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構建及其意義——史記·太史公自序相關內容解讀
第十一屆漢代文學與思想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2019 年 7 月 311-322 頁 傳統的構建及其意義 ─《史記•太史公自序》相關內容解讀 過常寶 摘 要 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司馬遷追溯了自己史官家族的譜系,並 將孔子撰《春秋》和「五百年必有王者興」的統系聯繫起來,從而為《史 記》的撰述,建構了一個深厚而強大的話語傳統。重新清理這些內容, 對我們理解司馬遷的職事觀念、文化使命意識、撰史方法,都有著重要的 價值。 312 第十一屆漢代文學與思想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一、始祖重黎 司馬遷在〈太史公自序〉中將自己家族追述到遙遠的五帝時代: 昔在顓頊,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唐虞之際,紹重黎 之後,使復典之,至於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 休甫其後也,當周宣王時,失其守而為司馬氏。 顓頊,是五帝之一,五帝在中國文化中都是半人半神的身分。《莊子•大宗 師》云:「夫道……黃帝得之,以登雲天;顓頊得之,以處玄宮。」《呂氏 春秋•古樂》云:「(顓頊)乃登為帝,惟天之合」。五帝在中國文化中具 有發端的意義,它同時也是文化發展的目標,所以,將一個傳統追溯到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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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屆漢代文學與思想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2019 年 7 月 311-322 頁
傳統的構建及其意義
─《史記•太史公自序》相關內容解讀
過常寶
摘 要
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司馬遷追溯了自己史官家族的譜系,並 將孔子撰《春秋》和「五百年必有王者興」的統系聯繫起來,從而為《史 記》的撰述,建構了一個深厚而強大的話語傳統。重新清理這些內容, 對我們理解司馬遷的職事觀念、文化使命意識、撰史方法,都有著重要的 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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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始祖重黎
司馬遷在〈太史公自序〉中將自己家族追述到遙遠的五帝時代:
昔在顓頊,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唐虞之際,紹重黎 之後,使復典之,至於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 休甫其後也,當周宣王時,失其守而為司馬氏。
顓頊,是五帝之一,五帝在中國文化中都是半人半神的身分。《莊子•大宗 師》云:「夫道……黃帝得之,以登雲天;顓頊得之,以處玄宮。」《呂氏 春秋•古樂》云:「(顓頊)乃登為帝,惟天之合」。五帝在中國文化中具 有發端的意義,它同時也是文化發展的目標,所以,將一個傳統追溯到五 帝,就說明了這個傳統具有神聖的價值。《呂氏春秋•序意》載文信侯曰: 「嘗得學黃帝之所以誨顓頊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為 民父母。』蓋聞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凡《十二紀》者,所以紀亂存亡也, 所以知壽殀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驗之地,中審之人,若此則是非可不可 無所遁突」。這一段話是說《呂氏春秋》「十二紀」乃效法黃帝、顓頊,體 現的是鑒往知來、使天人相應、趨吉避禍的理想和法則。這也體現了人們 對顓頊神性品質的理解。
