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類聚·卷三十六·人部二十(隱逸上)》章節互證札記
一、研究定位
本篇是《藝文類聚·卷三十六·人部二十(隱逸上)》的章節互證札記,聚焦 第 6 章至第 15 章。它與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分工不同:總論先建立題名、文體、校讀狀態與全篇讀法,本篇則把可見章節拉近,檢查局部段落如何支撐「義理思想」問題。這樣做的目的,是讓 /research 的八千篇文章不只是題名清單,而能形成可逐段回查的研究網絡。
校勘邊界:完整校讀。本 canon 條目目前標示為完整校讀;研究頁仍只作導讀與索引,正式引用仍須回到底本、版本與頁碼核對。
二、學術引用與核查方式
本篇採用的學術線索為:歐陽詢等《藝文類聚》卷三十六;嵇康《高士傳》;皇甫謐《高士傳》相關傳統;劉義慶《世說新語》;Isabelle Robinet, Taoism: Growth of a Religion;Livia Kohn, Daoism and Chinese Culture;Stephen R. Bokenkamp, Early Daoist Scriptures;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The Taoist Canon: 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前列若干條目來自站內 canon 的 scholars 欄位;後列通用書目只作為道藏、道教史與文體判讀的研究框架。為避免產生未經核定的說法,本文不新增頁碼、不杜撰論文篇名,也不把研究框架寫成「某學者已明確指出某句」;凡涉及文本判讀,均回到題名、章節、原文片段、站內白話與註解線索。
讀者若要作正式引用,宜先核對三層材料:第一,/llm/canon/ywlj-juan36-yinyi-shang 的原文與校讀狀態;第二,本文列出的道藏號、章節與站內摘要;第三,上列學術線索的原書或論文。本站札記只負責建立研究路線,不替代底本校勘或學術論文引用。
考究與自我評分
- CANON 追源:已連到站內 canon id
ywlj-juan36-yinyi-shang,並以題名、章節、原文片段、白話與註解建立可回查入口。
- 考究邊界:本文只按「義理思想」脈絡整理可見材料,不新增未核定頁碼、年代、法派歸屬或學者結論。
- 自我評分:8/10。評分依據為 canon 錨點明確、章節證據可查、學術線索可追;扣分保留在未逐條補入原書頁碼與版本異文。
三、章節範圍
- 站內 canon id:
ywlj-juan36-yinyi-shang
- 題名:藝文類聚·卷三十六·人部二十(隱逸上)
- 本篇焦點:第 6 章至第 15 章
- 全條目章節數:60 章
- 全條目原文量級:約 13,409 字
- 本篇分類:義理思想
這些欄位提供最小可查入口。若本篇章群不足以支撐全書判斷,應回到總論札記或 canon 頁面補查其他章節;若章群內部出現與分類不同的材料,也應保留差異,而不是把所有段落都寫成單一主題。
四、章節線索
- 「又曰.魯連好奇偉倜儻.嘗遊趙.難新垣衍以秦為帝.秦軍為卻.平原君欲封連.」:分章說明:「又曰.魯連好奇偉倜儻.嘗遊趙.難新垣衍以秦為帝.秦軍為卻.平原君欲封連.」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 「又曰.閭丘先生.齊宣王獵於社山.社山父老十三人.相與勞王.王賜父老不租.」:分章說明:「又曰.閭丘先生.齊宣王獵於社山.社山父老十三人.相與勞王.王賜父老不租.」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 「又曰.韓福者.以行義脩絜.漢昭帝時.以德行徵.病不進.元鳳元年.詔賜帛五」:分章說明:「又曰.韓福者.以行義脩絜.漢昭帝時.以德行徵.病不進.元鳳元年.詔賜帛五」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 「又曰班嗣世在京師.家有賜書.內足於財.父黨楊子雲以下.莫不造門.桓君山從」:分章說明:「又曰班嗣世在京師.家有賜書.內足於財.父黨楊子雲以下.莫不造門.桓君山從」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 「又曰.尚長.字子平.禽慶.字子夏.二人相善.慶隱避不仕王莽.長通易老子.」:分章說明:「又曰.尚長.字子平.禽慶.字子夏.二人相善.慶隱避不仕王莽.