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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連結 · 海洋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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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4

第三次海洋法會議
第三次海洋法會議(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he Law of the Sea,簡稱UNCLOS III)於1973年在[[聯合國]]召開,至1982年結束,為期近十年。會議旨在建立一套涵蓋[[海域主權]]、[[海洋資源]]、[[海上航行]]、[[海洋環境保護]]等全方位的國際海洋法框架。經過多輪艱苦談判,會議最終在1982
更新:2026/6/8
公海
公海是指不屬於任何國家領海或內水的海域,為全球公共區域,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所有國家在公海享有航行、飛越、捕魚以及鋪設海底電纜等自由權利。公海不歸屬任何單一主權,因而其治理依賴[[國際合作]]與相關[[公約]]的規範。各國可透過[[國際海事組織]]等機構制定[[航行安全]]標準,亦可參與[[海洋環境保護]]的區域性安排。 在法律層面,公海
更新:2026/6/6
藍色產業
藍色產業是指與[[海洋資源]]開發、利用及保護相關的經濟活動,主要涵蓋[[漁業]]、 [[航運]]、 [[海洋能源]]、 [[濱海旅遊]]等領域。它被視為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產業,亦與[[海洋環境保護]]及[[文化產業]]相結合,形成現代[[藍色經濟]]的核心。 == 定義與範圍 == 藍色產業涵蓋所有以海洋為基礎的生產與服務,從傳統的[[漁業]]到
更新:2026/6/6
經濟專屬區
# 經濟專屬區 經濟專屬區(又稱專屬經濟區,簡稱EEZ)是指沿海國在其海岸線向外延伸至[[200海里]]的海域範圍內,享有對該區域內的[[自然資源]]進行探測、開發、保護和管理的專屬權利。此概念源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旨在平衡沿海國的經濟利益與國際社會的[[航行自由]]及[[海洋環境保護]]需求。 在EEZ內,沿海國有權設定[[專屬經濟區]]的漁業
更新:20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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