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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語‧卷11·○通判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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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語‧卷11·○通判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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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zibuyu-j11
- 章次:1
- 經名:子不語‧卷11
- 章題:○通判妾
- 原文摘錄:【○通判妾】 徽州府署之東,前半為司馬署,後半為通判署,中間有土地祠,乃通判署之衙神也。乾隆四十年春,司馬署後牆倒,遂與祠通。 其夕,署中老嫗忽倒地,若中風狀。救之蘇,呼饑;與之飯,啖量倍於常。左足微跛,語作北音,云:「我哈什氏也,為前通判某妾,頗有寵,為大妻所苦,自縊桃樹下。縊時希圖為厲鬼報仇,不料死後方知命當縊死,即生前受苦,亦皆數定,無可為報。陰司例:凡死官署者,為衙神所拘,非牆屋傾頹,魂不得出。我向棲後樓中,昨日袁通判到任來,驅我入祠,此後饑餒尤甚;今又牆傾,傷我左腿,困頓不可耐。特憑汝身求食,不害汝也。」
- 白話摘錄:本節為《子不語‧卷11》「○通判妾」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通判妾】徽州府署之東,前半為司馬署,後半為通判署,中間有土地祠,乃通判署之衙神也。乾隆四十年春,司馬署後牆倒,遂與祠通。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通判妾」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子不語‧卷11》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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