長通易老子.」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 「又曰.巢父.堯時隱人.年老.以樹為巢.而寢其上.故人號為巢父.堯之讓許由」:分章說明:「又曰.巢父.堯時隱人.年老.以樹為巢.而寢其上.故人號為巢父.堯之讓許由」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 「又曰.許由.字武仲.堯舜皆師之.與齧缺論堯而去.隱乎沛澤之中.堯舜乃致天」:分章說明:「又曰.許由.字武仲.堯舜皆師之.與齧缺論堯而去.隱乎沛澤之中.堯舜乃致天」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 「又曰.被裘公者.吳人也.延陵季子出遊.見道中遺金.顧而睹之.謂公曰.取彼」:分章說明:「又曰.被裘公者.吳人也.延陵季子出遊.見道中遺金.顧而睹之.謂公曰.取彼」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 「又曰.段干木者.治清節.遊西河.守道不仕.魏文侯就造其門.干木踰牆而避之」:分章說明:「又曰.段干木者.治清節.遊西河.守道不仕.魏文侯就造其門.干木踰牆而避之」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 「又曰.莊周少學老子.梁惠王時.為蒙縣漆園吏.以卑賤.不肯仕.楚威王以百金」:分章說明:「又曰.莊周少學老子.梁惠王時.為蒙縣漆園吏.以卑賤.不肯仕.楚威王以百金」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本篇只把這一組章節當作判讀樣本。它能回答的問題,是局部章節如何組織術語、文體與讀者行動;它不能單獨決定全書年代、作者、法派或版本結論。
五、逐章證據
1. 「又曰.魯連好奇偉倜儻.嘗遊趙.難新垣衍以秦為帝.秦軍為卻.平原君欲封連.」
- 原文片段:又曰.魯連好奇偉倜儻.嘗遊趙.難新垣衍以秦為帝.秦軍為卻.平原君欲封連.連三辭.平原君乃以千金為連壽.連笑曰.所貴於天下之士者.為人排患釋難也.即有取之.是商賈之事爾.及燕將守遼(○史記八十三魯仲連傳作聊.)城.田單攻之不能下.連乃為書射城中.遺燕將.燕將見書.泣三日.乃自殺.城降.田單欲爵連.連曰.吾與於富貴而詘於人.寧貧賤輕世而肆意.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隱逸上)》「又曰.魯連好奇偉倜儻.嘗遊趙.難新垣衍以秦為帝.秦軍為卻.平原君欲封連.」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又曰.魯連好奇偉倜儻.嘗遊趙.難新垣衍以秦為帝.秦軍為卻.平原君欲封連.連三辭.平原君乃以千金為連壽.連笑曰.所貴於天下之士者.為人排患釋難也.即有取之.是商賈之事爾.及燕將守遼(○史記八十三魯仲連傳作聊.)城.田單攻之不能下.連乃為書射城中.遺燕將.燕將見書.泣三。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又曰.魯連好奇偉倜儻.嘗遊趙.難新垣衍以秦為帝.秦軍為卻.平原君欲封連.」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2. 「又曰.閭丘先生.齊宣王獵於社山.社山父老十三人.相與勞王.王賜父老不租.」
- 原文片段:又曰.閭丘先生.齊宣王獵於社山.社山父老十三人.相與勞王.王賜父老不租.先生獨不謝.曰.願得壽得富得貴.夫選良吏.平法度.則臣得壽矣.振之以時.則臣得富矣.令少敬長.則臣得貴矣. 又曰.田生菅床茅屋.不肯仕宦.惠帝親自往.不出屋. 又曰.鄭仲虞不仕漢朝.章帝自往.終不肯起.曰.陛下何惜不為上世君.令臣得為偃息之民.天子以尚書祿終其身.世號。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隱逸上)》「又曰.閭丘先生.齊宣王獵於社山.社山父老十三人.相與勞王.王賜父老不租.」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又曰.閭丘先生.齊宣王獵於社山.社山父老十三人.相與勞王.王賜父老不租.先生獨不謝.曰.願得壽得富得貴.夫選良吏.平法度.則臣得壽矣.振之以時.則臣得富矣.令少敬長.則臣得貴矣.又曰.田生菅床茅屋.不肯仕宦.惠帝親自往.不出屋.又曰.鄭仲虞不仕漢朝.章帝自往.終不肯。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又曰.閭丘先生.齊宣王獵於社山.社山父老十三人.相與勞王.王賜父老不租.」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3. 「又曰.韓福者.以行義脩絜.漢昭帝時.以德行徵.病不進.元鳳元年.詔賜帛五」
