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連結 · 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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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7 筆
唐朝官制
唐朝官制為唐代中央與地方行政的管理體制,分為中央架構與地方層級兩大部分。 中央以[[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三大省政府機構為核心,主管詔令、審核與執行;其下設六部:[[吏部]]掌人事、[[戶部]]掌戶籍、[[禮部]]掌禮儀、[[兵部]]掌軍政、[[刑部]]掌刑名、[[工部]]掌營造;另外設[[九寺]]等監察與傳令機關,構成完整的政務體系。
更新:2026/6/5
唐六典
《[[唐六典]]》是唐代官修的行政法典,編於[[唐玄宗]]開元年間(約七百一十三年),全稱《大唐六典》。全書以六部為框架,依序記述[[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的組織、職掌與官制。每部下列尚書省屬官,如尚書令、侍郎、郎中,配合《令》《式》等律令,形成完整官僚體系。 此典為考查[[唐朝]]政治制度的根本史料,
更新:2026/6/5
大清會典
## 《大清會典》 《大清會典》是[[清朝]]官修的行政法典,彙編了中央及地方各級衙門的組織、職掌與辦事規則。全書以[[官制]]為綱,詳載各機關之職能、屬官、[[儀制]]、文書程式等,為清代國家運作的重要制度依據。 ### 編纂歷史 會典之體始於[[明會典]],清初沿襲其例。[[康熙]]年間首修,歷[[雍正]]、[[乾隆]]、[[嘉慶]]及[[光緒]]五朝續
更新:2026/6/5
市易司
市易司是中国古代设于京城的官方机构,隶属[[戶部]](或[[工部]]),专门负责管理市场交易、制定度量衡标准、调节物价以及处理商业纠纷。 其职责包括监督商人登记、征收[[市税]]、制定交易规则,并在必要时干预市场,以保障物资供应与价格稳定。 该机构主要出现在[[唐代]]和[[宋代]]的官制之中,在[[京城]]设有专门的公署,负责协调全国的市场秩序,并与[[戶
更新:2026/6/5
清代官制
# 清代官制 清代官制是清朝中央與地方各級官員的設置與職掌,以皇帝為最高統治者,形成高度中央集權的官僚體系。 中央設有[[六部]],即[[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置尚書一名、侍郎副之;另外設立[[都察院]]、[[理藩院]]、[[內務府]]、[[欽天監]]等專署,分別負責監察、外交、內廷、曆法等事務。
更新:2026/6/5
三省六部
## 三省六部制度概述 [[三省]]分工明確,[[中書省]]掌決策,[[門下省]]掌審核,[[尚書省]]掌執行,形成決策、覆審、行政三層次的權力結構。六部隸屬於尚書省,具體職責如下: - [[吏部]]主管官員選拔與考核 - [[戶部]]管理人口戶籍及財賦 - [[禮部]]負責祭祀與禮儀 - [[兵部]]掌軍政與征伐 - [[刑部]]審理刑獄案件 - [[工部
更新:2026/6/5
冬官
冬官是周代六官之一,掌理土木工程、水利灌溉與工匠管理等職責,相當於後世的[[工部]]。在《[[周禮]]》經文中設有冬官之專章,叙述其負責宮殿、宗廟、道路、渠塘等營建,並兼顧五行中冬屬[[水]]的象徵意義,以對應天地[[陰陽]]運行中的冬季之氣。冬官亦見於[[道教]]神系,視為水德之官,常與[[雨神]]、[[澤神]]等神職相配,體現自然與人事相應的循環。在國家
更新:2026/6/5
📜 經文6 筆
光緒會典事例
《光緒會典事例》原屬清代官修政書,不是狹義上以道教修持、科儀、教義為核心的「經典」,但就清代國家禮制、宗教管理與道教制度史而言,此書具有不可替代的史料價值。其性質近於「會典」之條文補編與成案彙錄,重在記錄朝廷各部院衙門依據成例所形成的行政規範。若依傳統道藏分類,《光緒會典事例》並不直接歸入洞真、洞玄、洞神、太玄、太平、太清諸部經籍,也不屬於道教正統傳授文本;
更新:2026/5/22
乾隆會典
《乾隆會典》本屬清代國家典章制度之總彙,嚴格而言並非道教經典;然就道教學術而言,若論「經典」之定義,亦可取其廣義,即凡能規範宗教組織、科儀秩序、神祇祭祀與戒律制度者,皆可視為「制度性文獻」之一種。若依傳統道藏分類,正統道教經典多歸入洞真、洞玄、洞神、太玄、太平、太清、正一等部,重在天尊法脈、科儀戒律、齋醮法式與修持旨要;而《乾隆會典》所載,則是清廷對道教及諸
更新:2026/5/7
欽定大清會典圖
《欽定大清會典圖》為清代官修典章制度書中極具代表性的圖像化政書,屬「會典體系」之重要分支。其性質並非尋常圖錄,而是以圖像、圖說、尺寸、方位、器式與程序說明,將國家典制加以可視化、標準化與可操作化。凡朝會、祭祀、冠服、輿衛、宮殿壇壝、官署營造、儀仗器用、驛傳道路與部分輿圖,皆納入其敘述範圍。其編纂宗旨在於以「圖」補「文」,使抽象條文轉化為可稽核、可遵行之制度樣
更新:2026/5/7
明會典
《明會典》,又稱《大明會典》、《皇明會典》,是明朝官修之典章法典,屬制度彙編性質的政書,而非狹義「經」部經籍。其性質近於以國家行政實務為核心的制度總成,將一代之官制、禮制、兵制、財賦、刑獄、工程等,按部門條列,兼綴律令與歷朝事例,旨在提供百官遵守、朝廷施行的「成憲」。若從中國傳統典籍分類觀之,此類作品一般歸入子部中的政書、典制類,與《唐六典》、《[[通典》]
更新:2026/5/7
明代會典
《大明會典》本質上並非道教經典,而是明代中央政府編纂的典章制度總匯,屬於政書與會典性質的官修法典。其體例以六部百司為綱,記錄明朝國家機構、職官設置、典禮儀制、財賦刑名及軍政運作,具有鮮明的制度史與法制史價值。就「道教典籍」的嚴格意義而言,《大明會典》不屬於道教內典;然而,若從道教與國家互動之角度觀之,它又是研究明代道教官方制度、道錄司、宮觀管理、度牒制度、齋
更新:2026/5/7
大清會典
《大清會典》是清代中央政府奉敕編纂、欽定頒行的典章制度總彙,屬於中國傳統「會典」體系之成熟形態。其性質雖以行政法典為主,實則兼具國家制度彙編、官制檔案、行政規範與歷史記錄等多重功能;就清代國家治理而言,它不僅是「官司所守」的制度依據,也是理解滿漢合治、中央集權與地方行政運作的核心文獻。若從道教學研究角度觀之,《大清會典》又是一部不可忽視的外部制度史料:它明載
更新:20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