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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文18 筆

明史·職官志
《明史·職官志》原屬於《明史》「志」體之制書門類,專記明代中央與地方官制沿革、官署建置、職掌分配與制度遞嬗,為理解明代政治結構、行政運作與官僚層級最重要的典章史料之一。它並非獨立經典,而是正史中典章制度之專篇,與食貨志、禮志、兵志、選舉志等互為表裡,共同構成明代國家制度的整體圖像。 從道教分類而言,《明史·職官志》不屬於道藏七部經系中的任何一類,如洞真、洞玄
更新:2026/7/16
明史·禮志
《明史·禮志》為《明史》中專記明代國家禮制之篇,凡十七卷,見於卷四十七至卷六十三,分述吉禮、嘉禮、賓禮、軍禮、凶禮等大類,為研究明代禮法、祭祀與政教秩序的核心文獻。其所記不僅涉及郊社、宗廟、社稷、山川、日月星辰等傳統國家祀典,亦屢及道教所參與之祭祀、齋醮、祈禳、敕封與宮觀管理,是觀察明代國家禮制如何吸納並規訓道教的重要窗口。 若從經典學與文獻學角度觀之,《明
更新:2026/7/16
乾隆會典
《乾隆會典》本屬清代國家典章制度之總彙,嚴格而言並非道教經典;然就道教學術而言,若論「經典」之定義,亦可取其廣義,即凡能規範宗教組織、科儀秩序、神祇祭祀與戒律制度者,皆可視為「制度性文獻」之一種。若依傳統道藏分類,正統道教經典多歸入洞真、洞玄、洞神、太玄、太平、太清、正一等部,重在天尊法脈、科儀戒律、齋醮法式與修持旨要;而《乾隆會典》所載,則是清廷對道教及諸
更新:2026/7/16
東華錄
《東華錄》若依道教經典目錄之眼光觀之,並非《道藏》正統收錄之道經,而是清初史家蔣良騏所編之編年體史籍,主要記述清太祖努爾哈赤以迄雍正朝之政治、軍事與宮廷制度。然在道教文獻學與宗教史研究中,凡涉及國史、敕修、朝廷祭祀、齋醮制度、正一教務、宮觀賜額、封號冊命、護國與禳災政策者,皆可由此書旁證清初道教與國家關係之變化。故雖非經典本身,實可視為研究清代道教史的旁證材
更新:2026/7/10
明史記事本末
《明史記事本末》又稱《明史紀事本末》,乃清初史家谷應泰所撰之明代斷代史著作,屬於紀事本末體史書之一。所謂「紀事本末體」,即不以帝王世次、年月先後為唯一綱目,而是以一事之始末為敘述單位,將相關材料聚合成篇,從事件起因、發展、轉折以至結局,作整體呈現。此體例出於南宋袁樞《通鑑紀事本末》之創制,至明清之際日益成熟,兼具敘事清晰、脈絡完整、便於檢索之長。就典籍分類言
更新:2026/7/8
白雲觀志
《白雲觀志》屬於記述北京白雲觀沿革、制度、人物、碑銘與道教事務的方志性道書,嚴格說並非傳統意義上專論經戒科儀之「經典」,而是兼具道觀地方志、宮觀誌與全真道史料彙編性質的文獻。其價值在於:一方面保存白雲觀自唐、金、元以迄明清的建置、重修、住持與法脈傳承;另一方面也反映全真道龍門派在北京地區的制度化發展、宮觀運作與宗教文化實踐。就道教文獻分類而言,此書不直接列入
更新:2026/7/7
明代會典
《大明會典》本質上並非道教經典,而是明代中央政府編纂的典章制度總匯,屬於政書與會典性質的官修法典。其體例以六部百司為綱,記錄明朝國家機構、職官設置、典禮儀制、財賦刑名及軍政運作,具有鮮明的制度史與法制史價值。就「道教典籍」的嚴格意義而言,《大明會典》不屬於道教內典;然而,若從道教與國家互動之角度觀之,它又是研究明代道教官方制度、道錄司、宮觀管理、度牒制度、齋
更新:2026/7/7
自然集
《自然集》之名,依現存條目所載與其引文內容推斷,較難直接坐實為一部題名固定、獨立傳世的道經;就目前可辨識的實質文本而言,其核心應為明初第四十三代天師張宇初所撰〈道門十規〉。因此,若從文獻學角度處理,本條宜先以〈道門十規〉為主體,而將「自然集」列為題名關係待考之書目問題。此點尤須謹慎:因為在道教文獻傳抄、叢編、節錄、卷帙重新編次之傳統中,單篇篇名、叢書名、抄本
更新:2026/7/5
天師經籙
天師經籙是正一道(天師道)傳承體系中的核心法物與經教系統,指「經」與「籙」兩大類法門的合稱。「經」指道教經典,包括教義、功法、科儀等方面的文字記載;「籙」則指天師道特有的符籙文書,是道士行道受籙後取得的法位象徵與驅邪治病、呼風喚雨的法力憑證。經籙制度始於東漢張陵天師時期,是正一道維繫教權、傳承法脈、規範道階的根本制度,被歷代正一道士視為性命相依的傳家之寶。
