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樵小學觀探析
成大中文學報 第二十一期 2008 年 7 月 頁 41-70 國立成功大學中文系 鄭樵小學觀探析 陳梅香* 提 要 「小學」一詞所涵括的內容與意義,伴隨中國文化歷史的演變,有著不同的風 貌,因六藝的性質,各朝代學者的認定,多與經術、經義之旨相結合,附屬於六經 之內;值得注意的是,有別於截至當代史家為止的分類方式,南北宋之際的鄭樵 (1104-1162AD),卻將小學類與六藝或六經類分開,成為獨立的一類。因此,本 文嘗試爬梳鄭樵於「小學」一詞的運用與體認,從主旨、內容、依歸與意義等方面 的聯繫,加以思辨釐析,做一深入地探討,總結鄭樵著重文字音韻為解析對象的小 學觀,有承襲《隋書.經籍志》之處,也有個人對於小學原理方面的自得之工。 關鍵詞:鄭樵、小學、聲韻、文字 * 國立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副教授。 41 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一 期 The Study in Xiaoxyé(小學) Concept of Zhèngqiáo(鄭樵) Chen Mei-Hsiang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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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中文學報 第二十一期 2008 年 7 月 頁 41-70 國立成功大學中文系
鄭樵小學觀探析
陳梅香*
提 要
「小學」一詞所涵括的內容與意義,伴隨中國文化歷史的演變,有著不同的風
貌,因六藝的性質,各朝代學者的認定,多與經術、經義之旨相結合,附屬於六經
之內;值得注意的是,有別於截至當代史家為止的分類方式,南北宋之際的鄭樵
(1104-1162AD),卻將小學類與六藝或六經類分開,成為獨立的一類。因此,本
文嘗試爬梳鄭樵於「小學」一詞的運用與體認,從主旨、內容、依歸與意義等方面
的聯繫,加以思辨釐析,做一深入地探討,總結鄭樵著重文字音韻為解析對象的小
學觀,有承襲《隋書.經籍志》之處,也有個人對於小學原理方面的自得之工。
關鍵詞:鄭樵、小學、聲韻、文字
* 國立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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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十 一 期
The Study in Xiaoxyé(小學) Concept of Zhèngqiáo(鄭樵)
Chen Mei-Hsiang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Abstract
Followed up the chinese culture and history changing, the content and meaning of
xiaoxyé(小學) kept different appearance. Usually, the traditional authors thought that the
characteristic of liùyì(六藝) contained with jângshu(經術) or jângyì(經義) and belonged
to liùjâng(六經). The worthy of attention is that zhèngqiáo(鄭樵 1104-1162AD)
separated xiaoxyé(小學) from liùyì(六藝) or liùjâng(六經) and became an independent
article. It contrasted differently with general authors’ recognition and groups. Therefore,
this article would try to sort the term “xiaoxyé(小學)”, and according to its usage and
recognition to think about and analyze it from the connection with option, content,
purpose and meaning. Hope will have a deep discussion on “xiaoxyé(小學)” concept.
Summarize that the xiaoxyé(小學) concept of zhèngqiáo(鄭樵),maybe zhèngqiáo(鄭樵)
should consider the phonology and character more than the others. Not only followed the
thought of “suíshū.Jângjízhï”(《隋書.經籍志》), but also came from his unique ideas of
the xiaoxyé(小學).
Keywords: zhèngqiáo, xiaoxyé, phonology, charac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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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梅香:鄭樵小學觀探析
鄭樵小學觀探析
陳梅香
一、前言
「小學」一詞所涵括的內容與意義,伴隨中國文化歷史的演變,有著不同的風
貌。周朝時,「小學」與「大學」為相對的概念,專指為貴族子弟而設的初級學校,
《周禮》所謂「八歲入小學,十五入大學」,而學習的內容中,六書是六藝中必修
課程之一,爾後,從劉向父子編輯圖書目錄《七略》開始,六藝或六經的分類之中,
多含有「小學」的內容,而收錄概念則不盡相同。
漢朝時,知識的教育與傳播已不再拘限於王公貴族,「小學」的意義,從具體
的學習環境,引伸及於所學內容的指稱,劉向(BC77-6)、劉歆(BC50-23AD)《七
略》一書,針對當時仍可見的圖書進行分類時,第一次把周秦以來的字書以及六書
之學,稱為「小學」,於〈六藝略〉中即明列有「小學」類,爾後班固(32-92AD)
〈藝文志〉加以沿用;1唐代顏師古(581-645AD)注《漢書》時,提出「小學,謂
文字之學也」,2將「小學」意涵解析為文字之學,也可說是著眼於六書性質實屬文
字範疇的直觀聯想。
宋代開始,更明確地以「小學」來「指稱文字、音韻、訓詁之學」,且多為後
代目錄學家或小學家所採用,內容亦多有增廣;但在發展的歷程上,則「處于轉折
的關頭:是停滯不前,還是另找新路,這兩者兼而有之」。3其中,處於南北宋之際
的鄭樵(1104-1162AD),正有不同的思考與處理。然而,相關小學史、文字學史、
1 謝啟昆〈小學考序〉論云:「小學本附群經,漢之七略、藝文,梁隋之七錄、經籍皆然。」詳見謝啟
昆《小學考》(台北:藝文印書館,1974 年),頁 7。
