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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語‧卷9·○狐仙知科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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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語‧卷9·○狐仙知科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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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zibuyu-j09
- 章次:8
- 經名:子不語‧卷9
- 章題:○狐仙知科舉
- 原文摘錄:【○狐仙知科舉】 錢方伯琦、蔡觀察應彪未第時,有友吳某招飲。其家素奉狐仙。二人與群客至其家,候至日晚,腹已枵矣,不見酒肴,心以為疑。少頃,主出,有愧色,曰:「今日飲諸公,肴已全備,忽為狐仙攝去,奈何?」眾客疑吳惜費,以狐為推。蔡公曰:「主人若果治具,必有水漿痕跡,盍往廚房視之?」往驗,則餘火未熄,盤碗薑豉之物尚在,始知吳非誑言。眾客欲散,獨蔡公大呼曰:「果狐仙在此,我有一言奉問:今年乙卯秋闈,我輩皆下場人,如有一個中者,狐仙還我酒肴;如無一人中者,狐仙竟全啖之。我等亦沒興在此飲酒。」言畢,出。未久,主人大笑來曰:「
- 白話摘錄:本節為《子不語‧卷9》「○狐仙知科舉」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狐仙知科舉】錢方伯琦、蔡觀察應彪未第時,有友吳某招飲。其家素奉狐仙。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狐仙知科舉」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子不語‧卷9》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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