出于政治上

的考慮,開始将宣明暦経典化,禁止了暦法的推陳出新,宣明暦在日本被使用

了八百年以上。③“大禍”、“滅門”的暦注形式也就原樣保留了下来。

① 參見前注西澤著書《敦煌暦学総論:敦煌具注暦日集成》上巻,459 頁。 ② 參見前注鄧文寛著書『敦煌天文暦法文献輯校』701 頁。 ③ 參見前注山下著書《平安時代陰陽道史研究》,338~36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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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3、P.2534《陰陽書・葬事》滅門大禍日立成法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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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記錄

  • 2026-05-07 確認錯誤:文中稱《大唐陰陽書》『日本保存的』、且現存六個版本,但後文又把京都大學藏本視為各版本中最古老的寫本;這裡缺乏明確依據且表述過滿,容易與『僅存殘卷』的性質相衝突。不過更明確的問題是:『呂才主編的《陰陽書》的日本中世傳本』與後文『傳入日本時在書名前加上“大唐”二字』並列,未交代同一文本在日本的書名、卷數與系統關係,敘述上有明顯混亂。 → 正確:原文將《大唐陰陽書》說成日本保存本、並稱其為呂才《陰陽書》的日本中世傳本,後文又提到傳入日本時在書名前加上“大唐”或“新撰”,但未清楚交代書名系統、卷數與版本關係;表述確有混亂與依據不足的問題。
  • 2026-05-07 確認錯誤:『呂才在麟德二年(665)去世,所以可以説這本書原本應是麟德暦(麟德二年~開元十六年)的暦注書』這個推論不成立。作者去世年份不能直接推出書的原始使用期;而且前文已明說《陰陽書》在貞觀十五年(641)刊行,當時實行的是戊寅暦,與『原本應是麟德暦的暦注書』相矛盾。 → 正確:『呂才於麟德二年去世,所以可說此書原本應是麟德曆的暦注書』這個推論缺乏直接證據;而且同段又說《陰陽書》於貞觀十五年刊行,當時使用的是戊寅曆,與『原本應是麟德曆』的說法不一致。
  • 2026-05-07 確認錯誤:『天安元年(857)時由平安時代的暦學家真野麻呂提議改暦,使用五紀暦以補大衍暦的不足,這樣兩暦並用的局面持續了 5 年。至貞観四年(862)時改為使用宣明暦為止』存在明顯年代錯誤。天安元年是857年、貞觀四年是862年,但五紀曆與宣明曆的採用時序、以及『兩曆並用5年』這段敘述與一般年表不符,屬明顯可疑的時間線錯置。 → 正確:此段時間線有明顯錯置嫌疑。天安元年是857年、貞觀四年是862年,但『五紀曆補大衍曆不足』『兩曆並用5年』『至貞觀四年改用宣明曆』的敘述與一般日本曆法沿革不符,年代與制度銜接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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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paper:a425a2d802ac · 最後更新:2026/6/2· 版本:20260602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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