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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高僧傳·卷二十四(護法下)·唐眉州聖種寺釋道會傳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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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高僧傳·卷二十四(護法下)·唐眉州聖種寺釋道會傳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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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xugaoseng-24-hufa-xia
- 章次:9
- 經名:續高僧傳·卷二十四(護法下)
- 章題:唐眉州聖種寺釋道會傳八
- 原文摘錄:【唐眉州聖種寺釋道會傳八】 釋道會,姓史,犍為武陽人。初出家住益州嚴遠寺,器宇高簡,雅調逸群,四方道俗,日夕參候。猶以蜀門小陋,聞見非廣,乃入京詢訪,經十餘年,經論史籍,博究宗領。還蜀,欲大開釋教,導引後銳,時屬亂離,不果心術。會皇運初興,率先招撫,詹俊、李仲兖,首途巴蜀。會上疏曰:「會弟性不肖,家風失墜,封爵雖除,詔勅猶在。門生故吏,子孫成列,並奮臂切齒,思效力用。即日劍門雖啓,巫峽負固,會請躬率徒隷,振錫啓途,折簡宣威,開懷納款。軍無矢石之勞,主有待成之逸,此亦一時之利也,惟公圖之,為使淹留,遂不行。于時國初,
- 白話摘錄:題名「唐眉州聖種寺釋道會傳八」提示本節要把人物、制度與事件脈絡合讀。閱讀時可先抓住幾個術語:詔:詔令材料要放回君臣政務與制度語境中讀;奏:奏議通常呈現臣下如何向君主說明利害與制度取捨;傳:傳記材料常以事跡串聯人物品格、政治處境與宗教角色;觀:宮觀記載往往關涉國家禮制、地方祠祀與道教制度位置;道士:道士相關記載需同時看個人行跡、官方分類與宗教實踐。因此,本節不只是在摘錄史料,而是在保存道教人物、宮觀、制度或論辯在歷史敘事中的位置。 第一層意思可讀作:原文從「【唐眉州聖種寺釋道會傳八】釋道會,姓史,犍為武陽人。初出家住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唐眉州聖種寺釋道會傳八」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續高僧傳·卷二十四(護法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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