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連結 · 核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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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7 筆
低階核廢料
# 低階核廢料 低階核廢料指的是在[[核電廠]]正常運作期間所產生的放射性廢棄物中,放射性强度相對較低的部分。常見的組成包括受污染的工作手套、防護衣物、手工具、空氣過濾器以及實驗室廢棄物等。這些材料的放射性半衰期較短,活性强度相對不強,但仍必須經過專門的廢棄物處理與長期儲存監測,以防範環境污染與公共健康風險。 在[[道教]]的思想體系中,天地萬物皆遵循自然的
更新:2026/6/5
核事故應變機制
## 定義 核事故應變機制是指在[[核能]]設施發生意外或破壞導致放射性物質外泄時,政府與[[核電廠]]營運者共同訂立的[[緊急應變計畫]],期能快速啟動監測、預警、撤離、救護及除污等行動,保障公眾健康。 ## 主要組成要素 1. **監測與預警**:依託偵測網即時蒐集劑量資料並發布警報。 2. **撤離與安置**:依放射性程度劃分撤離區,設置暫時收容所。
更新:2026/6/5
核燃料
核燃料是[[核分裂]]過程序的核心能源,主要由可分裂的放射性同位素構成,如[[鈾-235]]與[[鈽-239]]。這兩種同位素在[[核反應堆]]內受到中子撞擊後會產生連鎖反應,釋放巨量熱能,以蒸汽渦輪驅動發電機,供應[[核能發電]]、船舶推進及科研實驗等用途。 在實務上,核燃料需先經過[[鈾-235]]濃縮製程,提升至約3%至5%的易裂變濃度,才能在輕水反應
更新:2026/6/5
核政策
# 核政策 核政策是國家或組織依據[[核能]]的開發與利用、以及[[核武器]]的研制與部署,所制定的規範與指導方針。其範圍涵蓋[[核電廠]]的建設與運行、 [[核廢料]]的處理與處置,並涉及[[能源安全]]、 [[核不擴散]]以及[[裁減軍備]]等國際議題。 在中華民國的核政策演變中,1960年代曾進行核武器研發計畫,隨後於1970年代終止,近年來則朝向[[
更新:2026/6/5
核安全
核安全是確保[[核能]]利用過程中,防止[[放射性物質]]意外洩漏、保障工作人員與公眾健康及環境完整的綜合準則與制度。 其核心目標包括:防止核臨界事故、控制[[核廢料]]產生與處置、杜絕核武器擴散、以及建立緊急應變體系。各國依據[[國際原子能總署]]制定之法規進行監管。 在[[核電廠]]設計與運行中,需配置安全殼、緊急冷卻系統與輻射監測設施,做到「防禦深度」
更新:2026/6/5
輻射防護
## 概述 輻射防護是依據[[游離輻射]]的特性,採用[[屏蔽]]、保持安全[[距離]]與控制[[時間]]等三大原則,以降低劑量。[[劑量監測]]是防護的核心技術,需使用劑量計即時評估作業人員的暴露情形。 ## 原則與方法 1. **屏蔽**:在[[核電廠]]、放射[[治療]]設施中使用鉛、混凝土等高密度材料,降低輻射穿透。 2. **距離**:利用平方反比
更新:2026/6/5
核能治理
核能治理是指國家對於核能開發與利用所進行之全盤政策、法規與管理活動,旨在確保核能技術在提供能源之餘,亦能兼顧安全、環境保護與公眾利益。其核心任務涵蓋[[核電廠]]之許可、建造、調試及運行過程中之監督管理,確保設施符合最新之安全標準與技術規範;同時持續推動[[核安全文化]]建設,使之成為組織與從業人員之行為根本。 在放射性廢料管理方面,政府須建立從[[核燃料循
更新:20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