2 詳見班固著、顏師古注、王先謙補注《漢書補注.杜鄴傳注》(台北:藝文印書館),頁 1502。 3 詳見胡奇光《中國小學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年),頁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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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十 一 期
語言學史,或文字學導論性質等方面的論著,如唐蘭、龍宇純、胡奇光、胡樸安、
黃德寬與陳秉新、朱星、鄭振鐸等,4對於鄭樵相關的論述,多著重於六書說內容的
介紹與評議,黨懷興《宋元明六書學.引言》中,已有相關深入的論析。5然以鄭樵
同時標舉六書、七音的用心來說,對於語言文字之學的認知,實有個人獨到之眼光,
但就學者研究所及,綜合論述鄭樵語言文字學成就者鮮少,因此,本文主要針對鄭
樵個人對「小學」一詞的運用與體認為主軸,從主旨、內容、依歸與意義等方面,
做一深入地探討與分析,以凸顯鄭樵個人對於小學原理方面的「自得」之處。6
二、以明經術為主旨
鄭樵在相關的篇章當中,曾不止一次地提到且強調「小學」的重要性,就其主
旨而言,鄭樵在《通志.六書略.序》中明言:
經術之不明,由小學之不振。
蓋鄭樵直接揭櫫小學與經術的深切聯繫關係,提出經術未能解析清楚,乃植因於小
學未能興盛,而這樣的傳統卻自古已然,前人或未曾忘,但後人論及經義,已有所
偏頗,鄭樵云:
後人學術難及,大概有二:一者義理之學,二者辭章之學。義理之學尚攻擊,
辭章之學務雕搜,……要之,辭章雖富,如朝霞晚照,徒焜燿人耳目,義理
4 詳見唐蘭《中國文字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年),頁 21、73-75、《古文字學導論改訂本》 (山東:齊魯書社,1981 年),頁 362-368;龍宇純《中國文字學》(台北:學生書局,1984 年),頁 135-148、387-389;胡奇光《中國小學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年),頁 206-207;胡樸安 《文字學研究法》(台北:西南書局,1990 年),頁 22-24;黃德寬、陳秉新《漢語文字學史》(安徽: 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 年),頁 118-124;朱星《中國語言學史》(台北: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1995 年),頁 310-317;鄭振鐸《中國語言學史》(河北: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 年),頁 289-293。
5 詳見黨懷興《宋元明六書學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 年),頁 1-13。 6 鄭樵〈上宰相書〉自云:「修書不同體,然後為自得之工」、「以其自成一家言,始為自得之書」,詳
見吳懷祺校補編著《鄭樵文集附鄭樵年譜稿》(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2 年),頁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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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梅香:鄭樵小學觀探析
雖深,如空谷尋聲,靡所底止,二者殊途而同歸,是皆從事于語言之末。7
蓋鄭樵提出個人的觀察,認為後代學者多以義理之學或辭章之學,做為解析經義的
主要途徑,然各有尚攻擊、務雕搜等嚴重的缺失,有捨本逐末之嫌,究其本源,實
未能深切掌握個中重要關鍵,鄭樵曾感慨地說:
嗚呼!古者有尉律,所以勑小學也,學童十七已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
得為吏,又以八體試之郡移太史,并課最者以為尚書史,書或不正,輒舉劾
之。……且尉律者,廷尉治獄之律也,古人於獄訟之書,猶不敢苟簡若是, 而況聖人之經乎?8
鄭樵從最不起眼的廷尉之職,以其所司治獄之律,猶謹慎於獄訟之書,其關鍵即在
於誡飭小學,不敢稍有懈怠,由此可推,聖人之經當亦如此才是!
然後代學者未能體會其中精意,鄭樵直指其原因為不辨源流,故云:
是致小學一家,皆成鹵莽,經旨不明,穿鑿蠭起,盡由於此。
未能明辨小學的源流,使得小學成為鹵莽之學,也進而使經術蒙上附會穿鑿的色彩,
且日漸嚴重,漢代時已見其跡,鄭樵評云:
漢立小學,凡文字之家,不明一字之宗。9
鄭樵提出漢代文字之家,已未能明析文字源流,即如文字學大家許慎,鄭樵〈寄方
禮部書〉亦批評「雖知文與字不同」,但「又不知制文字之機」,10 考許慎〈說文
解字序〉云:
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 本,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11
觀許慎所述,重在形義觀點的分析,「依類象形」、「形聲相益」著重字形結合關
係的說解,「物象之本」、「孳乳寖多」著重字義源流發展的解說,故觀鄭樵之意,
7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729。 8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12。 9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3、6。 10 詳見吳懷祺校補編著《鄭樵文集附鄭樵年譜稿》(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2 年),頁 32。 11 詳見許慎著、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台北:黎明文化事業公司),頁 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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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在於指出許慎之功在於明析文與字的差異,但論缺點則未能深入明析文字的制字
原理。
實際上,做為原本即是徵實之學的「小學」來說,以經典釋文為本,鄭樵嚴正
地提出「小學」應當做為明析經術、了解經旨,最強而有力的途徑,這樣的體認與
實踐,與前儒相關體會,並無太大差異,前代學者如東漢許慎《說文解字》的編撰
主旨,也是這樣的意圖;但鄭樵仍以為當代體認與前代的分析皆有所不足,前者主
要在於義理、辭章之學風盛行下,已較未能考鏡源流,多淪為「語言之末」,後者
主要以許慎為批判對象,所以認為有必要再次強調,以及進一步深入釐析小學中文
字的形音義關係。
三、以文字音韻為內容
鄭樵提出「明書者,不可以不識文字音韻」,12其意在於要了解書的內涵意旨,
第一要旨即在於要能明瞭文字音韻,事實上,鄭樵論及「小學」及其相關內容,亦
以文字音韻為主要討論對象,以下從字韻書併舉、書志分類有別加以論述。
(一)字韻書並舉
