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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明集·卷四(達性論何承天與顏延之往復辯難六首)·釋何衡陽達性論(顏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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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明集·卷四(達性論何承天與顏延之往復辯難六首)·釋何衡陽達性論(顏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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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hmj04_daxing_lunbian
- 章次:3
- 經名:弘明集·卷四(達性論何承天與顏延之往復辯難六首)
- 章題:釋何衡陽達性論(顏延之)
- 原文摘錄:【釋何衡陽達性論(顏延之)】 前得所論,深見弘慮,崇致人道,黜遠生類,物有明征,事不愆義。維情輔教,足使異門掃軌,況在蘄同,豈忘所附?徒恐琴瑟專一,更失闡諧,故略廣數條,取盡後報。足下云:同體二儀,共成三才者,是必合德之稱,非遭人之目。然總庶類,同號眾生,亦含識之名,豈上哲之諡?然則議三才者,無取於氓隸;言眾生者,亦何濫於聖智。雖情在序別,自不患亂倫,若能兩藉,方教俱舉,達義節彼,離文采此,共實則可使倍宮自和,析符復合。何詎怏怏執呂以毀律?且大德曰生,有萬之所同,同於所萬,豈得生之可異!不異之生,宜其為眾。但眾品之
- 白話摘錄:題名「釋何衡陽達性論(顏延之)」提示本節要把人物、制度與事件脈絡合讀。閱讀時可先抓住幾個術語:詔:詔令材料要放回君臣政務與制度語境中讀;奏:奏議通常呈現臣下如何向君主說明利害與制度取捨;碑:碑誌多兼具記人、表德與保存地方記憶的作用。因此,本節不只是在摘錄史料,而是在保存道教人物、宮觀、制度或論辯在歷史敘事中的位置。 第一層意思可讀作:原文從「【釋何衡陽達性論(顏延之)】前得所論,深見弘慮,崇致人道,黜遠生類,物有明征,事不愆義。維情輔教,足使異門掃軌,況在蘄同,豈忘所附?徒恐琴瑟專一,更失闡諧,故略廣數條,取盡後報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釋何衡陽達性論(顏延之)」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弘明集·卷四(《達性論》何承天與顏延之往復辯難六首)》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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