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總目·道家類(含原敘與書目解題)
原文 2214 字𠔏三十五部,計一百七十卷。
:侗按:今核計實一百六十八卷。
《鬻子》一卷。 鬻熊𢰅。 【原釋】《蓺文志》二十六篇,其八篇亡,特存此十四篇耳。
:侗按:《漢志》二十二篇。
《老子道德經》二卷。 李耳𢰅。 【原釋】河上公注。
:侗按:《宋志》一卷。
《道德經》二卷。 【原釋】不著姓氏。闕。
《道德經》一卷。 【原釋】王弼注。
:侗按:諸家書目及今本並二卷。陳詩庭云︰「《唐志》作王弼注,新記言道德。」
《道德經》二卷。 【原釋】唐明皇注。
《道德䟽》六卷。 唐宗𢰅。 【原釋】闕。
:侗按:《讀書志》作《老子䟽》。《宋志》作《道德音䟽》。
《道德經傳》四卷。 【原釋】唐陸希聲𢰅。傳䟽《道德》二《經》義。
:侗按:《宋志》作陸氏𢰅,不著名。
《道德經䟽》二卷。 【原釋】不著𢰅人名氏。集河上公、葛仙翁、鄭思遠、唐𥈠宗、明皇諸家注,敘其自䟽。
:侗按:《宋志》有趙至堅《道德經䟽》三卷,疑卽是書。
《老子道德經開題序訣義䟽》七卷。 成英𢰅。 【原釋】闕。
《道德經廣聖義》三十卷。 【原釋】唐杜光庭𢰅。以明皇注䟽演其義。闕。
:侗按:《宋志》,「義」下有「䟽」字。
《道德經譜》二卷。 【原釋】道士扶少明𢰅,不詳何代人。以《道德經》章句畧爲義訓。闕。
《道德經䟽義節解》上下各二卷。 【原釋】僞蜀喬諷𢰅。諷仕蜀爲諫議大夫、知制誥,奉詔以唐明皇注䟽、杜光庭義掇其要,附以己意解釋之。闕。
:侗按:《宋志》無「上下」二字。
《道德經小觧》二卷。 【原釋】不著𢰅人名氏。注觧《道德經》義。闕。
《列子冲虛至德眞經》八卷 列禦㓂𢰅,張湛注。
:侗按:《漢志》,「禦宼」作「圄㓂」。
《文子》十一卷。 【原釋】徐靈府注。闕。
:侗按:《史記‧貨殖傳集解》云︰「徐廣曰︰計然者,范蠡之師,名研。駰按︰《范子》曰,計然者,葵邱濮上人,姓辛氏,字文子,其先晋國亡公子也。」《意林》云︰「姓辛,名文子。」未知孰是。《漢志》九篇。諸家書目及今《道藏》本並十二卷。《書錄解題》、《通攷》並作黙希子注,卽靈府自號也。
《文子》十二卷。 【原釋】李暹注。
:侗按:諸家書目並作《文子訓注》。《宋志》作子暹《訓文子注》。舊本「暹」譌作「進」,今校攺。
《亢倉子》三卷。 王士元補亡。 【原釋】凡九篇。
:侗按:《唐志》、《讀書志》、《通攷》並二卷。今本一卷。
《莊子》十卷。 莊周𢰅,郭象注。
《補注莊子》十卷。 張昭𢰅。
《南華眞經篇目義》三卷。 【原釋】闕。
:侗按:諸家書目並不著𢰅人。《通志略》無「義」字。
《鶡冠子》三卷。 【原釋】今書十五篇,述三才變通古今治亂之道。唐世嘗辨此書後出,非古所謂《鶡冠子》者。
:侗按:《鶡冠子》,佚其名氏。《漢志》一篇。《通攷》八卷。
《集注陰符經》一卷。 《唐志》不著𢰅人。 【原釋】自太公而下,注傳尤多,今集諸家之說合爲一書,若太公、范蠡、鬼谷子、諸葛亮、張良、李淳風、李、李合、李鑒、李銳、楊晟凡十一家,自淳風以下皆唐人。又有「傳曰」者,不詳何代人。太公之書,世遠不傳,《張良本傳》不云著書,二說疑後人假托云。又有《陰符經敘》一卷,不詳何代人敘,集太公以後爲《陰符經》注者凡六家,並以惠光嗣等傳附之。闕。
《陰符經》一卷。 黃帝𢰅。
《陰符機》一卷。 【原釋】唐李靖𢰅。以爲《陰符》者,應機制變之書,破演其說,爲《陰符機》,又有《勢滋》及《論合》三篇。
《陰符經太無傳》一卷。
:侗按:唐張果得是書於《道藏》,不詳作者。《宋志》蔡望𢰅。
《驪山母傳陰符元氣》一卷。 李筌𢰅。
:侗按:《通志略》,「元氣」作「妙義」。
《陰符經要義》一卷。 《通志略》不著𢰅人。 【原釋】闕。
《陰符經正義》一卷。 【原釋】唐韋洪𢰅。闕。
:侗按:《宋志》,「正義」作「䟽訣」。
《黃帝陰符經辨命論》一卷。 【原釋】唐張果傳。或曰果於《道藏》得此傳,不詳何代人所作,因編次而正之,今別爲古字,葢當時道書所得之本也。闕。
