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連結 · 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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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7 筆
首席
首席:「首席」在道教與傳統宗教語境中,通常指位居首位、具代表性且負有主持責任的人物或席位。它可用於法會、醮儀、宮觀職司、講經場合或宗派組織之中,表示在一群人中最先被安排、最受尊重、或最能代表該團體者。此語重點不在神格名稱,而在位序、職責與禮制上的尊崇。 在道教儀式中,首席者往往負責統籌科儀、引領眾職、代表壇場對外發言,並維持儀節的莊重秩序;若用於宮觀管理,則
更新:2026/6/20
刑名法術
刑名法術:刑名法術是中國古代政治思想與術數語彙中常見的複合概念,通常指以名實考核、刑賞機制、法令制度與權術運作相互結合的治術。其核心在於以「名」定「實」,透過職分、法度與責任的明確劃分來約束人事,使政令、賞罰與治理邏輯得以一致運行。此一概念與法家、黃老之學及先秦政治論述關係尤深,也常見於後世談論君主術、官僚管理與秩序建構的語境中。 在道教知識圖譜中,刑名法術
更新:2026/6/20
弒君曰弒,弒父曰弒
弒君曰弒,弒父曰弒:「弒君曰弒,弒父曰弒」為古代倫理與禮法中對特定殺害行為的名目判定。其義不在一般「殺」字,而在於加上尊卑名分之辨:君為一國之尊,父為一家之尊,臣子與子女若加以殺害,便被視為逆倫大罪,故統稱為弒。此類表述體現了名分秩序與禮的核心精神,即以尊尊、親親維繫社會倫理與政治正統。於儒家而言,弒君與弒父皆屬嚴重悖德,因其不僅傷及生命,更破壞綱常。在傳統
更新:2026/6/20
儒術
儒術:儒術,指以儒家經典、倫理與治國理念為核心的一套學術與思想方法,重在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其要旨不僅在於研習經學,更在於將仁義禮智信落實於日常生活、家族倫理與政治實踐之中。作為中國傳統思想中的「術」之一,儒術常與道術、法術並舉,表明其不僅是抽象義理,也是一套可操作的教化與治理技術。 儒術重視名分與禮制,認為社會秩序建立於各安其位、各盡其責;又強調經世
更新:2026/6/20
名分秩序
名分秩序:名分秩序指的是依据个人的身份、职责与称号所确立的社会等级与行为規範。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君守君道、臣盡臣禮、父慈子孝皆由「正名」而来,强调每个人按其名分履行对应义务,以维持社会和谐与稳定。此概念最早见于《论语·为政》中「正名」的论述,随后在汉代儒者的发挥下,融入礼记与周礼的制度之中,成为三纲五常的实践指南。 在政治层面,名分秩序提供了君权的合法性来
更新:2026/6/20
義
義:「義」是道教與中國倫理思想中重要的價值概念,常用以衡量人的行為是否合於公理、道德責任與應有分際。它不僅指外在的正當性,也涵蓋內在的道德自覺,強調有所為有所不為。對個人而言,義是一種修身的準則,要求人在利害之前先問是否合乎道理;在群體關係中,義又關聯到公義、情義與名分,使人能在親疏、上下、取捨之間保持適當秩序。\n\n在道教語境裡,「義」與仁、禮、德等觀念
更新:2026/6/11
公
公:公在道教語境中,多作泛稱或敬稱,並非特指某一尊神、經典、法事或宗派。此字常用於稱呼男性,或加在姓名、官名、封號之後,以表尊重、地位或德行,如古人對長者、士紳、道長、神職人物等,皆可能以「公」稱之。於道教文獻與民間信仰中,「公」亦常見於社會關係、地方稱呼與禮敬語彙之中,具有親近而莊重的語感。\n\n就詞義而言,「公」可與真人、法師、道士等身分稱謂相互參照,
更新:2026/6/11
📜 經文2 筆
春秋左傳
春秋左傳:《春秋左傳》又稱《左傳》,為先秦重要的編年體史書與經學文獻,傳統相傳由左丘明撰述,內容主要是對《春秋》的敘事性補充與闡發。全書以魯國紀年為綱,廣泛記述春秋時代諸侯列國的政治、外交、軍事、盟誓、禮制與人物言行,並透過具體事件呈現當時的 禮、樂、名分 與 天命 觀念。其敘事詳密,文辭典雅,對後世史學、文學與經學影響深遠。\n\n在道教知識脈絡中,《春秋
更新:2026/6/20
禮記·王制
《禮記·王制》為《小戴禮記》第五篇,屬先秦兩漢間儒家禮制論述的重要文本。其文體以論說與條列相間,非單純敘事,主要圍繞「王者所以立天下之制」而展開,內容涉及封建、爵秩、官制、學校、刑罰、祭祀、養老、救恤等制度。此篇雖名為「王制」,實則不只言王者之制度,更意在鋪陳一套以禮為核心、以德為本位的理想政治秩序。於《禮記》諸篇之中,《王制》兼具制度史、思想史與禮學史之價
更新:20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