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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連結 · 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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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4

公平
公平在道家思想中意指天地對萬物沒有任何偏私的態度,正是[[天道]]無私的表現。道運行不息,不隨個人意志而轉移,對所有[[眾生]]皆同等照拂,這一法則體現了[[大道]]的自然公平。 修道者若要契合此等公平,需先去除分別心,保持心境的[[中正]]與公允,如此方能在行為上不偏袒任何一方,以公正的法則待人接物。 公平亦是人間[[修行]]的倫理基石,要求在世間行事時不
更新:2026/6/5
公正
「公正」指公平無偏、秉持正道而不徇私的價值與原則,乃道德修養與治理實踐中的重要準繩。在道教語境裡,公正不僅關涉對外裁斷是非、處置人事,也關涉內在修持是否能守住[[中正]]之道,不為私慾與情緒所蔽。修道之人若能以[[無私]]自持,便較能體現「公」之精神;若能在言行與判斷中不失其度,則近於[[正氣]]充盈。對治之層面上,公正亦可與[[清靜]]、[[無為]]相參:
更新:2026/6/5
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立人極焉
此句出自《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 為道教修真之核心理念。其義指聖人先立中正、仁義之本,保持主靜之心,以此建立人道最高標準,即所謂人極。中正象徵不偏不倚、守正不移;仁義體現慈悲公正、扶危濟困;主靜則要求清心寡欲、返璞歸真,守靜而照見本來面目。此三端互為根本,修道者若能以道德心性為根基,透過靜心虚己,即可與道合真,達致修真之境。故云「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立
更新:2026/6/5
陟罰臧否,不宜異同
此语出自《論語·為政》,乃孔子答定公問政時所言。 孔子認為,為政者對於官員的陟罰(提升與懲罰)與臧否(嘉獎與責罰),當依其政績功過而定,不宜因親疏關係而有所異同,旨在強調公平公正、一視同仁之原則。 此語反映了儒家中正政治思想的核心,主張執政者賞罰分明,以德治為本,避免私人感情干預政務。 後世常以此語作為施政用人的準則,提醒為政者應堅持公正無私的原則,對屬下的
更新:20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