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連結 · 不平等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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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4 筆
天津條約
## 簡介 天津條約是[[1858年]]與[[1860年]]在[[天津]]簽訂的數項[[不平等條約]],起因於[[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失敗,清政府被迫讓步。 ## 主要內容 * 開放更多[[通商口岸]],允許外國商人從事貿易; * 允許[[外國傳教士]]在內地傳教; * 給予外國人領事裁判權; * 支付巨額戰爭賠償。 ## 後續影響 《[[北京條約]]》將天
更新:2026/6/5
清代末期
清代末期係指1851年咸豐帝登基至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之間的時期,共歷時約一甲子。此為中國最後一個封建王朝的尾聲階段,亦是傳統帝制走向終結的轉型年代。 咸豐年間,太平天國起義席卷江南,嚴重動搖國本。為因應內憂,朝廷發起自強運動,引進西方軍事與工業技術,設想在[[清朝]]打造現代化軍隊。然而甲午戰爭失利,宣告此改革方向挫折。 1900年爆發義和團事件,慈禧太
更新:2026/6/5
通商口岸
通商口岸是指清末民初對外國商人開放的特定港口與城市,是在「[[一口通商]]」時期(1757‑1842)唯一允許外國貿易的窗口,當時所有外國商人都必須在[[廣州]]進行交易。爾後隨著《[[不平等條約]]》的簽訂,通商口岸陸續增設,包括[[廈門]]、 [[福州]]、 [[寧波]]、 [[上海]]、 [[天津]]等,形成沿海與內河的對外經貿網絡。\n通商口岸的設立
更新:2026/6/5
辛丑條約
## 概述 辛丑條約,又稱《辛丑各國和約》或《北京議定書》,是1901年([[辛丑年]])清政府與英、法、德、俄、美、日、意、奧、西、荷、比十一國簽署的[[不平等條約]]。該約標誌中國正式淪為[[半殖民地]],列強取得在[[北京]]及沿海要地駐兵權,並索取巨額賠償。 ## 主要內容 - 清政府承認[[義和團]]事件責任,並向外國道歉; - 賠償白銀四億五千萬
更新:20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