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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唐紀二十七·玄宗開元禁百官與僧道往還禁鑄佛寫經)·資治通鑑第21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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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唐紀二十七·玄宗開元禁百官與僧道往還禁鑄佛寫經)·資治通鑑第21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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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zztj-juan211
- 章次:1
- 經名: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唐紀二十七·玄宗開元禁百官與僧道往還禁鑄佛寫經)
- 章題:資治通鑑第211卷
- 原文摘錄:資治通鑑 第211卷 卷第二百一十一 【唐紀二十七】 起閼逢攝提格,盡強圉大荒落,凡四年。 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上之中開元二年 春,正月,壬申,制:「選京官有才識者除都督、刺史,都督、刺史有政跡者除京官,使出入常均,永爲恆式。」 己卯,以盧懷慎檢校黃門監。
- 白話摘錄:本節為《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唐紀二十七·玄宗開元禁百官與僧道往還禁鑄佛寫經)》「資治通鑑 第211卷」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資治通鑑第211卷卷第二百一十一【唐紀二十七】起閼逢攝提格,盡強圉大荒落,凡四年。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上之中開元二年春,正月,壬申,制:「選京官有才識者除都督、刺史,都督、刺史有政跡者除京官,使出入常均,永爲恆式。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資治通鑑 第211卷」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唐紀二十七·玄宗開元禁百官與僧道往還禁鑄佛寫經)》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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