- 原文片段:又曰.韓福者.以行義脩絜.漢昭帝時.以德行徵.病不進.元鳳元年.詔賜帛五十匹.遣長吏時以存問.常以八月賜羊酒.不幸死者.賜複衾一.祠以中牢.自是至今為徵士之故事.福終身不仕.卒于家.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隱逸上)》「又曰.韓福者.以行義脩絜.漢昭帝時.以德行徵.病不進.元鳳元年.詔賜帛五」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又曰.韓福者.以行義脩絜.漢昭帝時.以德行徵.病不進.元鳳元年.詔賜帛五十匹.遣長吏時以存問.常以八月賜羊酒.不幸死者.賜複衾一.祠以中牢.自是至今為徵士之故事.福終身不仕.卒于家.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又曰.韓福者.以行義脩絜.漢昭帝時.以德行徵.病不進.元鳳元年.詔賜帛五」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4. 「又曰班嗣世在京師.家有賜書.內足於財.父黨楊子雲以下.莫不造門.桓君山從」
- 原文片段:又曰班嗣世在京師.家有賜書.內足於財.父黨楊子雲以下.莫不造門.桓君山從借莊子.嗣報曰.今吾子聞仁義之羈絆.係聲名之繮鎖.伏孔氏之軌躅.馳顏閔之極藝.何以大道為自眩也.昔有學步邯鄲者.匍匐而歸耳.其行己持論如此.遂終于家.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隱逸上)》「又曰班嗣世在京師.家有賜書.內足於財.父黨楊子雲以下.莫不造門.桓君山從」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又曰班嗣世在京師.家有賜書.內足於財.父黨楊子雲以下.莫不造門.桓君山從借莊子.嗣報曰.今吾子聞仁義之羈絆.係聲名之繮鎖.伏孔氏之軌躅.馳顏閔之極藝.何以大道為自眩也.昔有學步邯鄲者.匍匐而歸耳.其行己持論如此.遂終于家.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又曰班嗣世在京師.家有賜書.內足於財.父黨楊子雲以下.莫不造門.桓君山從」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5. 「又曰.尚長.字子平.禽慶.字子夏.二人相善.慶隱避不仕王莽.長通易老子.」
- 原文片段:又曰.尚長.字子平.禽慶.字子夏.二人相善.慶隱避不仕王莽.長通易老子.安貧樂道.好事者更饋遺.輒受之.自足還餘.如有不取也.舉措必於中和.司空王邑.辟之連年.乃欲薦之於莽.固辭乃止.遂求退.讀易至損益卦.喟然歎曰.吾知富貴不如貧賤.未知存何如亡爾.為子嫁娶畢.勅家事斷之.勿復相關.當如我死矣.是後肆意.與同好遊五岳名山.遂不知所在.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隱逸上)》「又曰.尚長.字子平.禽慶.字子夏.二人相善.慶隱避不仕王莽.長通易老子.」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又曰.尚長.字子平.禽慶.字子夏.二人相善.慶隱避不仕王莽.長通易老子.安貧樂道.好事者更饋遺.輒受之.自足還餘.如有不取也.舉措必於中和.司空王邑.辟之連年.乃欲薦之於莽.固辭乃止.遂求退.讀易至損益卦.喟然歎曰.吾知富貴不如貧賤.未知存何如亡爾.為子嫁娶畢.勅家。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又曰.尚長.字子平.禽慶.字子夏.二人相善.慶隱避不仕王莽.長通易老子.」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6. 「又曰.巢父.堯時隱人.年老.以樹為巢.而寢其上.故人號為巢父.堯之讓許由」
