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連結 · 北京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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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3 筆
天津條約
## 簡介 天津條約是[[1858年]]與[[1860年]]在[[天津]]簽訂的數項[[不平等條約]],起因於[[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失敗,清政府被迫讓步。 ## 主要內容 * 開放更多[[通商口岸]],允許外國商人從事貿易; * 允許[[外國傳教士]]在內地傳教; * 給予外國人領事裁判權; * 支付巨額戰爭賠償。 ## 後續影響 《[[北京條約]]》將天
更新:2026/6/5
南京條約
## 概述 1842年,大清與[[英國]]在南京簽署《南京條約》,標誌著[[第一次鴉片戰爭]]的結束。根據條約,清政府被迫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口通商,並將[[香港島]]永久割讓給英國。此為中國近代史上首個不平等條約。 ## 主要內容 - 開放五口,提供外國商人貿易權; - 割讓香港島,設為英屬殖民地;
更新:2026/6/5
不平等條約
不平等條約係指19世紀中葉至20世紀初,外國列強以武力或威脅,強迫清政府簽署的一系列不公平條款。主要包括《[[南京條約]]》(1842年)、《[[天津條約]]》(1858年)與《[[北京條約]]》(1860年)等。這些條約迫使中國開放[[通商口岸]]、允許外國傳教士自由活動、割讓[[領土]]、支付巨額[[賠償金]],並給予外國人領事裁判權,形成所謂的「國中國
更新:20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