鄭樵云:
雖曰皇頡制字、伶倫制律,歷代相承,未聞其書,漢人課籀隸,始為字書, 以通文字之學;江左競風騷,始為韻書,以通聲音之學。13
鄭樵論及字書、韻書編著之始由,較為明確的時代已是漢魏時期,編字書的主旨在
於通文字之學,編韻書的主旨在於通聲音之學,但卻也批評云:
皇頡制字,盡由六書,漢立小學,凡文字之家,不明一字之宗;伶倫制律,
12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731。 13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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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梅香:鄭樵小學觀探析
盡由七音,江左置聲韻,凡音律之家,不達一音之旨。14
蓋論及漢代雖然已立「小學」一科,但實情是文字學家未能明析文字的宗旨,音韻
學家亦未能明析語音的內涵,鄭樵於《通志.藝文略.小學類.音韻》中之「三十
六字母圖一卷(僧守溫)」下注云:
中華之韻,只彈四聲,然有聲有音,聲為經、音為緯,平上去入者,四聲也;
其體縱故為經,宮、商、角、徵、羽、半徵、半商,七音也;其體橫故為緯,
經緯錯綜,然後成文,臣所作韻書備矣。釋氏謂此學為小悟,學者誠不可忽 也。15
鄭樵指陳前代韻書只重聲調的缺失,在韻與調的基礎上,且明確提出「七音」之聲,
做為錯綜成文、韻書完備的重要條件;又鄭樵更深入地分析云:
小學主於文字,而字書與韻書背馳。
類例既分,學術自明,以其先後本末具在,……音韻之書,傳於江左,……
其書,可以知其學之源流,或舊無其書而有其學者,是為新出之學,非古道 也。16
此處鄭樵明確地提出,「小學」以文字為主,而論文字的編輯方式,字書與韻書似
乎背道而馳,看不出當中的聯繫,細究鄭樵闡述字書、韻書編輯體製的差異,而云:
《說文》眼學眼見之則成類,耳聽之不成類;《廣韻》耳學耳聽之則成類, 眼見之則不成類。17
蓋鄭樵以《說文》、《廣韻》為例,說明字書、韻書的性質,著重在眼耳等生理器
官訊息接收過程中的差異性,可以說是不滿於前代對字書、韻書論述內容,仍有偏
頗,未達語言文字之精髓,故而具體分析字書、韻書皆以文字為對象,卻各有偏執。
鄭樵兼重字、韻之書,尤其反映在個人發憤讀書與著述之下,鄭樵曾自言:
14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6。 15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586。 16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722。 17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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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為文字之學,以其所得者,作《象類書》、作《字始連環》、作《續汗 簡》、作《石鼓文考》、作《梵書編》、作《分音》之類。18
觀鄭氏所舉內容,實以音韻、文字為主,故此處「文字之學」應為「小學」廣泛地
定義而言,鄭樵曾評論云「韻、字之書極多,雖二、三人亦未易得也」,19可見對
於自己所著之書,正持「自得」之工,鄭樵更肯定地說:
觀樵之《象類書》、《論梵書》之類,則知樵所作《字書》,非許慎之徒所
得而聞;觀樵之《分音》、《類韻》、《字始連環》之類,則知樵所作《韻 書》,非沈約之徒所得而聞。20
藉由與許慎、沈約等前人重要著作的價值,以凸顯個人著作獨特之處,由此益見鄭
樵對於字韻之書所持之態度。
蓋鄭樵已體認到字書、韻書所重漢字形、音一體兩面的特質,因此,要查考釐
析漢字,字書、韻書應一視同仁,不可偏廢,因而鄭樵文字之學的著作,字書、韻
書亦同等重視考量,時時併舉; 孔師仲溫曾針對宋代字書、韻書相副施行的編纂
特色,提出「重修新字書要和新韻書相協,以便相輔相成,這個觀念,恐怕是宋人
所特有的」,21魯國堯教授更從學術史角度考察,提出「三代篇韻」的流變,從詞
語、類書性質各有偏重,到單純為詞語性的字典;22而觀鄭樵所述內容,亦應在學
術風氣「相副施行」的影響下,更深入思索字、韻書相輔相成的用意,針對漢字形、
音結構的雙重特質,提出個人獨特的認知與處理之道。
值此之故,在理念的實踐上,鄭樵於論氏族書籍的性質上,亦歸納分類為三種,
而評云:
18 詳見吳懷祺校補編著《鄭樵文集附鄭樵年譜稿》(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2 年),頁 24。 19 詳見吳懷祺校補編著《鄭樵文集附鄭樵年譜稿》(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2 年),頁 33。 20 詳見吳懷祺校補編著《鄭樵文集附鄭樵年譜稿》(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2 年),頁 38-39。 21 詳見 孔師仲溫〈宋代的文字學〉(收錄於《孔仲溫教授論學集》,台北:學生書局,2002 年),頁
5。
22 魯國堯云:「第一代篇韻中,《切韻》是語詞性的字典,《玉篇》繁徵博引,對古代的名物、典章制 度、以至車服器用,考述往往不憚其煩」、「第二代篇韻中,《廣韻》帶有百科性,而《大廣益會玉
篇》釋義簡要」、「第三代篇韻,《集韻》和《類篇》都是語詞性的字典」;詳見魯國堯《魯國堯語言
學論文集》(江蘇:江蘇教育出版社,2003 年),頁 62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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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梅香:鄭樵小學觀探析
其書雖多,大概有三種:一種論地望,一種論聲,一種論字;論字者則以偏
旁為主,論聲者則以四聲為主,論地望者則以貴賤為主;然貴賤升沈,何常
之有,安得專主地望?以偏旁為主,可以為字書,以四聲為主者,可以為韻 書,此皆無與於姓氏。23
鄭樵批評所舉三類性質的氏族書籍,皆有缺失,其中,講究字形偏旁、語音聲調上
四聲的差異來說,應為字書、韻書的性質,未觸及氏族來源與發展等關鍵,可說更
具體運用文字音韻的理念,加以糾繆舉正。
(二)書志分類有別
又從書志傳統有關圖書的分類來說,班固〈藝文志〉沿用劉向父子「小學」類
的分法,主要以字書與六書為內容,而至隋唐五代時,已賦予「小學」更為豐富的
內涵,魏徵(580-643AD)等人首先把由印度文化影響,而產生聲韻學方面的韻書
著作,列入「小學」範疇之中,《隋書.經籍志.經錄.小學類.後序》即提出:
魏世又有「訓詁、說文、字林、音義、聲韻、體勢等諸書」,24其中,「訓詁、聲
韻、體勢」三項專論字義、字音、字形,「音義」一項則著重形音義三者之間的溝
通,「說文、字林」更是文字學的最早專著,除此之外,《隋書.經籍志》還增加
金石刻文,來反映當代「小學」概念中與文字有關的產物;五代時,劉昫(887-946AD)
等人撰寫《唐書.經籍志》時,再加入《爾雅》一類的訓詁書籍。25
歐陽修(1007-1072AD)編《新唐書.藝文志》時,續增書法書品,且明確地
用「小學」這個術語,指稱文字、聲韻、訓詁之學,26亦當從宋代開始,如王堯臣