- 原文片段:又曰.巢父.堯時隱人.年老.以樹為巢.而寢其上.故人號為巢父.堯之讓許由也.由以告巢父.巢父曰.汝何不隱汝形.藏汝光.非吾友也.乃擊其膺而下之.許由悵然不自得.乃遇清泠之水.洗其耳.拭其目.曰.嚮者聞言.負吾友.遂去.終身不相見.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隱逸上)》「又曰.巢父.堯時隱人.年老.以樹為巢.而寢其上.故人號為巢父.堯之讓許由」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又曰.巢父.堯時隱人.年老.以樹為巢.而寢其上.故人號為巢父.堯之讓許由也.由以告巢父.巢父曰.汝何不隱汝形.藏汝光.非吾友也.乃擊其膺而下之.許由悵然不自得.乃遇清泠之水.洗其耳.拭其目.曰.嚮者聞言.負吾友.遂去.終身不相見.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又曰.巢父.堯時隱人.年老.以樹為巢.而寢其上.故人號為巢父.堯之讓許由」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7. 「又曰.許由.字武仲.堯舜皆師之.與齧缺論堯而去.隱乎沛澤之中.堯舜乃致天」
- 原文片段:又曰.許由.字武仲.堯舜皆師之.與齧缺論堯而去.隱乎沛澤之中.堯舜乃致天下而讓焉.曰.十日並出.而爝火不息.其光也不亦難乎.夫子為天子.則天下治.我由尸之.吾自視缺然.許由曰.吾將為名乎.名者實之賓.吾將為賓乎.乃去.宿於逆旅之家.旦而遺其皮冠.巢父聞由為堯所讓.以為汙.乃臨池水而洗其耳.池主怒曰.何以汙我水.由乃退而遯耕於中岳.穎水之陽。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隱逸上)》「又曰.許由.字武仲.堯舜皆師之.與齧缺論堯而去.隱乎沛澤之中.堯舜乃致天」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又曰.許由.字武仲.堯舜皆師之.與齧缺論堯而去.隱乎沛澤之中.堯舜乃致天下而讓焉.曰.十日並出.而爝火不息.其光也不亦難乎.夫子為天子.則天下治.我由尸之.吾自視缺然.許由曰.吾將為名乎.名者實之賓.吾將為賓乎.乃去.宿於逆旅之家.旦而遺其皮冠.巢父聞由為堯所讓.以。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又曰.許由.字武仲.堯舜皆師之.與齧缺論堯而去.隱乎沛澤之中.堯舜乃致天」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8. 「又曰.被裘公者.吳人也.延陵季子出遊.見道中遺金.顧而睹之.謂公曰.取彼」
- 原文片段:又曰.被裘公者.吳人也.延陵季子出遊.見道中遺金.顧而睹之.謂公曰.取彼金.公投鑣瞋目.拂手而言曰.何子居之高.視之卑.吾被裘而負薪.豈取遺金者哉.季子大驚.既謝而問其姓名.曰.吾子皮相之士.何足語姓名哉.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隱逸上)》「又曰.被裘公者.吳人也.延陵季子出遊.見道中遺金.顧而睹之.謂公曰.取彼」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又曰.被裘公者.吳人也.延陵季子出遊.見道中遺金.顧而睹之.謂公曰.取彼金.公投鑣瞋目.拂手而言曰.何子居之高.視之卑.吾被裘而負薪.豈取遺金者哉.季子大驚.既謝而問其姓名.曰.吾子皮相之士.何足語姓名哉.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材料。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又曰.被裘公者.吳人也.延陵季子出遊.見道中遺金.顧而睹之.謂公曰.取彼」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9. 「又曰.段干木者.治清節.遊西河.守道不仕.魏文侯就造其門.干木踰牆而避之」
- 原文片段:又曰.段干木者.治清節.遊西河.守道不仕.魏文侯就造其門.干木踰牆而避之.文侯以客禮.出過其廬則式.其僕問之.文侯曰.干木不趣勢.隱處窮巷.聲馳千里.敢勿式乎.文侯所以名過齊桓公者.能尊段干木.敬卜子夏.友田子方也.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隱逸上)》「又曰.段干木者.治清節.遊西河.守道不仕.魏文侯就造其門.干木踰牆而避之」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又曰.段干木者.治清節.遊西河.守道不仕.魏文侯就造其門.干木踰牆而避之.文侯以客禮.出過其廬則式.其僕問之.文侯曰.干木不趣勢.隱處窮巷.聲馳千里.敢勿式乎.文侯所以名過齊桓公者.能尊段干木.敬卜子夏.友田子方也.此處只整理本節可見原文的章義,不另補未核定的底本外。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又曰.段干木者.治清節.遊西河.守道不仕.魏文侯就造其門.干木踰牆而避之」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10. 「又曰.莊周少學老子.梁惠王時.為蒙縣漆園吏.以卑賤.不肯仕.楚威王以百金」
