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卷四十五:黃庭、三洞科誡與齋醮儀法
原文 1244 字共五十五部,計一百四卷。
:錫鬯按:今核計實九十五卷。
《太上黄庭內景玉經》一卷。
:錫鬯按:《東觀餘論‧校正崇文總目》云︰「《黄庭經》,此特梁邱子注爾。」
《黄庭外景經》一卷。 【原釋】記天皇氏至帝嚳受道得仙事。
《黄庭外景玉經訣》一卷。
《太元眞一本際經》一卷。 《通志畧》不著撰人。
《天眞皇人九仙經》一卷。
《元都律編》八卷。
《老君家令》一卷。
《赤松子誡》一卷。 陳撰。
《大道感應論》三卷。 《通志畧》不著撰人。
《幽傳福壽論》一卷。
:錫鬯按:《唐志》孫思邈撰。《通志畧》不著撰人。
《太元金闕三洞八景隂陽仙班朝會圖》五卷。
《三洞奉道科誡》二卷。 金明七眞人撰。
:錫鬯按:《宋志》三卷。
《元都九章明科》一卷。 《通志畧》不著撰人。
《醮人神法》一卷。
《告元圖》一卷。 王敬若等撰。
:錫鬯按:舊本「圖」譌作「圃」,今校攺。
《五等朝儀》一卷。 【原釋】張萬福撰,不詳何代人。
:錫鬯按:黄長𥈠《校正崇文總目》云︰「張萬福,唐人,有傳。」
《修黄籙齋儀》一卷。 《通志畧》不著撰人。
《安鎭城邑宫闕儀》一卷。 杜光庭撰。
《醮靈官位儀》一卷。 《通志畧》不著撰人。
《太上黄籙齋壇眞文玉訣儀》一卷。 杜光庭撰。
《天經醮儀》一卷。 《通志畧》不著撰人。
《醮南辰北斗儀》一卷。 《通志畧》不著撰人。
《醮文》一卷。 《通志畧》不著撰人。
《醮章奏儀》十八卷。 杜光庭撰。
《道門常朝禮懴文》一卷。
《入静儀》一卷。 《通志畧》不著撰人。
《新修㫖要》三卷。 宋同微撰。
《靈寳步虛詞》一卷。 陸修静撰。
《太上靈寳度人消灾禮懴文》一卷。
《天黄內文》一卷。 【原釋】以下俱闕。
《天隱語洞章玉訣》一卷。
《天眞皇人經》一卷。 《通志畧》不著撰人。
《天尊禁戒妙經》一卷。 《通志畧》不著撰人。
《太上回元九道飛行羽經》一卷。 《通志畧》不著撰人。
《太上老君枕中保生秘宻經》一卷。 鄭元一注。
《太上洞元靈寳部經》一卷。 《通志畧》不著撰人。
《新歌注道德經》一卷。
《九域經》六卷。 《通志畧》不著撰人。
《太上黄素經》一卷。 《通志畧》不著撰人。
《太上洞元靈寳謁眞序》一卷。
《上清青要紫書金根衆經》一卷。 《通志畧》不著撰人。
《一切道書音義叙》一卷。 史崇等撰。
《無上秘要》一卷。
:錫鬯按:《舊唐志》、《唐志》並七十二卷。《通攷》九十五卷。此作一卷,盖不全本也。
《眞壇刋誤論》一卷。
《三眞㫖要玉訣》一卷。 《通志畧》不著撰人。
《二十八宿下降眞刑圖》一卷。
:錫鬯按:「刑」當作「形」。
《太上洞靈寳長府之府九幽玉匱明貞科》一卷。 《通志畧》不著撰人。
《元始靈寳五帝醮祭召眞玉訣》一卷。
《上清太上元錄》一卷。
《三洞□□儀》一卷。
:錫鬯按:舊本此條闕二字,無本可證。
《許眞君修九幽立成儀》一卷。
:錫鬯按:《通志畧》,亦名《旌陽遺教》。
《洞元靈官五岳名山朝經》一卷。 司馬承禎撰。
:錫鬯按:《唐志》「靈官」作「靈寳」,「朝」下有「儀」字。
《步虛洞章》一卷。 【原釋】陸修静撰,不詳何代人。
:錫鬯按:黄長𥈠《校正崇文總目》云︰「修静,東晉道士,隱廬山。」
《昇元洞虛章》一卷。
《評刋誤論》三卷。 商回撰。
:錫鬯按:以上原卷四十五。
這一組從《太上黃庭內景玉經》《黃庭外景經》起,接著列三洞科誡、齋醮壇儀、朝儀、章奏、禮懺、入靜與靈寶經訣。它顯示《崇文總目》的道書類不是只收老莊義理,而是收道士實際行法時使用的經戒、壇儀與文書制度。黃庭類處理身中神景與誦持傳統;《三洞奉道科誡》《元都九章明科》代表教團規範;《修黃籙齋儀》《安鎮城邑宮闕儀》《醮章奏儀》則指向國家、城邑與宮觀層面的齋醮實務。
條下反覆出現「不著撰人」「闕」與錫鬯按語,說明此處保存的是書目狀態,並非每部正文仍完整可見。此段的價值在於看見北宋館閣如何把道教經法、科戒、齋醮、符圖與校正論著作為一個文獻群收納。
閱讀這類書目時,重點不在把每個書名當成已上線全文,而在辨認它所屬的功能群、部卷數、撰人線索、異名與重出。原文中的「闕」「不著撰人」「舊本譌作」「今校改」都是目錄校勘訊號,表示傳本、官目與後出按語之間仍要互校。本站分章白話只按本組可見條目說明其道教文獻位置,不把缺佚條目補成正文,也不把書目摘錄宣稱為各書全本。
使用這一章時,可把黃庭、三洞、靈寶與齋醮條目連在一起看:它們共同說明道教在宋代館閣中首先以經戒、壇儀、章奏和校正文獻的形態被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