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文✓ 品質審核
太霄琅書瓊文帝章訣·第二科傳賢
太霄琅書瓊文帝章訣·第二科傳賢:由 lius.cc 經典白話集章節資料建立的經文章節索引。
✍️ 撰文:鼎稔道學館
👁 審訂:source-backed automation
太霄琅書瓊文帝章訣·第二科傳賢
索引定位
太霄琅書瓊文帝章訣·第二科傳賢 是 太霄琅書瓊文帝章訣 的章節索引節點,對應 lius.cc 經典白話集中的原文、白話與簡註。此節點用於讓章節級內容可被站內搜尋、節點比對與引用圖譜定位。
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taixiao-langshu-qiongwen-dizhang-jue
- 章次:6
- 經名:太霄琅書瓊文帝章訣
- 章題:第二科傳賢
- 原文摘錄:第二科曰:受經之後,諦尋師訓,含光內皎,不得炫耀。年限既竟,乃得傳賢,賢不易有,不可妄傳非其人,彼此風刀,上延先祖,下逮子孫,惡深絕種,長充鬼徒。若限內有灾,或家門喪死,公私鬥爭,血傷牢獄,水火盜賊,重病轗軻,年限雖過,不得傳人。正當謝罪,懃立善功,告樂如期,乃可有授。若三尊壽考,運數昇度,或非罪無辜,橫罹縲紲,此皆無妨,依期得傳。
- 白話摘錄:第二科說明受經後須含光內皎,不可妄傳;限內有災須先謝罪立功。
- 簡註摘錄:本段題為「第二科傳賢」,可留意「第二科曰」等語如何組織全文。此段宜從「帝章誦持、琅書玉音存神」理解。文本重點不在抽象教義,而在經書如何被書寫、供養、傳授、啟告與遵科。琅書瓊文被視為玉音與帝章的載體,所以紙墨、圖象、法信、師諱、齋戒與九科都牽動存神成敗。誦持之前先要安置文本、明師資、備法物、守期限,使外在經卷與內在敬慎互相成就。若只看成制度條文,便會漏掉它對聲音、書跡與身心秩序的要求;若只看成神祕章句,也會忽略傳經紀律本身就是修真法門。
校核邊界
本節點只作為章節級索引;若需引用原文、白話或校勘說明,應回到經典頁核對完整段落與版本說明。
◇法緣留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