重、黎,從〈自序〉描述可知為顓頊臣子。《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說 重為少皞氏「四叔」之一,與司馬遷無關,司馬遷實際認為黎是自己的始 祖。《國語•鄭語》曰:「夫黎為高辛氏火正,以淳耀敦大天明、地德,光 照四海,故命之曰『祝融』,其功大矣。」韋昭《解》:「淳,大也。耀,明 也。敦,厚也。言黎為火正,能理其職以大明厚大天明、地德,故命之曰 祝融。祝,始也。融,明也。大明天明,若『曆象三辰』也,『厚大地德』, 若『敬授民時』也。『光照四海』,使上下有章也。」則黎有授民時之職, 並且也能夠昌明天地之德,繼承了顓頊溝通天人之職。
司馬遷關於始祖重黎的描述來自《國語•楚語下》:
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亂德,民神雜糅,不可方物……顓頊受之, 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使復舊常,無相 侵瀆,是謂絕地天通。其後,三苗復九黎之德,堯復育重、黎之 後,不忘舊者,使復典之。以至於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而 別其分主者也。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後也。當宣王時,失其官守, 而為司馬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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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話是觀射父答楚昭王問「重、黎使天地不通」之事。觀射父所說,乃 是一種職事傳統的形成。上古職事傳承與家族譜系有吻合之處,兩者並不 能截然分開。在這段話中,譜系不是重點,所以在說及人物時有些含混, 如文中的「重」和「黎」是兩人,若論氏族則需分開來談,「重黎之後」就 有些籠統,程伯休父為誰氏之後亦不清楚。但這一段話談到「司馬氏」,遂 被司馬遷轉接上族譜,並將家族的源頭上溯到重黎。這一轉接雖然含混, 卻隱含著一項重要的文化轉變。
周朝行宗法制度,血緣宗親等級關係和代際傳承成為社會組織的重要 方式,因此,宗族譜系有著重要的意義。周人對宗族譜系的認識有個過程。 在西周剛剛成立的時期,所祭祀的主要是周文王、周武王。如《尚書•洛 誥》云:「予不敢宿,則禋于文王、武王」,「在新邑烝,祭歲,文王騂牛一, 武王騂牛一。」這在《詩經》中也有顯示,如《周頌》中最早的作品〈大 武〉六章所祭祀的除了天地外,主要是周文王和周武王。後來,〈天作〉、 〈思文〉進一步上溯到太王乃至始祖後稷。周天子作為周民族之大宗,有 祭祀始祖的義務,所以,要將宗族譜系追溯到始祖,並使譜系完整。但對 於諸侯而言,他只能祭祀自己氏族之祖,所以譜系只需追溯到受封立國的 那位祖先。
春秋時期,周天子地位下降,各種僭越行為常常發生,諸侯開始嚮往 能有個半人半神始祖,而這原本是周王的特權。比如,楚國一直自稱王, 有與周王分庭抗禮之意。《國語•鄭語》載史伯云:「夫其(楚)子孫必光 啟土,不可偪也,且重、黎之後也……夫成天地之大功者,其子孫未嘗不 章,虞、夏、商、周是也。虞幕能聽協風,以成樂物生者也。夏禹能單平 水土,以品處庶類者也。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周棄能播殖 百穀蔬,以衣食民人者也。其後皆為王公侯伯。祝融亦能明顯天地之光明, 以生柔嘉材者也,其後八姓于周未有侯伯……融之興者,其在羋姓乎?」 這實際上是代楚立言,也可以認為,史伯立於西周春秋之交,敏銳地感覺 到諸侯在文化上的新追求,並代為言之。再如《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記 季劄觀樂,「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遺民乎?不然,何 憂之遠也?』」周初,叔虞被封於唐地,建立晉國。陶唐氏實指堯。季劄這 句話將晉與堯聯繫在一起,但這不是季劄自己的創造。《左傳•襄公二十四 年》載范宣子曰:「昔匄之祖,自虞以上,為陶唐氏,在夏為禦龍氏,在商 為豕韋氏,在周為唐杜氏」。范宣子是晉國執政大臣,也是一個革新人物, 他將自己的祖先追溯陶唐氏,也就是堯時。范宣子的話,也能反映了稱霸 多年的晉國的心態,並對季劄產生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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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對於大多數中原姬姓諸侯而言,他們與周天子共有一個祖先, 無法像楚王那樣別尋始祖。於是,一種新的文化制度幫助他們和某個遙遠 的神靈攜起手來,這就是分野說。我們來看這個例子:
晉侯有疾,鄭伯使公孫僑如晉聘,且問疾。叔向問焉,曰:「寡 君之疾病,卜人曰:『實沈、臺駘為祟』,史莫知之。敢問此何神 也?」子產曰:「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日閼伯,季曰實沈,居於 曠林,不相能也,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後帝不臧,遷閼伯于商 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為商星。遷實沈于大夏,主參,唐人 是因,以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虞。當武王邑姜方震大叔, 夢帝謂己:『余命而子曰虞,將與之唐,屬諸參,而蕃育其子孫。』 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滅唐,而封大叔焉, 故晉為參星。由是觀之,則實沈,參神也。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 為玄冥師,生允格、臺駘。臺駘能業其官,宣汾、洮,障大澤, 以處大原。帝用嘉之,封諸汾川,沈、姒、蓐、黃實守其祀。今 晉主汾而滅之矣。由是觀之,則臺駘,汾神也。」(《左傳•昭公 元年》)
子產這一段話,通過一個夢,為晉的開國之祖叔虞連接上另一個遠古神靈 實沉。實沉在分野理論中為十二星次之一,與二十八宿相配為觜、參兩宿, 分野主晉;臺駘亦是遠古神靈,為汾水神。由此,晉國國君可以依附兩個 神:實沈和臺駘。這兩個神的古老程度可以和周人祖先契相比,滿足了晉 人文化升級的精神需求。春秋是分野制度發達之時,如《左傳•昭公十年》 「今茲歲在顓頊之虛,姜氏、任氏實守其地」之類,差不多覆蓋到所有主 要諸侯國。分野制度,包括對所在地先祖神的祭祀義務,使得諸侯國能夠 擁有自己的神靈,在一定程度可以和周人的祖先神相抗衡。
分野制度,適應了春秋時期天子衰微、諸侯爭霸的歷史現實,體現出 割據狀態下的政治文化的特點。到司馬遷時代,社會形態發生了巨大變化, 宗法制度徹底消失,大一統集權制度基本形成。漢初雖然還有諸侯國,但 其地位大大下降,並走到了自己的盡頭,因此,分野制度的影響力也逐漸 式微。在這個歷史背景下,出現了新一輪祖先追溯情況。從《史記》來看, 新的祖先追溯有如下兩方面的特點:
始祖追溯擴展到在歷史上和當代社會中各主要階層,包括前代諸侯 國,「秦之先,帝顓頊之苗裔」(〈秦本紀〉),「楚之先祖出自帝顓頊高陽」(〈楚 世家〉);蠻夷民族,「匈奴,其先祖夏後氏之苗裔也,曰淳維」(〈匈奴列傳〉), 「越王句踐,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後帝少康之庶子也」(〈越世家〉);歷史 人物,「吾聞之周生曰,舜目蓋重瞳子,又聞項羽亦重瞳子,羽豈其苗裔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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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興之暴也」(〈項羽本紀〉),「英布者,其先豈《春秋》所見楚滅英六,皋 陶之後哉」(〈黥布列傳〉),此外,還有司馬家族的「昔在顓頊」,等等。這 些家世追溯在先秦是很少見到的,它說明社會的主體發生了變化,社會的 政治文化結構也都發生了變化。在《史記》中,我們看到各類人的祖先追 溯大多會被彙聚五帝身上,並進一步彙聚到黃帝身上。韓兆琦說:「中國的 遠古傳說中有所謂『五帝』,即黃帝、顓頊、帝嚳、唐堯、虞舜,司馬遷認 為他們都是一家人。它說顓頊、帝嚳、唐堯、虞舜都是黃帝的子孫,並在 〈五帝本紀〉中給他們一一地排了世序……這種見解的產生,又有它當時 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這就是各諸侯國在互相融合、互相兼併中所造成的 那種逐漸統一的政治趨勢。」1從新文化建設來說,新一輪祖先追溯,體現 了新的社會主體和大一統集權政治的合法性需求。
始祖追溯主要是通過文獻文本的相關性來進行的。如這篇〈自序〉,即
以《國語》材料來推衍自己的家族。但司馬遷與重黎的聯繫僅有「司馬氏」 三個字。《國語•楚語》說程伯休甫為「司馬氏」,是說他的官職發生了變 化,按當時姓氏命名規則,他的後人有可能以司馬為姓氏。但司馬一職並 不始於周宣王時代的程伯休甫,殷商可能設司馬,2至遲到西周初期,《尚書• 牧誓》為周武王伐殷誓詞,《尚書•梓材》為周公冊封康叔于衛的誥辭,兩 文中都提到司徒、司馬、司空。金文中還有「司馬共」、「司馬井伯」的記 載,而共、井伯都是王朝卿士,與程伯休甫並非一族。此外,西周司馬類 別較多,《周禮》所載有大司馬、小司馬、軍司馬、輿司馬、行司馬、都司 馬等,諸侯國還設有「國司馬」。以上不少為出土銘文證實,如西周中期的 豆閉簋銘文所提到的「邦君司馬」即為「國司馬」。春秋時期,司馬一職更 為普遍。在這些司馬職官中,會產生不止一個以司馬氏族。而且,根據《國 語•鄭語》史伯所云,黎為祝融,後有八姓:己、董、彭、禿、妘、曹、 斟、羋,大多已經滅國,當春秋時期,中原妘姓的鄔、鄶等,曹姓的鄒、 莒等尚存,但都已衰落,只有楚王族羋姓一家獨盛。這裡已經將黎之後的 譜系梳理清楚了,司馬遷如要認黎為先人,先得攀連八姓才行。但我們看 到,司馬遷並沒有做到這一點。也就是說,司馬遷及這時對祖先的追溯目 的性很強,但在方法上卻有著相當大的主觀性和隨意性。
