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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樞經·雷霆敕令攝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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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樞經·雷霆敕令攝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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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yushu-jing
- 章次:8
- 經名:玉樞經
- 章題:雷霆敕令攝邪
- 原文摘錄:若有妖魔鬼怪,山精木魅,水怪石靈,敢有侵害眾生者,吾以雷霆敕令,遣雷將「攝」之,斬碎其形,焚滅其魂,永不復生。
- 白話摘錄:如果有妖魔鬼怪、山精木魅、水怪石靈,膽敢侵害眾生,我便以「雷霆敕令」,差遣雷將「攝」捕他們,斬碎其形體、焚滅其魂魄,使其永不再生。
- 簡註摘錄:結構位置:攻擊性雷法段,是本經最具「法術文本」性質的關鍵節,也是與其他延生經文最大的差異所在——其他經文多以「消災」「赦罪」為主,本段直接訴諸「斬殺邪靈」。「敕令」「攝」是兩個必須保留的法術專詞:「敕令」指代天頒令,承接前段「天之號令」的義理;「攝」指法術性的捕捉、收押,與普通「抓」「捕」不同——「攝」帶有神將以神力強制收押邪靈、令其無法逃脫的意涵,是雷法、北帝法、玄天上帝法共通的核心動詞,與其相關的派生詞如「攝召」(召之即收)、「攝伏」(收押降伏)、「攝煞」(收押邪煞)皆是道教法術核心術語。「妖魔鬼怪、山精木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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