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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匣記·民俗吉凶日篇人神所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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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匣記·民俗吉凶日篇人神所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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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yuxiaji
- 章次:20
- 經名:玉匣記
- 章題:民俗吉凶日篇人神所在日
- 原文摘錄:民俗吉凶日篇 人神所在日 不宜針炙。 初一,在足大指;初二日,在外踝;初三日,在股內;初四日,在腰;初五日,在口;初六日,在手;初七日,在外踝;初八日,在腕;初九日,在尻;初十日,在腰背;十一日,在鼻柱;十頭,乙日在項,丙日在肩背等等。 唐代醫學家孫思邈《千金方》中有“炙法當避人神”之語,意思是人神所在之處須避針炙。本篇的人神所在日是從農曆每月初一到三十排列的。現將人神所在隨時日變換的情況表列於後,以備參考: 甲日 乙日 丙日 丁日 戊日 己日 庚日 辛日 壬日 癸日 頭 項 肩背 胸肋 腹 背 膝 脾 腎 足 子
- 白話摘錄:本節為《《玉匣記》(萬全玉匣記)》「民俗吉凶日篇 人神所在日」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民俗吉凶日篇人神所在日不宜針炙。初一,在足大指;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民俗吉凶日篇 人神所在日」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玉匣記》(萬全玉匣記)》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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