更新:2026/7/5
清史稿
《清史稿》就嚴格意義而言,並非道教經典,而是民國初年所纂清代正史。然就道教文獻學與宗教史研究而言,它又具有「準經典」的材料地位:一方面,它以傳統正史體例記錄清代政教關係、宮觀制度、道士人物與帝王崇道之舉;另一方面,它保存了大量分散於本紀、志、表、列傳中的道教史實,足供考索清代正一、全真及地方宮觀傳承。若依道藏目錄學的標準,《清史稿》當然不列入洞真、洞玄、洞神
更新:2026/7/4
明太祖實錄
《明太祖實錄》乃明代官修實錄之一,專記明太祖朱元璋一朝與其後續修訂所附建文帝事跡之編年史書。其全名為《大明太祖聖神文武欽明啟運俊德成功統天大孝高皇帝實錄》,屬於中國傳統「實錄」體官書,記錄皇帝在位期間詔令、奏議、軍政、禮制、災異、人物升黜等事,具有極強的史料密度與政治性。就其性質而言,雖非道教經典,但在明初國家祭祀、孔子崇拜、道教與佛教政策等議題上保存大量原
更新:2026/7/4
光緒會典
《大清光緒會典》,簡稱《光緒會典》,乃清代第五部亦為最後一部官修「會典」;其性質屬於國家制度匯編,而非道教經典。若依道藏分類,實不入洞真洞玄洞神太玄太平太清正一諸部,亦非道教法本、科儀、靈寶經籙之屬,故在道教文獻學中僅可作為旁證資料,不能列為道經。然其所載有關禮部、欽天監、太常寺、道錄司等制度,與宮觀管理、齋醮規制、祀典秩序、地方廟祀禁令等相連,故於研究清代
更新:2026/7/4
宋史
《宋史》者,元代奉詔修成之正史,記錄宋朝自建隆元年(960)至祥興二年(1279)的歷朝興亡、典章制度與人物事跡。若就傳統史學分類觀之,此書屬於二十四史之一,並非道教經典;然其在道教研究中,仍具極高參考價值,原因在於它保存了兩宋之際國家祭祀、道教封號、齋醮制度、符籙信仰、宮觀活動、以及道士與士大夫互動的大量史料。由於《宋史》廣錄宋人制度文獻與敕令檔案,故凡考
更新:2026/7/4
全真道士榜額
《全真道士榜額》就現有題名觀之,並非傳世道書中一部具明確卷帙、作者與系統教義論述的經典,而更接近清代以後針對全真派道士身份、戒牒、住持資格或出入宮觀之憑驗文書、榜示、額牘之類。其性質偏於宗教行政與法統認證,與一般義理型經典不同;若就道教文獻學而言,應歸入「制度文書」「教團文牘」一類,不能等同於《道藏》中的經卷。此種文書雖非高論玄旨,卻直接反映了全真教團在國家
更新:2026/7/4
丘祖西遊錄
recoveredat: 2026-05-09 recoveredfrom: salvageunsalvageable 《丘祖西遊錄》又作《丘祖西遊錄》相關鈔本題名,係記述全真道長春真人丘處機應成吉思汗之召,自山東萊州西行至中亞,於撒馬爾罕一帶謁見蒙古大汗的行實記錄。就文獻性質而言,它並非一般義理型經典,而屬於兼具行記、語錄、傳記與宗教護教色彩的歷史文獻;其
更新:2026/7/4
大明御製玄教立成齋醮儀
《大明御制玄教立成斋醮仪》為明代宮廷系統整理的道教齋醮儀範,屬於正一道〔亦稱玄教〕在官方體制內所使用的科儀文本。此書以「御制」為名,顯示其編纂、修訂或頒行與明廷有直接關聯;以「立成」為名,則標示其意在將繁複的齋醮程式標準化、格式化,使行法者得以「依式可行、按科可施」。就道教文獻分類而言,此類齋醮儀本多屬《道藏》正一部與相關齋醮科儀系統之範疇,其內容往往兼攝靈
更新:2026/7/4
大明玄教立成齋醮儀
《大明玄教立成齋醮儀》為明代道教齋醮科儀的重要彙編,屬於官定或近於官定性質的標準儀範書。其書名中「大明」指向明王朝,「玄教」則為明代對道教的官方或半官方稱謂之一;「立成」意謂據實可行、隨設即用,重在迅速成儀、便於施行。此書不以闡發教理為主,而以規整齋醮操作、統一法事程式為核心,故在道教文獻中更接近科儀、儀範、法本一類的實務性典籍。從學術角度看,它是研究明代道
更新:2026/7/4
康熙會典
《康熙會典》,全稱《欽定大清會典》,為清代康熙朝奉敕編纂之典章政書,屬於會典體制度文獻之首編。所謂「會典」,本為彙集一代國家典章、官制、禮制、財賦、軍政、司法與地方行政之總書,重在「會通其典」而使百司咸有所遵。就經典性質而言,它並非道教、儒釋三教之宗教經典,而是清代國家制度之「法典—政典」合一文本;然其內含禮制、祀典、宮觀、道錄司及僧道管理條目,與道教制度史
更新:2026/6/30