二、「世典周史」
在述及西周以降的家族史時,司馬遷說:
1 韓兆琦:〈司馬遷的民族觀〉,《曲靖師專學報》1983 年第 2 期,8-12 頁。 2 王貴民:〈就殷墟甲骨文所見試說「司馬」職名的起源〉,收於《甲骨文與殷商史》(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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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間,司馬氏去周適晉。晉中軍隨會奔秦, 而司馬氏入少梁。自司馬氏去周適晉,分散,或在衛,或在趙, 或在秦。其在衛者,相中山。在趙者,以傳劍論顯,蒯聵其後也。 在秦者名錯,與張儀爭論,於是惠王使錯將伐蜀,遂拔,因而守 之。錯孫靳,事武安君白起。而少梁更名曰夏陽。靳與武安君阬 趙長平軍,還而與之俱賜死杜郵,葬於華池。靳孫昌,昌為秦主 鐵官,當始皇之時。蒯聵玄孫昂為武信君將而徇朝歌。諸侯之相 王,王昂於殷。漢之伐楚,昂歸漢,以其地為河內郡。昌生無澤, 無澤為漢巿長。無澤生喜,喜為五大夫,卒,皆葬高門。喜生談, 談為太史公。(〈太史公自序〉)
重黎之後在周者為程伯休甫,也正是在程伯休甫手裡,「失其守而為司馬 氏」。所謂「守」即重黎「司天」、「司地」、「序天地」之事,也就是溝通天 人,這是宗教性職務,後世稱為天官。重和黎各有側重。重司「天」應指 祭祀、禱祝天神;黎司「地」,或指祭祀、禱告地祇,或指代民禱祝等。《索 引》:「『重』司天而『黎』司地,二氏二正,所出各別,今總稱程伯休甫是 『重』『黎』之後者,凡言『地』即舉『天』,稱『黎』則兼『重』,自是相 對之文,其實二官亦通職,然休甫則『黎』之後也。」程伯休甫,《詩經》 作程伯休父,襲程國君主,程是周畿內諸侯。南朝梁劉昭注《續漢書•郡 國志》洛陽「上程聚」云:「古程國,《史記》曰重、黎之後,伯休父之國 也。」程伯休甫時任朝廷卿士。《詩經•大雅•常武》云:「王謂尹氏,命 程伯休甫,左右陣行,戒我師旅。」《毛傳》:「尹氏,掌命卿氏,程伯休甫 始命為大司馬。」這是說周宣王讓尹氏任命程伯休父為大司馬,隨王征討 徐方,並且大獲全勝。大司馬是最高軍事長官。此次任命是就這次軍事行 動而言,還是一個朝廷常設職務,在《詩經》中並不確切。《國語》顯然認 為這是一個固定的職務。
〈自序〉云:「當周宣王時,失其守而為司馬氏。司馬氏世典周史。」 我們來梳理一下司馬的職事。從《詩經•大雅•常武》來看,程伯休父之 司馬為軍事官員無疑。但大司馬在西周又不止於武事。《周禮•夏官•大司 馬》云:
掌建邦國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國;制畿封國,以正邦國;設儀辨 位,以等邦國;進賢興功,以作邦國;建牧立監,以維邦國;制 軍詰禁,以糾邦國;施貢分職,以任邦國;簡稽鄉民,以用邦國; 均守平則,以安邦國;以小事大,以和邦國。以九伐之法正邦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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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來,大司馬為周王重要佐官,幾乎負責一切國政軍政,地位十分重 要。這些已被出土金文所證實。3除此之外,在金文中還能看到司馬在策命 儀式中擔任「右」的載錄,如:
唯五年三月初吉庚寅,王在周師錄宮。旦,王格大室,即位。司 馬共佑諫入門,立中廷。王呼內史先冊命諫曰……(諫簋)
隹王十又二年三月既望庚寅,王在周,各大室,即位,司馬井伯 右走。王乎作冊尹冊命走……(走簋)
唯王二月既生霸辰在戊寅,王格于師戲大室。邢伯入佑豆閉,王 呼內史冊命豆閉……(豆閉簋)
「右」是引導受策命者接受策命的職事,在策命儀式中較為重要,一般由 朝廷卿士擔任,並非特定性宗教職務。
有學者根據現存各類材料,認定西周地位較高影響較大的異姓史官家 族共有四家:辛氏、尹氏、程氏、微氏。其中辛氏,《左傳》襄公 4 年引魏 絳的話說:「昔周辛甲之為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闕。」尹氏,《逸周書• 世俘》載,武王克殷後返回宗周舉行燎祭,「乃俾史佚繇書於天號」。微氏, 牆盤銘說:「青幽高祖,才(在)微靈處,雩武王既 殷,微史(使)烈祖 乃來見武王。」以上每家都有多種文獻可考,唯有「程氏」,除了司馬遷根 據《國語》記載,自云「世典周史」外,無任何材料可以佐證。4
