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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連結 · 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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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3

立治
立治,古之政治倫理概念,指建立秩序、法制與治理之行為。《尚書》有云:「惟王建國,辨方正位」,此即立治之本。 於[[道教]]而言,立治是信徒以道德柔性輔助社會,致力於安定民心、整飭世風。 其核心理念與[[無為而治]]相通,強調以正道正法而非強制高壓達成治理,故常與[[德治]]相提並論。 [[儒家]]重視仁義禮樂,以君子之德化天下,亦可視為立治的道德基礎;而[[
更新:2026/6/5
大清會典則例
《大清會典則例》亦稱《清會典則例》,是[[清代]]官修的重要法典之一,屬於[[官制]]與[[法制]]的綜合匯編。全書由[[清朝]]官方組織編纂,收錄行政法規、官制體例、律令規範等內容,為研究清代政治制度與法律體系的關鍵[[史料]]。 《會典》部分詳細記載國家政務體制及各級[[官署]]的職責;《則例》則條列各項具體法規與執行細則,兩者相輔相成,呈現完整的國家運
更新:2026/6/5
社會法度
社會法度在道教中乃指人間社會之倫理規範與法律制度,亦含蓋道教門派內部之戒律規章。道家崇奉「[[道法自然]]」之理念,以為人訂之法度應順應[[天道]]運行,勿宜過於繁瑣而悖離自然本性。於道教經典中,常論治國安民之道,主張以[[無為而治]]之原則管理社會,使百姓能各按其性、和諧共處。若[[社會法度]]過於嚴苛,反致人心扭轉,事與願違。故道教倡導以[[道德]]為本
更新:2026/6/5

📜 經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