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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乙(北周武帝至隋代佛道論辯)·周建德六年十一月四日。上臨鄴宮新殿。內史宇文昂上士李德林收上書人表。於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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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乙(北周武帝至隋代佛道論辯)·周建德六年十一月四日。上臨鄴宮新殿。內史宇文昂上士李德林收上書人表。於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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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乙(北周武帝至隋代佛道論辯)·周建德六年十一月四日。上臨鄴宮新殿。內史宇文昂上士李德林收上書人表。於時 是 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乙(北周武帝至隋代佛道論辯) 的章節索引節點,對應 lius.cc 經典白話集中的原文、白話與簡註。此節點用於讓章節級內容可被站內搜尋、節點比對與引用圖譜定位。

來源資料

  • 經典頁:/llm/canon/jigujin_yi
  • 章次:8
  • 經名: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乙(北周武帝至隋代佛道論辯)
  • 章題:周建德六年十一月四日。上臨鄴宮新殿。內史宇文昂上士李德林收上書人表。於時
  • 原文摘錄:周建德六年十一月四日。上臨鄴宮新殿。內史宇文昂上士李德林收上書人表。于時任道林以表上之。上士覽表曰。君二教也。聖主機辯特難酬答。可思審之。對曰。上主鋒辯名流十方。林亦早聞正以聞辯故來得辯無爽云云。乃引入上階御座西立。詔曰。卿既上事助匡治政。朕甚嘉尚。可條別自申勿廣詞費。林乃上安撫齊餘省減賦役事。帝備納之。又曰。林原誓弘佛道。向且專論俗政。似欲諂附君人。其實無心護法。自釋氏弘訓權應無方。智力高奇廣宣正法。救茲五濁拔彼三有。人中天上六道四生莫不歸依迴向受其開悟。自漢至今踰五百載。王公卿士遵奉傳通及。至大周頓令廢絕。陛下
  • 白話摘錄:題名「周建德六年十一月四日。上臨鄴宮新殿。內史宇文昂上士李德林收上書人表。于時」提示本節要把人物、制度與事件脈絡合讀。閱讀時可先抓住幾個術語:詔:詔令材料要放回君臣政務與制度語境中讀;奏:奏議通常呈現臣下如何向君主說明利害與制度取捨;傳:傳記材料常以事跡串聯人物品格、政治處境與宗教角色。因此,本節不只是在摘錄史料,而是在保存道教人物、宮觀、制度或論辯在歷史敘事中的位置。 第一層意思可讀作:原文從「周建德六年十一月四日。上臨鄴宮新殿。內史宇文昂上士李德林收上書人表。于時任道林以表上之。上士覽表曰。君二教也。聖主機辯特
  • 簡註摘錄:分章說明:「周建德六年十一月四日。上臨鄴宮新殿。內史宇文昂上士李德林收上書人表。于時」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乙(北周武帝至隋代佛道論辯)》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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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reviewed-index:canon-chapter-index:scripture:966286b63f5538430e · 最後更新:2026/6/26· 版本:20260626 · 版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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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乙(北周武帝至隋代佛道論辯)·周建德六年十一月四日。上臨鄴宮新殿。內史宇文昂上士李德林收上書人表。於時(經文) · 鼎稔道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