「惠襄之間」已經是春秋,若以周惠王和周襄王交替之年,則約在西 元前 651 年,當時周王朝有廢立之亂,司馬氏「去周適晉」。晉國史官可知 的有史蘇、卜偃、董狐、史墨、史趙、史龜、周舍等,5並無司馬氏任史官 者。三十年後,晉隨會亦因晉國內部廢立之亂,而逃至秦國。6當此之時, 司馬氏離開晉國入居少梁,此時少梁在秦治下。這一支包括司馬錯(為秦 將)、司馬靳(事武安君白起)、司馬昌(主鐵官)、司馬無澤(漢市長)、 司馬喜(五大夫)、司馬談(太史公)、司馬遷。司馬錯以下這個譜系應該 是司馬遷家族最為切實的家譜,司馬錯是司馬遷能夠追溯到的最遠之祖 先,所以特別述及。司馬氏其他分支有:在衛國之司馬喜(中山相);在趙
3 張亞初、劉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北京:中華書局,1986 年),頁 12-14。 4 胡新生:〈異姓史官與周代文化〉,《歷史研究》1994 年第 3 期,頁 43-58。 5 據樊酉佑:《晉國史官研究》(山西:山西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2 年),頁 9-30,晉 國春秋時期見諸文獻的史官有:孫伯黶、辛有之二子、史蘇、卜偃、董因、史援、董狐、 董叔、董伯、史趙、史龜、史墨、董安于、屠黍、周舍。
6 隨會與司馬氏無關,司馬遷只是以「隨會奔秦」作為一個時間節點提出來。詳見張勝發:
〈「隨會奔秦」與「司馬氏入少梁」〉,《渭南師專學報》1993 年第 4 期,頁 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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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之司馬凱(以劍術顯)、司馬蒯聵(可能是〈刺客列傳〉中的蓋聶)、司 馬卬(受項羽封)。由這個譜系可以看出,在春秋戰國乃至漢初,司馬氏無 任史職者。司馬談所謂「後世中衰」,或即指春秋戰國乃至漢初司馬氏無任 史職的事實。
由上可知,所謂「司馬氏世典周史」,實際只是司馬遷根據《國語》「其 在周,程伯休父其後也。當宣王時,失其官守,而為司馬氏」一句推斷出 來的,並無實據。司馬遷之所以勉強將自己的祖先追溯到程伯休甫,追溯 到重黎,就是為了強調自己家族的天官或史官傳統的原生性。
下面我們根據《自序》來看看司馬遷對天官和史官的認識。從「失其 守而為司馬氏」這一句話來看,司馬遷似乎認為司馬氏的史官與重黎的天 官頗有不同。天官的主要職責是「世序天地」,也就是溝通天人,包括祭祀、 災異、祝告、敬授民時、禮樂等,為早期宗教性職務,亦即巫史。那麼, 司馬遷所理解的史官有何職責呢?我們可以從當時的史官體制來看這個問 題。有學者總結西漢太史的主要職責大致有九項:一,掌天時、星曆,議 造曆法,頒行望朔,奏時日禁忌;二,主持並參與多種祭祀儀式;三,禮 樂損益,音律改易;四,隨從封禪,事鬼神;五,掌管天下郡國計書;六, 掌術數算學與課試蒙童;七,記錄災異;八,掌靈臺,候日月星氣;九, 掌明堂、石室檔案圖籍。7比較起來,其中天時星曆、主持祭祀、記錄災異、 候日月星氣等,也都是陰陽鬼神之事,也就是說,後世史官亦有「序天地」 之職,所區別者大約在兩點:一是早期的「序天地」有著崇高的地位,《史 記•天官書》所謂「昔之傳天數者,高辛之前,重、黎」,因其職事關係到 人類的生存、規範和意義,是一項神聖的事業。而到了後代,「文史星曆, 近乎卜祝之間,固主上所戲弄,倡優畜之,流俗之所輕也」(〈報任安書〉), 天官之職已完全衰落,為統治者所蔑視;二是後世太史與重黎之「序天地」 相比,多了文獻載錄和保存等事。大約由於以上兩個原因,司馬遷才有「(程 伯休甫)失其守而為司馬氏,司馬氏世典周史」這個奇怪的說法。這其中 既有對巫史地位衰落的悲歎,也有對巫史職事的執著,體現了一種複雜的 心態。
從這個家族譜系來看,司馬談是司馬氏第一個史官。史官這一職事, 在西周春秋時期達到高峰,文化地位十分突出。戰國時期,一些諸侯國甚 至大臣也還設有史官,如秦昭王與趙惠文王澠池會盟時,有秦禦史記錄曰: 「某年月日,秦王與趙王會飲,令趙王鼓瑟。」(《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趙王亦有史官跟隨、記錄。但秦一統天下,不但「史官非秦記皆燒之」(《史
7 以上參見牛潤珍:《漢至唐初史官制度的演變》(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 年),