- 原文片段:又曰.莊周少學老子.梁惠王時.為蒙縣漆園吏.以卑賤.不肯仕.楚威王以百金聘周.周方釣於濮水之上.曰.楚有龜.死三千歲矣.今巾笥而藏之於廟堂之上.此龜寧生而掉尾塗中耳.子往矣.吾方掉尾於塗中.後齊宣王又以千金之幣.迎周為相.周曰.子不見郊祭之犧牛乎.衣以文繡.食以芻菽.及其牽入太廟.欲為孤豚.其可得乎.遂終身不仕. 續晉陽秋曰.謝敷隱居會稽。
- 站內白話:本節為《人部二十(隱逸上)》「又曰.莊周少學老子.梁惠王時.為蒙縣漆園吏.以卑賤.不肯仕.楚威王以百金」的分章閱讀稿。白話上先按章題定位,再核對原文脈絡:又曰.莊周少學老子.梁惠王時.為蒙縣漆園吏.以卑賤.不肯仕.楚威王以百金聘周.周方釣於濮水之上.曰.楚有龜.死三千歲矣.今巾笥而藏之於廟堂之上.此龜寧生而掉尾塗中耳.子往矣.吾方掉尾於塗中.後齊宣王又以千金之幣.迎周為相.周曰.子不見郊祭之犧牛乎.衣以文繡.食以芻菽。
- 註解線索:分章說明:「又曰.莊周少學老子.梁惠王時.為蒙縣漆園吏.以卑賤.不肯仕.楚威王以百金」由原單章長文依明確章題拆出,原文字順與總量保持不變。校讀時宜回到《人部二十(隱逸上)》全書前後章互證,並分辨題名、正文、註語與後出白話之界線;本站白話只作閱讀輔助,不替代可引用校勘本。
判讀時,這一節可放在「義理思想」脈絡中觀察:先看它使用何種文體,再看它把人物、神格、身體、壇場或概念放在什麼位置。若本章出現制度名物,應避免直接把它等同於今日做法;若本章出現修煉語彙,應先分辨它是義理比喻、身體工夫、科儀程序,還是後出注釋的分類語。
六、章群術語與材料方向
- 天 / 帝 / 君 / 尊:約 18 次。多涉及神譜、天界秩序或尊號制度。
- 道 / 德:約 8 次。可提示本文是否偏向義理、規範或道統敘述。
- 丹 / 藥 / 火 / 金:約 7 次。可提示外丹、內丹、醫藥或煉養語境。
- 氣 / 炁 / 神 / 身:約 4 次。可輔助判斷身體論、存思、內煉或神明結構。
- 真 / 玄 / 清:約 2 次。常牽涉神聖位格、修持境界與清淨語彙。
- 戒 / 罪 / 福 / 功:約 2 次。常連到倫理、懺悔、功過與救度問題。
這裡的術語統計只針對本篇章群,不等於全條目統計。若局部章節與全條目方向不同,反而是重要線索:道教文本常在一部書內同時安排義理、科儀、神譜、修煉與傳記材料。研究者應問「這一組章節在整體中負責什麼」,而不是急著把局部材料擴大成全書定論。
七、互證問題
- 本章群與總論札記的分類是否一致?若一致,應指出哪幾個章節提供支持;若不一致,應保留局部功能的差異。
- 本章群是否出現可與宏觀專題互讀的材料?例如法統、科儀、內丹、神譜、醫療、死亡、倫理或地方社會。
- 本章群的白話與註解是否足以支撐摘要?若摘要比原文說得更滿,正式引用時應回到原文重新核對。
- 本章群涉及的學術線索,是直接研究本文本,還是提供同類材料的研究框架?兩者不能混寫。
本篇若涉及道、德、真、玄、自然、清靜等概念,判讀時應看概念在句中承擔何種功能。本文不只摘格言,而是追問概念如何被章節、文體與修行次第支撐。
八、與總論札記的分工
同一 canon 條目的總論札記適合快速理解文本位置;本篇章節互證札記適合做局部核查。讀者若要寫正式論述,可先用總論確認題名和校讀邊界,再用本篇檢查章節證據,最後回到 /llm/canon/ywlj-juan36-yinyi-shang 對讀原文、白話與註解。這三步能降低兩種風險:一是只讀宏觀論述而沒有文本支撐;二是只讀原文片段而忽略整體脈絡。
九、後續審校清單
- 核對本章群是否存在異文、缺段或章序問題。
- 補入可查頁碼前,不把通用書目寫成逐句證明。
- 若章群涉及儀式程序,先確認它在壇場流程中的位置。
- 若章群涉及修煉術語,先分辨義理比喻、身體工夫、醫藥養生與內丹火候。
- 若章群涉及人物或宮觀,先分辨史料記錄、地方傳說與後出譜系。
本篇的價值,在於把研究問題變成可檢查的章節入口。所有延伸判斷都應能回答:哪一章支持這個說法?哪一條學術線索能提供方法或比較?若回答不出,就應保留為待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