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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西星玄膚論(方壺外史)·藥火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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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西星玄膚論(方壺外史)·藥火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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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luxixing-xuanfulun
  • 章次:19
  • 經名:陸西星玄膚論(方壺外史)
  • 章題:藥火論
  • 原文摘錄:〔藥火論〕 “藥與火同乎?異乎?” 曰:“藥與火,可分也,亦可台也。分則可異,合則可同。何者?分而言之,則藥者,先天之氣也;火者,先天之神也。合而言之,則藥即火也,火即藥也。知合而不知分,則採取不明;知分而不知合,則溫養無法。何者?採取之時,藥在外,火在內。以火而致藥,故藥火可分;溫養之目,藥在外,歸於內,得藥而行火,故藥火可合。要之,火其主也,故火急則丹傷,火冷則丹散。幾言火而不言藥者,十月之事也;言藥而不言火者,一時半刻之功也。至於紫清仙師之言曰:‘以火煉藥而成丹。’即以神馭氣而成道也,更明切矣”。
  • 白話摘錄:本節為《陸西星《玄膚論》(方壺外史)》「藥火論」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藥火論〕“藥與火同乎?異乎?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藥火論」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陸西星《玄膚論》(方壺外史)》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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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reviewed-index:canon-chapter-index:scripture:cc74a55c403032f7f2 · 最後更新:2026/6/26· 版本:2026062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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