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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微秘法·第六段步罡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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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微秘法·第六段步罡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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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qingwei-shenlie-mifa
- 章次:6
- 經名:清微秘法
- 章題:第六段步罡用印章
- 原文摘錄:步罡踏斗者,以足模擬星辰之位,使身合於天。先踏天罡,次步九宮,終歸中黃。每踏一步,呼一神諱;每立一位,按一靈印。印者,神之契;步者,氣之行。步法不亂,則氣不散;印文不錯,則神不違。然步與印皆外象,其本仍在心。心若不定,雖步盡天罡,亦如閒行;心若已定,雖未及步,神已先至。
- 白話摘錄:「步罡踏斗」這套科儀,是用腳步去模擬北斗七星與其他星辰的位置,使身體與天象相合。先踏「天罡」這一星,再走九宮的格位,最後回到中央的「中黃」位。每踏出一步,就在嘴裡呼出一位神明的名諱;每站定一個位置,就按下一方靈印。印章,是和神明訂下的契約;步法,則是體內氣的運行軌跡。步法不亂,氣就不會散;印文不錯,神就不會違背。然而步法與印章都只是外在的形象,根本仍在於心。心若不定,就算把天罡星全部踏一遍,也等於閒走一場;心若已定,就算還沒開始踏步,神早就已經先到了。
- 簡註摘錄:九宮即洛書方位(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五居中央),配文王八卦。中黃為脾位,亦象徵北極紫微,是身體與宇宙之中樞,內丹學稱之為「黃庭」。清微步罡較神霄為簡,重在「氣到位即可」,不必拘泥於繁複圖式,這使其在野外、家中、簡易壇場皆可施行,大幅降低了科儀的物質門檻。「神已先至」一語體現清微派將科儀工夫徹底心法化的取向,與禪宗「直指人心」之語法極為接近,可與後世全真道「明心見性」之教互相印證。本段最後將外象(步、印)與內本(心)並列,並以「外象服從於心」作結,是宋元道教「義理化」運動的具體文本。 罡步在道教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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