(1001-1056AD)等《崇文總目.小學類》末敘釋中,明確提及訓詁、偏旁、音韻、
字書之學,27就承襲與創新來說,歐陽修等人續增與細分的觀點,雖多為後代目錄
23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 24 詳見《隋書.經籍志》(台北:世界書局,楊家駱主編《中國目錄學名著》第三集第一冊,1963 年),
頁 37。
25 以上所述「小學」範圍涵括觀念的遞嬗,主要引自胡奇光《中國小學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7 年),頁 1-3。
26 詳見歐陽修等撰《新唐書》(北京:中華書局,二十四史點校本,1997 年),頁 386-387。 27 詳見王堯臣等編次、錢東垣等輯釋《崇文總目》(上)(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年不詳),頁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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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家所採用,但反觀鄭樵《通志.藝文略》的收錄原則,除了延續歐陽修續增書法、
書品之外,更打破《隋書.經籍志》長期以來四部的分法,直接採用十二類類例分
法,可將相關書志有關小學的內容,列表比較如下:28(ˇ表內容可相應,*表未包括
於小學類中)
【表一 鄭樵《通志.藝文略》「小學」類及其相關書志內容比較一覽表】
通志.藝文略 小學 文字 音韻 音釋 古文 法書 蕃書 神書 * 漢書.藝文志 ˇ * * * * * * * * 隋書.經籍志 ˇ ˇ ˇ * ˇ ˇ ˇ * 石經 舊唐書.經籍志 ˇ ˇ ˇ * ˇ ˇ * * ˇ 爾雅、廣雅 新唐書.藝文志 ˇ ˇ ˇ * ˇ ˇ * * ˇ ˇ ˇ ˇ ˇ * ˇ * * *
崇文總目注
* * *
ˇ ˇ
注:鄭樵〈校讎略〉中,論及書目分類,亦再三地以《崇文總目》為品評對象,故亦列入比較討論。
從【表一】內容來看,鄭樵顯然將自漢代以來即已有的書目,列於「小學」一家,
保持舊有的原貌,而將新出後有的文字音韻等書目,再予以細分;就分類狀況來說,
《隋書.經籍志》論及新出的小學類書目的分類,從所述內容來看,小學類除了漢
代原有六體六書性質的書目之外,主要加入八分書相關的字義訓讀書目、訓詁、說
文、字林、音義、聲韻、體勢等諸書,其次在「體勢」之下附「婆羅門書」,在「音
韻」(即聲韻)之下附「國語」,並且新附加「石經」的內容,29其中「國語」的
書目內容,與鄭樵「蕃書」內容相當;《舊唐書.經籍志》於序中,雖曾於甲部經
類之中,別以詁訓、小學二類,且小學一類,專紀「字體聲韻」,但「小學類」末
了注云:「右小學一百五部,《爾雅》、《廣雅》十八家,偏傍音韻雜字八十六家,
凡七百九十七卷」,30顯然於實際內容中,詁訓類已然與小學類淆混合一;《新唐
書.藝文志》則直接於序文當中刪去「詁訓類」,31但新、舊《唐書》在小學類的
書目中,均未載及有關「國語」等蕃書;《崇文總目》分類雖與《新唐書》多有類
28 表列相關內容,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584-588;班固《漢書》、 魏徵等《隋書》、劉昫等《舊唐書》、歐陽修等《新唐書》(北京:中華書局,二十四史點校本,1997 年),頁 442、243-245、518-519、386-387;王堯臣等編次、錢東垣等輯釋《崇文總目》(上)(上海: 商務印書館,出版年不詳),頁 34-41。
29 詳見魏徵等《隋書》(北京:中華書局,二十四史點校本,1997 年),頁 244-245。 30 詳見劉昫等《舊唐書》(北京:中華書局,二十四史點校本,1997 年),頁 513、519。 31 詳見歐陽修等《新唐書》(北京:中華書局,二十四史點校本,1997 年),頁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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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梅香:鄭樵小學觀探析
似,但未列石經、古文等書目,又增列《經典釋文》等書目,則又為差異之處。
綜上所述諸本藝文志,儘管在內容上迭有增修,但細目的分類,多於序文中說
明,內容上均未明確呈現,因此,與其他諸本藝文志在分類上,鄭樵已然更為明白
確實,而鄭樵捨《爾雅》等訓詁書目未列,應較近於《隋書》,這與鄭樵自云「隋
志所類,無不當理」、「《隋志》最可信」,32或正相關;但「石經」一類,則未
循《隋書》的編次,觀鄭氏對於「石經文字」的態度與處理,則仍以內容性質為主,
散見於經類之中,而更重要之處,則亦別立〈金石略〉,以明金石刻文驗史之用,
此應為鄭氏本人史家見識之故。
而名物訓詁如《爾雅》、《方言》、《釋名》等訓詁性質之書,則列於「經類」
九家中「爾雅」之下,33以為經義訓解之用,且認為「《爾雅》釋六經者也,《爾
雅》明,百家箋注皆可廢」,34又提出「志之大原起於《爾雅》」,35雖亦特別重視
《爾雅》一書,提升釋經的價值,甚而列為史志的來源,做為經史重要的參考對象,
但理念實與歐陽修等史家不同,在《爾雅》的性質上,又另立〈昆蟲草木略〉以闡
析名物之實;因此,從石經文字與名物訓詁等內容來說,顯示鄭樵個人對於名物訓
詁與新興的古文字學,實以釋經、驗史做為重要的參考價值,亦與史家所分有所差
異。
值得注意的是,有別於前代書籍類例的體系,除了打破從前的分法之外,更擴
充大綱共十二類,其中由前代所分「經類」中,提出禮、樂、小學三者,並增加細
目,如使第二級類目成為百家,使第三級類目多至四百三十二種。36鄭樵將「小學」
類與六藝或六經類分開,第一次成為獨立的一類,就「類-家-種」的層次來說,
「小學」一類雖僅為一家,且內容上僅列小學、文字、音韻、音釋、古文、法書、
蕃書、神書等八種,37是十二類當中最少的,然仍與其他經類、禮類、樂類等十一
32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725、726。 33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572-573。 34 詳見鄭樵《爾雅鄭註》(北京:中華書局,叢書集成初編,1991 年),頁 1。 35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總序〉頁 3。 36 詳見錢亞新《鄭樵校讎略研究》(台北:文宗出版社,1974 年),頁 35。 37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721、584-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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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大 中 文 學 報
第 二 十 一 期
類並列,而未附於「經類」之下,除此之外,更於個人自得之工的「通志二十略」
中,明白列載〈六書略〉、〈七音略〉等闡析文字音韻性質的內容,視為典章制度