:侗按:《通攷》,「辨命」作「辨合」,引此釋與前《太無傳》𠔏之。攷二書皆張果所得,不知原本究𨽾何書,今附於此。下《小解》原釋《通攷》引,亦與前《要義》𠔏之。
《陰符經小解》一卷。 【原釋】元觧先生𢰅,不詳何代人。闕。
:侗按:《通略》、《宋志》並不著𢰅人。
《陰符天機經》一卷。 【原釋】唐李筌𢰅。自號少室山達觀子。筌好神仙,甞於嵩山虎口巖石壁得黃石《陰符》本,題云「魏道士宼謙之傳諸名山」。筌雖略鈔記,而未曉其義。後入秦驪山,逢老母傳授。闕。
:侗按:《通攷》作《陰符元機》。《宋志》無「陰符」二字,不著𢰅人。
《抱朴子內外篇》二十卷。 葛洪𢰅。
:侗按:後《襍家類》別有《外篇》五十卷。攷《內篇》言神仙黃白變化之事,故列道家;《外篇》駁難通釋,故列雜家。《隋志》之例如此。此有「外」字,疑衍。然《遂初堂》亦合《內外篇》爲一書,葢當時已有併合之本矣。陳詩庭云︰「《隋志》,《內篇》二十一卷。《舊唐志》、《宋志》與此卷數並同,無『外』字。《唐志》,《內篇》十卷。」
《孫子》十卷。 孫綽𢰅。
:侗按:《隋志》、《舊唐志》、《唐志》並十二卷。
《無能子》三卷。
:侗按:《讀書後志》云︰「《無能子》三卷,不著𢰅人。《總目》錄之於道家。」《通志略》云︰「唐光啟中隱者,不著名氏。」
《陰符九經元譚》二卷。 元解先生𢰅。
:侗按:《通志略》無「九」字。
【原敘】道家者流,本清虛,去徤羨,泊然自守,故曰「我無爲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雖聖人南靣之術,不可易也。至或不究其本,棄夫仁義而歸之自然,以因循爲用,則儒者病之。
:侗按:以上原卷二十五。
這一段是《崇文總目》道家類的書目。開頭說本類共有三十五部、一百七十卷,但後來「侗按」重新核算,認為實際是一百六十八卷。也就是說,這裡不只是抄書名,還保留了後人校核卷數、比對《漢書藝文志》《宋史藝文志》《通志略》《文獻通考》等書目的痕跡,讀時要分清原目、原釋和按語。
前半以《老子》《道德經》系統為中心。《鬻子》被列在最前,原釋說《藝文志》舊有二十六篇,今只存十四篇,按語又校作《漢志》二十二篇。接著是李耳《老子道德經》河上公注、王弼注、唐明皇注、唐宗疏、陸希聲《道德經傳》、集河上公、葛仙翁、鄭思遠、唐玄宗、明皇諸家注的《道德經疏》,以及成英《開題序訣義疏》、杜光庭《廣聖義》、扶少明《道德經譜》、喬諷《疏義節解》等。
這些條目顯示宋代所謂「道家」已不只是先秦老子一書,而包括歷代注疏、道士義解、帝王注本與道教化詮釋。
中段轉列其他道家諸子。《列子冲虛至德真經》標列禦寇撰、張湛注;《文子》有徐靈府注、李暹注兩系,按語還討論計然、辛文子、黙希子等說法,並比對卷數異同。《亢倉子》列王士元補亡,《莊子》列郭象注與張昭補注,又有《南華真經篇目義》。《鶡冠子》則被原釋特別指出:今書十五篇,說三才變通、古今治亂之道,但唐代已有人辨其為後出,不一定是古本《鶡冠子》。這部分呈現書目學的謹慎:既收書,也記疑。
後半大段集中於《陰符經》系統。《集注陰符經》集合太公、范蠡、鬼谷子、諸葛亮、張良、李淳風等十一家說法,但原釋也懷疑太公、張良之注可能是假託。其他如黃帝撰《陰符經》、李靖《陰符機》、張果所得《陰符經太無傳》、李筌《驪山母傳陰符元氣》《陰符天機經》、韋洪《正義》、元解先生《小解》《陰符九經元譚》等,都說明《陰符經》在宋代已形成龐大注解傳授傳統,並與兵機、天機、神仙遇授等敘事相連。
末尾又列《抱朴子內外篇》《孫子》《無能子》等。按語對《抱朴子》特別分辨:內篇講神仙、黃白、變化,所以列道家;外篇偏駁難通釋,所以可入雜家。這反映《崇文總目》分類不是按作者身份,而是按內容性質調整。最後原敘概括道家本旨:其流本於清虛,去除健羨,淡泊自守,所以「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這是聖人南面治術也不可取代的;但若不究其本,拋棄仁義,只說任自然、因循不作為,便會遭儒者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