頁 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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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秦始皇本紀》),《秦記》及其他撰述活動也都戛然而止,史官職事斷絕。 各類文獻上所謂「史」,基本上都是「吏」。東漢衛宏的《漢舊儀》記載:「舊 制尉皆居官署……更令吏曰令史,尉吏曰尉史,丞吏曰丞史」。8其中令史一 職,據秦簡,除執掌文書、監督倉嗇夫與代理官嗇夫外,還有監督穀物芻 稿出入倉、巡查府庫、負責上計事務、參與司法程式和行廟等,顯然是個 事務性吏職。漢代從朝廷到各級衙門,都設有令史一職,參與禮儀和祭祀、 護駕、宣詔、舉謠言等,雖然承擔了不少史官職事,但職位低下。9此外, 其他職務也代行史事,如《史記•張丞相列傳》載:「張蒼為計相時,緒正 律曆。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因故秦時本以十月為歲首,弗革。推五德之 運,以為漢當水德之時,尚黑如故。吹律調樂,入之音聲,及以比定律令。 若百工,天下作程品。至於為丞相,卒就之,故漢家言律曆者,本之張蒼。」 可見秦及漢初,史事分散,並無先秦意義上的專任史官。
唐初魏徵所撰《隋書•經籍志序》曰:「至漢武帝時,始置太史公,命 司馬談為之,以掌其職……談乃據《左氏》、《國語》、《世本》、《戰國策》、 《楚漢春秋》,接其後事,成一家之言。」太史的長官是太史令。《後漢書• 百官志》曰:「太史令一人,六百石。」自注曰:「掌天時、星曆。凡歲將 終,奏新年曆。凡國祭祀、喪、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時節禁忌。凡國有瑞 應、災異,掌記之。」由此看來,漢代太史的職責與春秋之前史官相仿, 仍以溝通天人和文獻職事為主,屬天官。這可能與漢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的 天命觀及改正朔等建議有關。可以斷定,司馬談是漢代第一史官,也是司 馬家族的第一個史官。傳統對於史官這樣悠久的職業來說,是十分重要的, 而缺少這樣的傳統會使得司馬談父子深感不安。司馬談說:「余先周室之太 史也。自上世嘗顯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後世中衰,絕於予乎?汝復為 太史,則續吾祖矣。」(〈太史公自序〉)這句話不但要為自己追溯一個傳統, 還體現了延續這個傳統的激切心情。
三、王道統系
司馬遷對重、黎的追溯,一方面體現了中央集權的大一統制度之文化 建設,但更重要的是為自己的職事尋找到一個悠久而神聖的傳統,但如我 們上面所看到的,司馬遷這個追溯其實是很勉強的,難以說服他人,也難 以說服自己。所以,司馬遷還有另一個譜系以支持自己的史官事業:
8 孫星衍等輯,周天遊點校:《漢官六種》(北京:中華書局,1990 年),頁 82。 9 以上參見苑苑:《秦漢部分史職研究─以尹灣漢簡為考察基點》(河北:河北師範大學碩
士學位論文,2014 年),頁 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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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孔子卒後至於今五百歲, 有能紹明世,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 之際?」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讓焉。(〈太史公自序〉)
在這段話裡,司馬遷將自己的《史記》著述看成是繼承孔子的《春秋》事 業,而不是歸之於重、黎的傳統。這其中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首先, 孔子所撰《春秋》是年代史書的直接源頭,而重黎傳統並沒有這樣的史書 傳世。其次,司馬遷認為《春秋》涵蓋了重黎天官職事,他說:「夫《春秋》, 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 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所謂王道, 在儒家看來也就是天道。再次,孔子《春秋》也在一個神聖譜系或傳統之 中。所謂「自周公卒五百年而有孔子」實來自孟子的「五百年必有王者興」 之說:
由堯舜至於湯,五百有餘歲,若禹、皋陶,則見而知之;若湯, 則聞而知之。由湯至於文王,五百有餘歲,若伊尹、萊朱,則見 而知之;若文王,則聞而知之。由文王至於孔子,五百有餘歲, 若太公望、散宜生,則見而知之;若孔子,則聞而知之。(《孟子• 盡心下》)
