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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卷六十四.地部二十九河北諸水·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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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卷六十四.地部二十九河北諸水·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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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tpyl-dibu29-hebei
- 章次:10
- 經名:太平御覽·卷六十四.地部二十九河北諸水
- 章題:澮水
- 原文摘錄:《水經》曰:澮水,出河東絳縣東澮交東高山。注云:澮水東出詳高山,亦曰河南山,西南徑翼城北,合諸水,謂之澮交。《左傳》曰,晋悼公謀去故絳,欲居郇瑕,魏獻子曰:「不如新田,有汾澮以流其惡。」遂居新田。又謂之絳,蓋在絳澮之陽。又西南過虒祁宮南,入于汾。
- 白話摘錄:《水經》說澮水出河東絳縣東澮交東高山。注說澮水東出詳高山,也稱河南山,西南經翼城北,合諸水,稱澮交。《左傳》記晉悼公想遷離故絳,住到郇瑕,魏獻子勸說不如新田,因有汾水、澮水可流走污穢,於是居新田。新田又稱絳,大概因在絳、澮之陽。澮水又西南過虒祁宮南,入於汾水。
- 簡註摘錄:澮水條主要服務於都邑選址與水利衛生的古典論述。魏獻子稱新田有汾、澮可「流其惡」,說明水道在古代城市政治中兼具排污、防患與地利功能。類書收此,讓地名考證與《左傳》政事互相支撐。從方術與堪輿角度看,擇都必看山川形勢,水能流穢、納氣,是後世地理術中常見觀念;但原文只就政治實用而言,不能擴說為具體風水法。澮水入汾,又過虒祁宮南,使河流與宮室、國都遷徙相連。此類材料對道教山川觀亦有意義:水道不單是自然物,更是秩序、潔淨與王者居處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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