應重視的對象。
從字韻書並舉、書志分類來說,更加凸顯鄭樵「小學」概念,涵括文字音韻的
主體性思考。
四、六書為依歸
鄭樵於〈校讎略.編次必謹例論〉中明言「小學主於文字」,38明白揭示小學
的關鍵在於文字,而文字的解析又歸本於「六書」,鄭樵《通志.總序》云「皇頡
制字,盡由六書」,可說將六書觀念的出現,直接上溯至倉頡造字時代,以體現「六
書」做為小學重要關鍵之意,進而以六書做為重要的理論依據與指導原則,於是「驅
天下文字,盡歸六書,軍律既明,士乃用命」39,故鄭樵云:
今取象類之義,約而歸於六書,使天下文字無所逃,而有目者可以盡曉。40
這樣的做法,等於有意將原本散落如沙的文字,依一定的理論模型,有序地歸納整
理,可說是非常有科學精神的。
而論其用意,則在於做為小學明析經術以通聖人之道的主要骨幹,鄭樵更進一
步明白指出:
六書明則六經如指諸掌,假借明則六書如指諸掌。41
這可以說是直接從假借觀點闡述通達六經的指鑰,但一般人對於六書,卻已不甚了
了,鄭樵分析道:
38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722。 39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6、3。 40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12。 41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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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梅香:鄭樵小學觀探析
聖人之道惟藉六經,六經之作惟藉文言,文言之本在於六書,六書不分,何 以見義?42
在小學以明經術的前提之下,鄭樵循序漸進地尋本溯源,認為欲曉聖人之道,六經
是重要的表達形式,而六經又是以文言的形式寫成,此「文言」之意,蓋指當代華
美且精心製作、條理細密、文字明白的書面語,書面語的呈現又是一個一個的文字,
因此,要了解這些文字背後的真諦,當以文字本身做為解讀的對象,而解讀的方式
則應歸本於六書的分析,未能理解文字的源流,何以能進一步理解文義?可見得鄭
樵以為理解聖人之道,應經由六書的解析認識開始,才是最根本的方法。
但對於六書的體認與分析運用,前人觀點又不盡然相同,即如文字學大家的許
慎,鄭樵〈寄方禮部書〉亦批評云:
許慎雖知文與字不同,故立以攝字,然又不知制文字之機,故錯說六書也。 43
鄭樵又云:
六書無傳,惟藉《說文》,然許氏惟得象形、諧聲二書以成書,牽於會意, 復為假借所擾,故所得者亦不能守焉。44
蓋鄭樵以為許慎過人之處在於提出文、字有別,但未能與所提六書分類,做進一步
聯繫性的解析,又雖提六書的觀點,以象形、諧聲所得較為具體實際,其餘猶未能
通達,這些都是鄭樵以為許慎未能深切了解文字構造的機能,意即《通志.總序》
所言未辨源流,而導致錯說六書的結果。
鄭樵進一步闡述六書認知的創製發展云:
諧聲、轉注,一也,諧聲別出為轉注……六書也者,象形為本,形不可象則
屬諸事,事不可指則屬諸意,意不可會則屬諸聲,聲則無不諧矣,五不足而
後假借生焉。
42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12。 43 詳見吳懷祺校補編著《鄭樵文集附鄭樵年譜稿》(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2 年),頁 32。 44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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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大 中 文 學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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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樵於此提出六書次序為象形→指事→會意→諧聲→假借,未明言轉注次序所在,
但於同一序中已先直言「諧聲、轉注,一也,諧聲別出為轉注」,又在〈六書略〉
實際內容的呈現上,則列轉注在先,諧聲在後,成為象形→指事→會意→轉注→諧
聲→假借,且於「三皇本紀」中,論及文字之製造時,亦言「造六書:一曰象形、
二曰指事、三曰會意、四曰轉注、五曰諧聲、六曰假借,使天下義理,必歸文字,
天下文字,必由六書」,45益見轉注在先、諧聲在後之主張,或在於「役他為諧聲,
役己為轉注」之故,46而這樣的分法,實亦為鄭樵個人自成一家之分法,47除此之外,
亦強調義理之依歸,最終極的關鍵實為「六書」。
鄭樵進而闡述且論及後代學者的認識,頗有感慨地說:
夫古文變而為籀書,籀書變而為篆隸,秦漢之人習篆隸,必試以籀書者,恐 失其原,後之學者,六書不明,篆籀罔措,而欲通經難矣哉!48
蓋鄭樵以為秦漢時代雖已以篆隸為文字的主流,然猶能藉由考試承傳前代籀書的書
寫方式,惟恐迷失文字本原,而後代一般學者卻不知掌握六書的形構關係,致使文
字字形的流變,愈見混淆,篆籀字形已不知所措,未能理解文字本義,要想明了經
旨當然是困難之事;在此,鄭樵直指後代學者多未能精通經旨,其關鍵在於不明六
書制字結構,又未能了解掌握文字字形流變,以宋代來說,如王安石等人《字說》
的內容,僅以當代文字形義中的右文現象做為解析方式,以明經旨的意味,恐亦在
鄭樵的批評範圍內!
事實上,就史料的呈現而言,如本文前言所述,《周禮》中明言八歲入小學,
且「六書」即其中必修課程之一,到漢朝時,班固、鄭眾、許慎進一步加以疏解,
認為是六種不同製字法則,顯然鄭樵一方面不滿意於當代的文字解說方式,一方面
又在前人推闡的啟迪之下,進而以六書做為重要的理論依據與指導原則,嘗試為經
意原旨、甚而聖人之道,發展出一條更為客觀實際的新方向;鄭樵不同於已往學者
45 詳見鄭樵《通志》(北京:中華書局,2000 年),頁 31。 46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42。 47 有關六書次第相關分法,詳見帥鴻勳《六書商榷》(台北:正中書局,1979 年),頁 24-25。 48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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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梅香:鄭樵小學觀探析
字義式的簡略分析,而是舊瓶裝新酒地以「六書」做為解析原理,做為貫通古今重
要客觀地分析造字結構的總結,因此,這樣的理解,當有鄭樵個人重視會通思想的
內在一致性;而鄭樵又能進一步提出自己的看法與解決方式,嘗試提出「六書」觀
點做為解析經義的關鍵,清朝時,舉如顧炎武云「讀九經自考文始,考文自知音始」、
49段玉裁云「音韻明而六書明,六書明而古經傳無不可通」,50可說更進一步地釐析
小學中文字形音義的內在特質,論其皆嘗試從小學途徑以讀通古典經籍的意旨,實
與鄭樵所走路線一致,呈現更為具體且亮麗的學術成績,無可諱言地,鄭樵提出客
觀理論以解析文字形音義關係,或為清代學者提供最佳的實驗先驅!