孟子在這裡構建了一個既不同於宗法也不同於職事的王道傳統,10它所謂 「王」,並非指現實的君王,而是文化締造、道統傳承之「王」,孔子以「素 王」身分傳承這個統系,這個統系的標誌就是《春秋》。司馬遷在論及《春 秋》之功用時引用董仲舒的話云:
周道衰廢,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 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錶,貶天 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太史公自序〉)
這一神聖的社會裁決權力和支持這一權力的統系,對司馬遷有著巨大的吸 引力,他所謂「孔子卒後至於今五百歲」,所謂「意在斯乎」,就是對這一 傳統的自覺體認,這不是一般的精神認同,而是一種真切的身分認同,也 就是說,司馬遷確切地認為自己就是那個五百年一出的「王」。這一傳統由 於沒有宗族血緣或職事傳承的關係,對司馬遷確認自己的事業,能有更為 直接的激勵,也能彌補單薄的家世溯源給自己帶來的缺憾。
10 關於王道統系的論述,參見拙著:《原史文化及文獻研究(修訂本)》(北京:中國社會科
學出版社,2016 年),頁 241-242。
傳統的構建及其意義─《史記•太史公自序》相關內容解讀 321
但「五百年必有王者興」的統系,似乎也只能在戰國時代說說,漢代 皇帝以天子的名義一統天下,因此,他既是俗王,也是聖王,所以有壺遂 之問:「孔子之時,上無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斷禮 義,當一王之法。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職,萬事既具,鹹各序其宜, 夫子所論,欲以何明?」而對於這樣的疑問,司馬遷也只能唯唯否否,顧 左右而言他。這說明,在集權政治背景下,這個王道統系是無法存在的, 更何況去實踐、延續它。司馬遷的唯唯否否,也流露出對這個統系的猶疑, 也許正是如此吧,司馬遷才同時認同兩個傳統,它們相互補充,相互支持, 給人以更踏實的感覺。
司馬遷出任史官以來,常要侍從漢武帝巡幸,參與多種祭祀活動,制 定太初曆,備皇帝諮詢,等等。這些都是史官本職,司馬遷似乎都不甚在 意。因為,這些職事只是職事,在漢代官員序列中,史官地位低下,話語 權非常有限,這些從前的神聖事務,在漢武帝時代,只能等同於倡優之事。 司馬談父子在古代巫史傳統的末端,悲哀盛時不再,而對曾經有過的輝煌 滿懷憧憬,他們不認可自己在朝廷序列中的地位,轉而認同這個悠遠的神 聖傳統,並期望從《春秋》那裡尋求天道之擔當。司馬遷將自己的家世追 溯到重黎,這是強調自己的職事有一個神聖的傳統,是天命的代言人,它 是一個很高的起點,也是某種精神皈依;將自己的《史記》撰寫追溯到孔 子《春秋》,這是強調史官裁決天下的權力和責任,是一種切合社會發展的職 事實踐。家族世系和王道統系上的歸屬,能賦予司馬遷某種神聖權利,使得 他獲得一份具有超越歷史的自信心和責任感。具體而言,巫史傳統賦予司 馬遷話語權的合法性,而孔子《春秋》則給予他獨特的話語方式。
相對於改曆、封禪、從巡等,司馬遷特別在意《史記》編撰,他對壺 遂說:「廢明聖盛德不載,滅功臣世家賢大夫之業不述,墮先人所言,罪莫 大焉。」(〈太史公自序〉)其實,傳統史官雖然有載錄之職,但並不撰史, 撰史的只有孔子。而《史記》亦非只載錄盛德和功業,它有著更為高遠的 理念和更為激烈的態度。如顓頊使重黎「絕地天通」,並認為顓頊之道「所 以紀亂存亡也,所以知壽殀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驗之地,中審之人,若 此則是非可不可無所遁突」,這是自歷史和天人兩個層面,說明巫史的絕對 權威和至上價值;而孔子作《春秋》所顯示的價值審判之至上「王道」,以 及其「文成數萬,其指數千。萬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於孔子而言,可 謂立言以不朽。這幾個加起來,就是司馬遷所謂「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 變,成一家之言」(〈報任安書〉)。司馬遷的《史記》在諷刺漢代皇帝這一 點上可謂不遺餘力。東漢明帝說:「司馬遷著書,成一家之言,揚名後世。 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刺譏,貶損當世,非誼士也。」(班固《文選•典 引序》)三國魏明帝在與王肅談論《史記》時說:「司馬遷以受刑之故,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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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隱切,著《史記》非貶孝武,令人切齒。」(《三國志•魏志•王肅傳》) 甚至到清代的王夫之也說:「司馬遷之史謗史也,無所不謗也。」又說:「司 馬遷挾私以成史,班固譏其不忠,亦允矣。」(《讀通鑒論》)他們關於《史 記》為謗書的判斷是不錯的,但說其「受刑之故」,則不夠準確,實際上, 司馬遷理解孔子著《春秋》就是為了「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其作史 的姿態就是「當一王之法」,就是裁決當世,因此,司馬遷作「謗書」與繼 承孔子王道統系有關,而與「受刑」無必然之關係。
