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連結 · 法律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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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3 筆
法理學
法理學是法學的基礎理論學科,致力於探討法律的本質、起源、價值與功能,並分析法律與道德、社會秩序之間的互動關係。它以法律概念、原則、規範結構及解釋方法為核心,試圖揭示法律制度的根本原理與運行邏輯。作為法學體系的理論根基,法理學提供分析法律規範合理性與正當性的框架,是刑法、民法、憲法等具體部門法的理論前提。 在[[自然法]]與[[法律實證主義]]的理論對話中,法
更新:2026/6/6
法律實證主義
法律實證主義是20世紀以來影響深遠的法學思潮,在[[法理学]]的學術脈絡中,其核心論點在於法律是一種社會事實,而非道德判斷的結果。該理論主張法律的效力來源於國家機器的強制力以及社會成員的服從,因而與[[自然法]]的價值取向形成鮮明對比。主要代表人物包括[[約翰·奧斯汀]]的命令說與[[哈特(法學)]]的規則承認說,後者更提出「規則體系」的概念,將法律視為一套
更新:2026/6/5
論法的精神
## 概述 「論法的精神」兼具西方與道教雙重意涵,既是[[孟德斯鳩]]《[[法的精神]]》的政治法律論述,也是道家對法則運行根本義理的探索。 ## 西方根源 《法的精神》於1748年出版,主張法律與政治制度相互依存,提出三權分立與自然法觀念,對近代[[法治]]思想有深遠影響。此書被視為[[法律哲學]]的基石,奠定了[[政治制度]]的理性框架。 ## 道教語境
更新:20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