五、辨文字子母為意義
既明「小學」之旨及其與六書的密切關切,鄭樵次而明析個人對於「小學」意
義的體認,鄭樵《通志.六書略.序》明白提出:
小學之義,第一當識子母之相生,第二當識文字有閒。51
鄭樵自得地提出所謂「子母相生」說,做為文字形音義之間緊密結合現象的解釋,
再提出要能認識文與字是有差異、差別的,從文字發展的體認來說,許慎時實已提
出文與字的差異,鄭樵已在其後進一步解析,因此,試從前有所承的文字有閒,與
子母相生為次,加以論述:
(一)文字有閒
鄭樵提出「書契之本見於文字,獨體為文,合體為字」,52又說:「獨體為文,
49 詳見顧炎武《亭林詩文集.答李子德書》(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頁 108。 50 詳見段玉裁《說文解字注附六書音均表.寄戴東原先生書》(台北:黎明文化事業公司),頁 813。 51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12。 52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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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體為字,漢儒知以說文解字」,53這可以說是鄭樵個人對文與字的分別,最簡明
有力的分析看法,首次標舉字體單獨或結合的形式,做為文與字差異的說明,這應
是從字形結合觀點出發,而較未涉及字義與字音內容的。
又《通志.六書略.指事序》云:
指事類乎象形,指事、事也,象形、形也;指事類乎會意,指事、文也,會
意、字也;獨體為文,合體為字,形可象者曰象形,非不可象者指其事曰指 事,此指事之義也。54
可見鄭樵從文與字別的立場,進一步將指事與會意的差異,明確地陳述分析,概指
事與會意皆有需要聯想的成分,會意重在會其意,指事則重在指其事,這是二者類
似之處,而二者差異之處則在於指事屬於獨體性質的「文」,會意屬於合體性質的
「字」;因此,鄭樵《通志.六書略.序》闡述六書在「文字有間」上的差異,故
云:
象形、指事,文也;會意、諧聲、轉注,字也;假借,文字俱也。55
《通志.總序》亦云:
文字之本,出於六書,象形、指事,文也,會意、諧聲、轉注,字也,假借 者文與字也。56
可見鄭樵論文、字二者的差異,亦以六書做為分析的具體對象,就文與字的差異而
言,鄭樵在許慎論述的基礎上,進一步明析六書中文字屬性差異的歸屬狀況,以象
形、指事屬於獨體的文,以會意、諧聲、轉注屬於合體的字,而假借即因字體屬借
用形式,故需進一步考求其本來面貌,顯然鄭樵考索的結果有文有字,故言「文字
俱也」。
也因為能深入明析六書的文字屬性,故而鄭樵〈寄方禮部書〉進一步批評云:
53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73。 54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24。 55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12。 56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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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梅香:鄭樵小學觀探析
許慎雖知文與字不同,故立以攝字,然又不知制文字之機,故錯說六書也。
夫文之立,有形、有象、有機、有體。……許慎實不知文有此也。
許慎於〈說文解字序〉中已能著眼於分析文、字的形成方式,而提出:「依類象形
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寖多」的解釋說
明,來釐析文字二者之別,然而,鄭樵認為許慎雖然能夠辨析文與字的不同,且以
文攝字,主要表現在五百四十個部首上,但卻未能進一步體認文字製作的關鍵,是
應該再予以細分釐析,故而雖立六書名目,且加以解釋舉例,最終仍未能明確使人
理解具體內容,在疑古態度上,鄭樵認為應該是許慎「錯說六書」,並提出自己「文
之立,有形、有象、有機、有體」的新解,又批評雖「有文有字,學者不辨文字」,
57對於一般學者來說,在經意的解析上,雖然有文有字,顯然更不能辨文字之別,
多以所見而穿鑿附會,使經籍旨意蒙上晦澀難懂之意而不知。
因此,鄭樵能在許慎提出文字二者的區別之後,再次強調「文字有間」,這樣
的觀點主張,可以說是前有所承;又能進一步思考「文字有間」的內容,且以六書
為具體的分析對象,則是許慎字書之作,所未曾聯想解析的層次,此正「文字有間」
所論承啟之關鍵!
(二)子母相生
「子母相生」主要為鄭樵於文字與形音義結合過程中,彼此之間組合方式的分
析,鄭樵提出子母的觀念,做為文字與形音義二者結合的關鍵媒介,可以說是具自
得之工的價值,以下從文有子母之別、字論相生之道、文字制作之始由三方面,加
以論述之:
1、文有子母之別
(1)主類為母,從類為子
由於是前無古人,所以,鄭樵在不少文章中似乎很費心地闡述這樣的觀點,如
云:
57 詳見吳懷祺校補編著《鄭樵文集附鄭樵年譜稿》(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2 年),頁 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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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大 中 文 學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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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契之本見於文字,……文有子母,主類為母,從類為子。58
又云:
立(主?)類為母、從類為子。59
且進一步闡釋云:
象形、指事,文也;會意、字也。文合而成字,文有子、母。60
首先,就「文」的層次來說,鄭樵提出「文有子母」之異,所謂「文」當為鄭樵自
云「獨體為文」的「文」,而「文」所涵括的範圍則為六書中的象形、指事二書,
而母子之異,在於「主從」相對概念的不同,《通志.六書略.論子母所自》闡釋
云:
作文之始,其實一也,何以成母?何以成子?曰:顯成母、隱成子,近成母、
遠成子,約成母、滋成子,同成母、獨成子,用成母、不用成子,得勢成母、
不得勢成子。
可見母子之別,鄭樵以顯隱、近遠、約滋、同獨、用不用、得勢不得勢做為二元分
類的相對概念,以顯、近、約、同、用、得勢為母,以隱、遠、滋、獨、不用、不
得勢為子,這樣的觀察主要是從文字制作的運用狀況,加以區分,鄭樵更一步舉例
如麥齒魚兔ㄢ豆鳥豸目足又廾為母,來牙龍复壺登烏易眉疋勻癶為子,61這都是在
「作文之始」,即呈現文字運用競爭現象的自我體認,可以說是在許慎「依類象形、
物象之本」說解「文」的性質與涵意下,再進一步將「文」的屬性做更深入的劃分!
(2)母主形、子主聲
鄭樵云:
立(主?)類為母、從類為子,母主形、子主聲。
意即在主類為母、從類為子的文有子母之分下,母為形、子為聲,在這樣的體認分
58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3。 59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69。 60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26。 61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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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梅香:鄭樵小學觀探析
析之下,鄭樵更進一步提出合母子之文,可以製成無窮之字,故云:
臣舊作《象類書》,總三百三十母為形之主,八百七十子為聲之主,合千二
百文而成無窮之字。
可以推知《象類書》即在於文有子母的原則之下,以「母主形、子主聲」的原則,
並具體地總結出 330 個文中主形之母,870 個文中主聲之子,總計為 1,200 個文,是
合成無窮之字的基礎,做為漢字結構兩個不可或缺的組成條件,這樣的成果,可以
說是將許慎粗分文字之別,進一步將有限之文與無限之字的理路,有具體而微地劃
分之功。
(3)母能生子不能生
雖然文有子母之分,且字書、韻書所重不同,但所述實僅止於主從之別,二者
可以同時存在,二者分別的條件屬性為何?鄭樵進一步說明:
然母能生而子不能生,且如《說文》句類生拘、生鉤,有業類生蓁、生侖,
有半生胖、生叛,有菐類生僕、生餬;據拘當手類、鉤當入金類,則句為虛
設;侖當入木類、蓁當入米類,則業為虛設;胖當入肉類、叛當入反類,則
半為虛設;僕當入人類、餬當入臣類,則菐為虛設。蓋句也、業也、半也、 菐也、皆子也,子不能生,是為虛設。62
從作文之始的角度而言,鄭樵提出「母能生而子不能生」的具體條件,手金米木肉
反人臣皆屬母、屬形的性質,可以衍生,可以獨立,而句業半菐皆屬子、屬聲的性
質,不能衍生,所以不能獨立;除此之外,〈寄方禮部書〉亦舉例云:
如草木之類是母文矣,以盧附草為蘆,以狄附草為荻,以盧附木為櫨,以狄
附木為梑,盧與狄但從草木之類,而為之聲音,不能自立體者,謂之子文。
故五百四十之中,皆無盧、狄文也……。凡從蟲者有蟲類,凡從皿者有皿類,
凡從止者有止類,凡從戈者有戈類。蟲皿止戈,皆母文也,以蟲合皿為蠱, 以戈合止為武,只是以二母文相合而取其意耳。63
鄭樵具體地說明母主形、子主聲的主旨之下,所謂「文分子母」母文、子文的情況,
62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69。 63 詳見吳懷祺校補編著《鄭樵文集附鄭樵年譜稿》(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2 年),頁 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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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蘆、櫨、荻、梑為〔母文+子文〕的結合方式分析,草木屬母、屬形的性質,可
以衍生,可以獨立,而盧狄秋屬子、屬聲的性質,不能衍生,不能獨立,蠱、武為
〔母文+母文〕的結合方式,二者俱為母文,皆可衍生獨立,來闡釋「母能生而子
不能生」的具體成果。
從這樣的認識之中,不難體認應當是鄭樵閱讀《說文》時,觀察到當中若干部
首分類不合理之處,尤其是以聲符立為部首的現象,也在這樣的思考之下,鄭樵就
作文之始的形、聲關係,從主從的母子分別性,進一步將部首予以省併分類,鄭樵
辨析云:
許氏作《說文》定五百四十類為字之母,然母能生而子不能生,今《說文》
誤以子為母者二百十類。……蓋句也、業也、半也、菐也、皆子也,子不能 生,是為虛設。64
在明析文字之別與子母相生之道,重新審定《說文》的分類,鄭樵有更深一層地評
斷,對許慎部首的設立,鄭樵嘗試以文分子母做精細的比對分析,540 個部首為字
之母,實則本身即文、字未分,再則,若以文的層次來說,又夾雜母文、子文的概
念,且具體得出誤以子為母者如句業半菐等共 210 類,故而可立為母文當只有 330
類而已,可惜實際的刪併內容已不得而知,但不可諱言地,這樣的做法,可以說是
部首省併的具體開端!
