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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語‧卷3·○狐撞鐘

子不語‧卷3·○狐撞鐘:由 lius.cc 經典白話集章節資料建立的經文章節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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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語‧卷3·○狐撞鐘

索引定位

子不語‧卷3·○狐撞鐘 是 子不語‧卷3 的章節索引節點,對應 lius.cc 經典白話集中的原文、白話與簡註。此節點用於讓章節級內容可被站內搜尋、節點比對與引用圖譜定位。

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zibuyu-j03
  • 章次:7
  • 經名:子不語‧卷3
  • 章題:○狐撞鐘
  • 原文摘錄:【○狐撞鐘】 陳公樹蓍任汀漳道時,海上忽浮一鐘至,大可容百石。人以為瑞,告之官,遂於城西建高樓,懸此鐘焉。撞之,聲聞十里外,選里中老民李某掌守此樓。亡何,海水屢嘯,陳公以為金水相應,海嘯者,鐘聲所召也。命知縣用印封閉此樓,並嚴諭李叟:不許人再撞。 有美少年常來樓中,與李閑談,偶需食物之類,往往憑空而至。李知為狐仙,忽起貪心,跪曰:「君為仙人,何不賜我銀物,徒以酒食來耶?」少年曉之曰:「財有定數,爾命窮薄,不可得也。得且有災,將生懊悔。」李固請不已,少年笑而應曰:「諾。」少頃,見几上置大元寶一錠;嗣後,少年不至矣。李
  • 白話摘錄:本節為《子不語‧卷3》「○狐撞鐘」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狐撞鐘】陳公樹蓍任汀漳道時,海上忽浮一鐘至,大可容百石。人以為瑞,告之官,遂於城西建高樓,懸此鐘焉。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狐撞鐘」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子不語‧卷3》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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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reviewed-index:canon-chapter-index:scripture:37f785a10d60d43a6f · 最後更新:2026/6/26· 版本:2026062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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