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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語‧卷1·○常格訴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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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語‧卷1·○常格訴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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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zibuyu-j01
- 章次:24
- 經名:子不語‧卷1
- 章題:○常格訴冤
- 原文摘錄:【○常格訴冤】 乾隆十六年八月初三日,閱邸抄。見景山遺失陳設古玩數件,內務府官疑挑土工人所竊,召執役者數十人,立而訊之。一人忽跪訴曰:「我常格也,係正黃旗人,年十二歲。赴市買物,為工人趙二圖奸不遂,將刀殺死,埋我於厚載門外堆炭地方。我家父母某,尚未知也。求大人掘驗伸冤。」言畢仆地。少頃,復躍而起曰:「我即趙二,殺常格者我也。」內務府大人見其狀,知有冤,移交刑部掘驗,屍傷宛然。訪其父母,曰:「我家兒遺失已一月,尚未知其死也。」隨拘詢趙二,盡吐情實。刑部奏:「趙二自吐凶情,跡似自首,例宜減等;但為冤鬼所憑,不便援引此例
- 白話摘錄:本節為《子不語‧卷1》「○常格訴冤」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常格訴冤】乾隆十六年八月初三日,閱邸抄。見景山遺失陳設古玩數件,內務府官疑挑土工人所竊,召執役者數十人,立而訊之。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常格訴冤」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子不語‧卷1》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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