就方法而言,鄭樵可以說是嘗試從形、聲差異的觀點提出漢字部件結合規律的
第一人,尤其從現今電腦漢字輸入已深入從部件解析再加以結合,以嘗試解決罕用
字的情況來說,鄭樵科學性的摸索,實深具漢字形構解析的實用性。
2、字論相生之道
其次,就「字」的層次而言,鄭樵提出「文合而成字」,而「文」的形成要素
又有母子的二元屬性,以一般二合的方式來說,應該可以有母+母=字、母+子=
字、子+母=字、子+子=字等 4 種組合方式,其中〔母+子〕與〔子+母〕結果
64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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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梅香:鄭樵小學觀探析
相同,故可視為一種,但漢字同時表達形音義的性質,如何將漢字形音義三個要素
的內容,涵括分配於母子二元理論之中,亦是需要思考的問題。
(1)子母結合度以別會意、諧聲
從子母的結合來說,主要為六書中的會意、諧聲字,以會意一書的子母相生現
象來說,主要為〔母文+母文〕的方式,鄭樵云:
二母為會意。65
又闡釋云:
二母合為會意……;其別有二:有同母之合、有異母之合。66
〈寄方禮部書〉云:
字者,……子統子、母統母,則為會意。……凡從蟲者有蟲類,凡從皿者有
皿類,凡從止者有止類,凡從戈者有戈類。蟲皿止戈,皆母文也,以蟲合皿
為蠱,以戈合止為武,只是以二母文相合……,二體既敵,無所附從,…… 而曰會意也。67
如蠱=〔蟲+皿〕、武=〔止+戈〕,而母文相合的效果即在於「取其意」,故曰
「會意」,可以再細分為同母相合與異母相合的不同;〈寄方禮部書〉雖然提及「子
統子」亦為會意,但以「母能生而子不能生」的基本前提來說,應不致有〔子+子〕
的結合方式,故而鄭樵在六書內容的相關序述中皆未論及。
而諧聲一書的子母相生現象,主要為〔母文+子文〕的方式,鄭樵提出「一子
一母為諧聲」,68而闡析云:
字者,以母統子,則為諧聲,……如草木之類是母文矣,以盧附草為蘆,以
狄附草為荻,以盧附木為櫨,以狄附木為梑,盧與狄但從草木之類,而為之
聲音,不能自立體者,謂之子文。故五百四十之中,皆無盧、狄文也,此之
65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12。 66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26。 67 詳見吳懷祺校補編著《鄭樵文集附鄭樵年譜稿》(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2 年),頁 32-33。 68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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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諧聲。69
由上可知諧聲制字之法,主要為一子一母的結合方式,且為以母統子的形式,如草
木為母文,加上子文盧、狄、秋,生成蘆、櫨、荻、楸等字。
(2)子母結合的形音義闡釋
而「文之相合」重在概念意義的聯想,而非形像的直觀認識,故鄭樵就字的層
次而言,在闡述上多以聲義的關聯為主,實則應體認為在「文」的層次上,母主形、
子主聲為必要條件,在「字」的層次上,除了必要條件之外,還要加上相合時的「意
義」這一項充分條件,故而鄭樵云:
二母為會意,……二母之合,有義無聲。70
即在於強調相合之下,「有義無聲」的聲義效果,鄭樵進一步闡釋云:
象形、指事,文也;會意、字也。文合而成字,文有子母。母主義、子主聲,……
二母合為會意,會意者,二體俱主義,合而成字也;其別有二:有同母之合、 有異母之合,其主意則一也。71
此應為與「獨體為文」中,母文主形的性質下,以二形相合的必要條件,做意義上
的充分解釋,從子母聲義關聯說明的脈絡意義中可知,〈會意序〉主要針對合體為
「字」的層次,闡述二母結合下「二體俱主義」、「主意則一」,所欲表達「有義
無聲」的聲義效果。
〈寄方禮部書〉亦舉例云:
蟲皿止戈,皆母文也,以蟲合皿為蠱,以戈合止為武,只是以二母文相合而 取其意耳。72
以蠱=蟲+皿,武=戈+止,這兩個例子來說,二母文相合的解釋即在於意義的聯
想引申。
69 詳見吳懷祺校補編著《鄭樵文集附鄭樵年譜稿》(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2 年),頁 32-33。 70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12。 71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26。 72 詳見吳懷祺校補編著《鄭樵文集附鄭樵年譜稿》(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2 年),頁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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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梅香:鄭樵小學觀探析
而形聲字的母子結合關係,亦以母形、子聲的形式為主,故而云「母主形,子
主聲,諧聲之義也」,73 也因為在結合過程中,母主形的立場,往往兼含意義的充
分說明,故亦闡釋云:
母主義、子主聲,一子一母為諧聲,諧聲者,一體主義、一體主聲。74
從子母與文字形音義的關聯來說,鄭樵對於「諧聲」字「母」文的說明,所涵括的
內容形、義二者互有參差,不若會意以二母皆主義來得單純,亦可見諧聲中母文性
質與子文在結合過程中,可解析的多重方向,〈寄方禮部書〉舉例云:
字者,以母統子,則為諧聲,……如草木之類是母文矣,以盧附草為蘆,以
狄附草為荻,以盧附木為櫨,以狄附木為梑,盧與狄但從草木之類,而為之
聲音,不能自立體者,謂之子文。故五百四十之中,皆無盧、狄文也,此之 謂諧聲。75
以艸、木為母文,以盧、狄為子文,說明各主形、聲的特質,可見在合體成字的形
聲字中,為〔母文+子文〕的形式,且專注在聲義結合的解析,並認為是諧聲字母
子組合的正例,鄭樵〈六書略.諧聲〉總共歸納出 21,341 字,佔六書總字數 24,235
字的 88/100,已幾近九成。
而對於「諧聲、轉注,一也」的「轉注」一書而言,鄭樵云:
立(主?)類為母、從類為子,母主義、子主聲,主義者以母為主而轉其子, 主聲者是以子為主而轉其母。76
意謂將子母結合內容仍以聲義的關聯為主,著重在闡釋其可「轉」的並生相對性質,
「轉」的原則在於大小、正偏的相對概念。
3、文字制作之始由
能了解文與字之分,與文有子母之別、字有子母相生之道,那麼,就能明析字
