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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吾欲收其骨瘞之。大軍笑曰。汝狂者耶。汝之命不能保能瘞君骨耶。絳山曰。汝事

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吾欲收其骨瘞之。大軍笑曰。汝狂者耶。汝之命不能保能瘞君骨耶。絳山曰。汝事:由 lius.cc 經典白話集章節資料建立的經文章節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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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吾欲收其骨瘞之。大軍笑曰。汝狂者耶。汝之命不能保能瘞君骨耶。絳山曰。汝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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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吾欲收其骨瘞之。大軍笑曰。汝狂者耶。汝之命不能保能瘞君骨耶。絳山曰。汝事 是 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 的章節索引節點,對應 lius.cc 經典白話集中的原文、白話與簡註。此節點用於讓章節級內容可被站內搜尋、節點比對與引用圖譜定位。

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xishijigulue-04
  • 章次:225
  • 經名: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
  • 章題:吾欲收其骨瘞之。大軍笑曰。汝狂者耶。汝之命不能保能瘞君骨耶。絳山曰。汝事
  • 原文摘錄:吾欲收其骨瘞之。大軍笑曰。汝狂者耶。汝之命不能保能瘞君骨耶。絳山曰。汝事汝君。吾事吾君。吾君有天下十餘年。功業弗終。身死忍徒暴露遺骸與士卒等同耶。吾逆知汝必不違我情。吾故留於此也。大軍以其言白倴盞。倴盞曰。此奇男子也。許之。絳山乃入掇其餘燼。[果/衣]以弊衾。瘞于汝水之傍。絳山再拜號哭投身汝水。軍士救而存之(金志)乙未端平二年。詔集議楮幣出度牒。收兩界會子丙申三年議。楮幣官造十八界降黃牓措置會子(續宋通鑑)丁酉嘉熙元年戊戌二年己亥三年。詔覈州縣義倉以備賑濟庚子四年右相史嵩之以稱提會子。以五折二十七界會子五道準十八界
  • 白話摘錄:本節為《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吾欲收其骨瘞之。大軍笑曰。汝狂者耶。汝之命不能保能瘞君骨耶。絳山曰。汝事」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吾欲收其骨瘞之。大軍笑曰。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吾欲收其骨瘞之。大軍笑曰。汝狂者耶。汝之命不能保能瘞君骨耶。絳山曰。汝事」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釋氏稽古略·卷四(宋元)》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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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reviewed-index:canon-chapter-index:scripture:917961637de0e17a07 · 最後更新:2026/6/26· 版本:2026062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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