☯️ 概念8 筆

明代道教制度
明代(1368‑1644)间,道教事务列入国家行政。皇室于礼部之下设立道官与道录司,负责道士的铨叙、考核、监督;各省、府、州、县皆设道观或祠庙,由地方道官管理,形成皇帝─礼部─地方三层管理体系。 永乐至正统时期,明廷召集高道编纂《正统道藏》,将历代道经系统整理并颁行天下,实现经典的标准化。此举既巩固道教科仪的统一,也提升道教在政治与文化层面的地位。 明代官方
更新:2026/7/10
宋元明道教制度
宋元明时期的道教制度是指道教在官方组织与管理层面的具体运作方式。宋代在禮部下设立道錄院,负责道士的册封品秩以及寺观的管理,皇帝常亲自题额并颁发祭祀诏令。此时,以龙虎山、茅山为代表的大观由政府册立,形成道官、道长、道士等层层递进的官僚体系,並设有类似僧官的道官职衔,以示国家认可。 元代元朝统治者虽保留道錄院的设置,但对道教的管控相对松弛,转而扶植藏传佛教,仅在
更新:2026/7/10
教派
教派(sect)一詞源於拉丁語 secta,原指「跟隨的道路」或「思想流派」,在宗教學與社會學中特指在某一宗教或思想體系內部,因教義、儀軌、組織方式等差異而形成的不同分支或派別。不同教派可能對經典解釋、修行方法或領導權威持有各自觀點,從而產生獨特的信仰實踐與傳承脈絡。 在道教史中,教派分化尤為顯著。東漢時期天師道(又稱五斗米道)與太平道的出現,標誌著早期道教
更新:2026/7/4
明代的道教
明代的道教是中國道教史上一個重要轉折點。明初朱元璋對道教特別扶持,封正一道首領為「真人」,授予崇高政治地位,並在中央設立道錄司,以管理全國道教事務。此舉使正一道的影響力迅速向江南擴展,成為當時最具組織規模的教派。 與此同時,全真道在北方仍保有較強的傳承,主張內丹修煉與清靜無為,受到北方士人的青睞。明朝皇帝多迷戀道教方術,尤其是符籙與祈禱之術,促使正一道所屬的
更新:2026/7/4
道正司
道官,掌管道教事務的道司衙門官吏,一般由道士充任。 歷代沿革 金代 《續通志·職官略》載:金代管理道教,「于帥、府置司,正曰道錄,副曰道正,以三年為任」。 明代 道錄司掌天下僧道。在外府州縣有道紀等司,分掌其事,俱選精通經典、戒行端潔者為之。神樂觀掌樂舞,以備大祀天地、神祇及宗廟、社稷之祭,隸太常寺,與道錄司無統屬。 洪武元年立玄教院。四年革。五年
更新:2026/7/4
道紀司
道官,掌管道教事務的道司衙門官吏,一般由道士充任。 歷代沿革 金代 《續通志·職官略》載:金代管理道教,「于帥、府置司,正曰道錄,副曰道正,以三年為任」。 明代 道錄司掌天下僧道。在外府州縣有道紀等司,分掌其事,俱選精通經典、戒行端潔者為之。神樂觀掌樂舞,以備大祀天地、神祇及宗廟、社稷之祭,隸太常寺,與道錄司無統屬。 洪武元年立玄教院。四年革。五年
更新:2026/7/4
明末清初
明末清初(十六世紀末至十八世紀初)是中國歷史的重要轉型期,也是道教發展史上的關鍵階段。這一時期跨越明朝末年(1644年以前)、南明政權時期(1644-1662年)以及清朝前期(1644-1735年),歷時約一百五十年。在此期間,道教經歷了深刻的變革與重構:全真道逐漸取代正一道成為道教的主流,正統《道藏》得以續編,內丹學說達到新的高峰,同時道教也與民間宗教產生
更新:2026/7/4
明清兩代
明清兩代(1368年至1912年)是中國道教發展的重要轉型時期,歷時約五百餘年。這一時期的道教呈現出明顯的世俗化、標準化與制度化傾向,全真道與正一教兩大系統的分化格局趨於穩定,道教的信仰實踐逐漸深入民間日常生活的各個層面。明清道教既是宋元時期道教的傳承與延續,也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形成了獨特的發展模式,對近現代中國民間信仰格局產生了深遠影響。
更新:2026/7/3

🏔️ 聖地2 筆

👤 人物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