73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12。 74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26。 75 詳見吳懷祺校補編著《鄭樵文集附鄭樵年譜稿》(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2 年),頁 32-33。 76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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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大 中 文 學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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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韻書製作的特質,因此,鄭樵闡述字書、韻書編輯體製的差異,主要是從子母
主從觀著眼,而提出:
《說文》主母而役子、《廣韻》主子而率母,《說文》形也、禮也,《廣韻》 聲也、樂也,《說文》以母統子,《廣韻》以子該母。77
蓋鄭樵以《說文》、《廣韻》為例,說明字書、韻書的性質著重在眼耳等生理器官
訊息接收中的差異性,就文字的性質分析,即是主從觀點之下,母子所表形聲各有
所重之下的產物,《說文》可分析為母子二者,關係為主母而役子,故而以母統子,
《廣韻》亦可分析為母子二者,關係為主子而率母,故而以子該母,在這樣的體認
分析之下,又更進一步地在個人的著述中加以實踐,云:
字書主於母,必母權子而行,然後能別形中之聲;韻書主於子,必子權母而
行,然後能別聲中之形,所以臣更作字書,以母為主,亦更作韻書,以子為 主。78
鄭樵更進一步闡述「子母相生」說,可做為制字之旨的最高指導原則,〈寄方禮部
書〉闡釋云:
字者,以母統子,則為諧聲,子統子、母統母,則為會意。……凡此諸書文 字之始、制作之由,其庶幾矣。79
也因為進一步辨析前人字書說解中的謬誤,鄭樵云:
凡為字書者,皆不識子母。80
且進一步解析云:
漢儒識文字而不識子母,則失制字之旨;……漢儒知以說文解字,而不知文 有子母,生字為母,從母為子,子母不分,所以失制字之旨。81
77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69。 78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74。 79 詳見吳懷祺校補編著《鄭樵文集附鄭樵年譜稿》(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2 年),頁 32-33。 80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3。 81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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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梅香:鄭樵小學觀探析
蓋鄭樵批評字書編撰者皆未能明白子母相生之理,漢儒雖已明白辨析文與字的差
異,然未能了解獨體為文的「文」,當可再深入分析,而有子母之別,不知文有子
母之別,因此往往將合體為字的情況當成主形或主義(母)來解釋,又將主形或主
義的現象解釋為該以聲為主(子),論字的組成,而未能辨析子母之別,則失制字
之主旨。
而子母相生的制字方式,鄭樵認為應該有圖為證,更為具體可明,故言:
明書者,不可以不識文字音韻,而音韻之清濁,文字之子母,非圖無以明。 82
論及子母相生圖,鄭樵並未有明確的文字敘述,但〈六書略〉中所附〈六書圖〉,
細究內容,論六書正生、側生、兼生、並生、續生、變生、託生、反生的形式,其
衍生基礎及分類,實即從子母相生中的形音義關聯性著眼,從「諧聲」有關正生、
變生的分類中,尤可見其意涵!
由以上所述相關內容,可將鄭樵論及「小學之義」的相關涵括範圍,歸納如下
表所示:(*表無特別說明)
【表二 鄭樵「小學之義」與六書關聯一覽表】
六書 分類 文字有間 子母相生
象 形
指 事
會 意
轉 注
諧 聲
假 借
文 子母有別 母主形 子主聲
文 子母有別 母主形 子主聲
字 二母相合 母主義 有義無聲
字 一母一子 母主義 子主聲
字 一母一子 母主形(義) 子主聲
文/字 *
六、結 語
從鄭樵個人對「小學」一詞的運用與體認來看,在「小學」觀念的發展上,解
讀經義的大前提仍是重要的主旨,是前有所承的,就關注的內容而言,雖然《通志.
82 詳見鄭樵《通志二十略》(台北:世界書局,1984 年),頁 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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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略.小學類》中,已不乏書品書評的著錄,但仍以文字音韻為主要的討論對象,
從書志的傳統來看,應與《隋書.經籍志》較為相近,然對於石經、《爾雅》等書,
又有個人驗史證史、書志之原的獨斷思考。值得肯定省思的是,以「小學」主旨的
體認,尤其是在王安石《字說》沒落之時,鄭樵仍視小學為明六經的關鍵,且嘗試
走出合理的解析途徑,此或馬端臨據以評為「理其緒餘」之價值所在,83對於宋代
理學家多僅止於義理形式的闡析方式,實有振聾發聵之效。
其次,以六書為原理之依歸、以識文字有間與子母相生為意義等相關內容來看,
鄭樵重視文字音韻的內容且歸本於六書的分析,除了關注文字形音的編輯差異之
外,亦重新省思漢代以來學者在文字音韻學中,分析研究不足之處,實為啟迪清代
學者小學與經術關聯的初步性思考;末就小學之義之體認而言,在承襲許慎文字有
別的基礎上,進一步將六書做深入的分析,以明文字之本原,又提出「文」重形、
音之別,「字」輔以義為相生之道的子母相生觀,做為文字形音義結合的解析,可
說因此成就鄭樵個人獨特的小學觀。
83 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引《中興國史.藝文志》云:「中興後,安石之《字說》既廢,樵復 理其緒餘,初有《象類》之書。」詳見馬端臨《文獻通考》(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卷一九○,
頁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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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梅香:鄭樵小學觀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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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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