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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竑·老子翼卷四·和大怨必有餘怨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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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竑·老子翼卷四·和大怨必有餘怨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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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laozi-yi-jiaohong-juan4
- 章次:18
- 經名:焦竑·老子翼卷四
- 章題:和大怨必有餘怨安章
- 原文摘錄: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于人。故有德司契,無德司徹。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契,苦計反。徹,徹法也,直列反。 蘇註: 夫怨生于妄,而妄出于性,知性者不見諸妄,而又何怨乎?今不知除其本,而欲和其末,故外雖和而內未忘也。契之有左右,所以為信而息争也。聖人與人均有是性,人方以妄為常,馳騖于争奪之場,而不知性之未始少妄也。是以聖人以其性示人,使之除妄以復性。待其妄盡而性復,未有不廓然自得,如右契之合左,不待責之而自服也。然則雖有大怨慧,將渙然冰解,知其本非有矣,而安用和之?彼無德者,乃欲人人而通之
- 白話摘錄:本章大意是: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于人所指的經文,重在說明人當順其自然之理,不以私智強作,不以外物牽累本心。經文若談天地、聖人、治國或養生,皆可歸到一點:守住本分與根源,使物各遂其生,人在事中不失其真。註文則從語義、譬喻與修行方向補足其義。
- 簡註摘錄:焦竑此本的特色在「集註而會通」。本章「和大怨必有餘怨安章」多以蘇轍注為骨幹,又兼採音義、王弼或諸家說;若有《筆乘》案語,則進一步以佛老相參發明無住、復性之意。與單純義理注不同,焦氏關心各家斷句、字訓與義理能否互證,往往把老子由政治語言轉入心性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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