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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趙承晉為水。燕承趙為木。秦承燕為火。秦之既亡。魏乃稱制玄朔。且魏之得姓出

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趙承晉為水。燕承趙為木。秦承燕為火。秦之既亡。魏乃稱制玄朔。且魏之得姓出:由 lius.cc 經典白話集章節資料建立的經文章節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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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趙承晉為水。燕承趙為木。秦承燕為火。秦之既亡。魏乃稱制玄朔。且魏之得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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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趙承晉為水。燕承趙為木。秦承燕為火。秦之既亡。魏乃稱制玄朔。且魏之得姓出 是 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 的章節索引節點,對應 lius.cc 經典白話集中的原文、白話與簡註。此節點用於讓章節級內容可被站內搜尋、節點比對與引用圖譜定位。

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xishijigulue-02
  • 章次:109
  • 經名: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
  • 章題:趙承晉為水。燕承趙為木。秦承燕為火。秦之既亡。魏乃稱制玄朔。且魏之得姓出
  • 原文摘錄:趙承晉為水。燕承趙為木。秦承燕為火。秦之既亡。魏乃稱制玄朔。且魏之得姓出於軒轅。臣愚以為宣為土德。祕書丞李彪著作郎崔光等議。以為神元與晉武往來通好。至于桓穆。志輔晉室。是則司馬祚終於郟鄏。而拓跋受命於雲代。昔秦并天下。漢猶比之共工。卒繼周為火德。況劉石符氏地褊世促魏承其弊。豈可捨晉而為土邪。司空穆亮等皆請從彪等議。於是詔承晉為水德丙子年魏太和二十年。
  • 白話摘錄:本節為《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趙承晉為水。燕承趙為木。秦承燕為火。秦之既亡。魏乃稱制玄朔。且魏之得姓出」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趙承晉為水。燕承趙為木。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趙承晉為水。燕承趙為木。秦承燕為火。秦之既亡。魏乃稱制玄朔。且魏之得姓出」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釋氏稽古略·卷二(東晉至隋)》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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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reviewed-index:canon-chapter-index:scripture:e238965dc9d8a5722a · 最後更新:2026/6/26· 版本:2026062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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