從上我們可以看出,司馬遷將家族的歷史追溯到顓頊、重黎,又主動 承接了「五百年必有王者興」的王道傳統,至少有三個方面的意義:一, 恢復史官的神聖性,重振史官的崇高地位;二,從傳統中為自己的史官職 事尋覓合法性和權威性;三,為自己的《史記》撰寫理念和方法找到歷史 性樣本。因此,司馬遷的家族追溯和職事傳統建構,對於他的史職認識和 實踐,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徵引文獻
專著
過常寶:《原史文化及文獻研究(修訂本)》,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16 年。
牛潤珍:《漢至唐初史官制度的演變》,河北: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 年。 孫星衍等輯,周天遊點校:《漢官六種》,北京:中華書局,1990 年。 張亞初、劉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北京:中華書局,1986 年。
期刊論文
韓兆琦:〈司馬遷的民族觀〉,《曲靖師專學報》1983 年第 2 期。 胡新生:〈異姓史官與周代文化〉,《歷史研究》1994 年第 3 期。 張勝發:〈「隨會奔秦」與「司馬氏入少梁」〉,《渭南師專學報》1993 年第
4 期。
王貴民:〈就殷墟甲骨文所見試說「司馬」職名的起源〉,《甲骨文與殷商史》,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年。
學位論文
樊酉佑:《晉國史官研究》,山西:山西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2 年。 苑苑:《秦漢部分史職研究─以尹灣漢簡為考察基點》,河北:河北師範
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4 年。
校對記錄
- 2026-05-07 確認錯誤:將顓頊稱為『五帝之一』及相關上古神話敘述基本可接受,但文中說『周朝行宗法制度,血緣宗親等級關係和代際傳承成為社會組織的重要方式,因此,宗族譜系有著重要的意義』這一概括雖不算錯誤,但後文把『分野制度』說成是『新的文化制度』且能讓諸侯擁有與周人祖先神相抗衡的神靈,表述過於推衍,缺乏明確史實支撐,屬明顯不合理的結論 → 正確:該表述屬於將周代分野觀念與地方神祇、諸侯國政治文化關係作概括性解讀,雖有推論成分,但不能直接判定為明顯不合理。分野說在先秦兩漢文獻中確實與天文、政治秩序及地域分配相關,地方祭祀與諸侯國的象徵性神靈建構
- 2026-05-07 確認錯誤:文中說『實沉在分野理論中為十二星次之一,與二十八宿相配為觜、參兩宿,分野主晉』,其中『實沉』作為歲星紀年或星次名與『晉』的對應可見於古籍,但將其說成『與二十八宿相配為觜、參兩宿』的表述不準確,『實沈』本是神名與星次相關概念,直接等同於二十八宿配對不夠嚴謹,容易造成張冠李戴 → 正確:『實沈』在傳統天文分野系統中確與晉國相配,常見說法是『實沈之次,晉分野』。原句把『實沉』與『觜、參兩宿』連在一起,屬於對星次/星官對應的簡化表述,雖不夠精確,但不能說完全錯誤;『實沈』本身也確為上古神
- 2026-05-07 確認錯誤:文中說『周初,叔虞被封於唐地,建立晉國。陶唐氏實指堯。季劄這句話將晉與堯聯繫在一起』,其中叔虞受封於唐、建立晉國是對的,但『季劄這句話將晉與堯聯繫在一起』的前提是《左傳》引文中『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遺民乎』,這是推測性解讀,不是原句直接明示,屬於過度延伸,並非明確史實 → 正確:『季劄這句話將晉與堯聯繫在一起』屬解讀性說明,但並非無據。《左傳》相關語境中確有『陶唐氏之遺民』之說,表示晉與堯(陶唐氏)存在歷史—族源聯想。雖然這是後人根據文本作出的推斷性詮釋,但不宜視為明顯錯誤。
◇法緣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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