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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明集·卷十三(奉法要·郤超;庭誥·顏延之;日燭)·奉法要(晉·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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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明集·卷十三(奉法要·郤超;庭誥·顏延之;日燭)·奉法要(晉·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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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hmj13_fengfayao
  • 章次:2
  • 經名:弘明集·卷十三(奉法要·郤超;庭誥·顏延之;日燭)
  • 章題:奉法要(晉·郤超)
  • 原文摘錄:【奉法要(晉·郤超)】 三自歸者,歸佛,歸十二部經,歸比丘僧。過去、見在、當來三世十方佛,三世十方經法,三世十方僧。每禮拜懺悔,皆當至心歸命,並慈念一切眾生,願令悉得度脫。外國音稱南無,漢曰歸命,佛者,漢音曰覺。僧者,漢音曰眾。五戒:一者不殺,不得教人殺,常當堅持盡形壽。二者不盜,不得教人盜,常當堅持盡形壽。三者不淫,不得教人淫,常當堅持盡形壽。四者不欺,不得教人欺,常當堅持盡形壽。五者不飲酒,不得以酒為惠施,常當堅持盡形壽。若以酒為藥,當權其輕重,要於不可致醉。醉有三十六失,經教以為深誡。不殺則長壽,不盜則常泰,
  • 白話摘錄:題名「奉法要(晉·郤超)」提示本節要把人物、制度與事件脈絡合讀。閱讀時可先抓住幾個術語:觀:宮觀記載往往關涉國家禮制、地方祠祀與道教制度位置。因此,本節不只是在摘錄史料,而是在保存道教人物、宮觀、制度或論辯在歷史敘事中的位置。 第一層意思可讀作:原文從「三自歸者,歸佛,歸十二部經,歸比丘僧。過去、見在、當來三世十方佛,三世十方經法,三世十方僧。每禮拜懺悔,皆當至心歸命,並慈念一切眾生,願令悉得度脫。外國音稱南無,漢曰歸命,佛者,漢音曰覺。僧者,漢音曰眾。五戒:一者不殺,...」展開,重點在說明觀如何構成一條史料線索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奉法要(晉·郤超)」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弘明集·卷十三(奉法要·郤超;庭誥·顏延之;日燭)》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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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reviewed-index:canon-chapter-index:scripture:b9654dd1a2f1ba3e3d · 最後更新:2026/6/26· 版本:2026062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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