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義樞卷之五
青溪道士孟安排集
這是卷題、撰集者或本卷目次,標明道教義樞卷之五、 青溪道士孟安排集。
道教義樞·卷五· 唐·孟安排(輯)·隋唐道教義學· 11 章
校勘狀態:完整。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仍不替代專門校勘本。
道教義樞卷之五
青溪道士孟安排集
這是卷題、撰集者或本卷目次,標明道教義樞卷之五、 青溪道士孟安排集。
三一義第十六 二觀義第十七 三乘義第十八原缺
這是目次或篇題,標明三一義第十六 二觀義第十七 三乘義第十八原缺,其中所稱部分原本已缺。
三一義第十六
這是篇章標題,標明本段以下討論三一義第十六。
義曰:三一者,蓋是希夷之奧賾,坤炁之樞機,智用則事並有形,會歸則趣同無物,此其致也。《洞神經□三寰訣》云:一者,精神氣也。
「三一」是希、夷之深奧義理,也是坤炁運化的樞機。從智慧作用看,事物都有形相;會歸本源看,趣向同於無物。經中說一就是精、神、氣;其中《洞神經□三寰訣》有一處底本缺一字。
釋曰:精神炁三,視而為一。精,虛妙智照為功,神者,無方絕累為用,炁者,方所形相之法也。亦曰夷希微,夷平、希遠、微細也。夷即是精,以精智圓照,平等無偏,希即是神,以神用不窮,遠爾無燻,微即是炁,以炁於妙本,義有非麤。孟法師云:言三言一,不四不二者,以言言一,即成三也。又三一體義者,徐法師云:三一是妙極之理,大智之源,圓神不測,布氣生長,貸成靡棄,兼二為義,即一為體。今謂極理之與大智,此卻境智之名;慧源之與貸成,即是本跡之目,故未為定。
玄靖法師解云:夫妙一之本,絕乎言相,非質飛空,且應且寂。今觀此釋,則以圓智為體、以圓智非本非跡,能本能跡,不質不空,而質而空也。且三一圓者,非直精圓,神炁亦圓。何者?精之絕累,即是神,精之妙體,即是炁。亦神之智照,即是精神之妙體,即是炁。亦氣之智照,即是精氣之絕累,即是神也。三一既圓,故同以精智為體,三義並圓,而取精者,名未勝也。又三一修守義者,三一所修、宗在靜定。《洞真消魔經》云:智者守一,諦定心源。
《老君戒經》云:凡存一守神,要在正化。心正由靜,靜身定心,心定則識靜,識靜則會道也。今之所明,略顯三義:一者方便,二者正觀,三者轉緣。一者鳴鼓,以召眾也。夫為正觀之道,使邪氣不侵,必須集會群神,以自匡輔。《洞真經》云:左為鍾,右為磬,中為鼓。或三十六通,應三十六天;或三十二通,應三十二天;或二十七通,應於九天,三九之數;或二十四通,應三八二十四神;或十二通,應十二神;或九通,應九宮;或七通,應七元;或三通,應三元。隨數所應,以相召也。
二者咽津。津者津液,即是泉源。泉源流通,即是安身之本,泉源壅塞,則為亂志之由,故須咽津液溉灌百神,然後恬心以守三一。其數所應,具如鳴鼓。三者拘魂制魄。魂為陽神,其義主生,好人以善。魄為陰神,其義主死,好人以惡。若不為善伏惡,焉能入正除邪?故須制魄拘魂,方可存三守一也。正觀者,正存三一,具如本經。今詳釋轉緣者,從氣觀轉入神觀,轉變神力,示不思議,具二觀義辯。
解釋說:精、神、炁三者,從觀法上看是一體。精,以虛妙的智慧照明為功用;神,以無方、不被牽累為作用;炁,則是有方所、有形相的法。也可用《老子》「夷、希、微」來說:夷是平,希是遠,微是細。夷就是精,因為精智圓照、平等無偏;希就是神,因為神用無窮、遠而不受熏染;微就是炁,因為炁就妙本而言有非粗之義。孟法師說,說三又說一,不說四也不說二,因為只要用言語說一,言說中就已成三。
再說三一的體義。徐法師說,三一是妙極之理、大智之源,圓神不可測度,布氣生長萬物,貸成而不棄;兼二來說其義,即一來說其體。本文認為,極理與大智仍是境、智之名;慧源與貸成則是本、跡之目,所以還不能作定論。玄靖法師解釋,妙一之本絕離言相,非質非空,且應且寂。本文看這個解釋,是以圓智為體;圓智非本非跡,卻能本能跡,不是質、不是空,而能顯為質、顯為空。
所謂三一圓融,不只是精圓,神與炁也圓。為什麼?精的離累就是神,精的妙體就是炁;神的智照就是精,神的妙體就是炁;炁的智照就是精,炁的離累就是神。三一既然皆圓,所以同以精智為體;三義都圓而特別取精來命名,只是名稱上較為方便,並非神炁不圓。
再說三一修守義。修守三一的宗旨在靜定。《洞真消魔經》說,有智慧的人守一,審諦安定心源。《老君戒經》說,凡存一守神,要在正化;心正由靜而來,身靜則心定,心定則識靜,識靜則與道相會。本文略舉三義:方便、正觀、轉緣。
方便有三。第一是鳴鼓以召眾神。行正觀時,若要邪氣不侵,必須集會群神來輔助自身。《洞真經》說左為鐘、右為磬、中為鼓;或擊三十六通以應三十六天,三十二通以應三十二天,二十七通以應九天三九之數,二十四通以應三八二十四神,十二通以應十二神,九通以應九宮,七通以應七元,三通以應三元,隨數相應而召集。第二是咽津。津液就是泉源,泉源流通是安身之本,泉源壅塞則會亂志,所以要咽津液以灌溉百神,然後恬心守三一;其數目所應,也如鳴鼓所說。第三是拘魂制魄。
魂是陽神,主生,喜人行善;魄是陰神,主死,喜人作惡。若不能以善伏惡,怎能入正除邪?所以必須制魄拘魂,才可存三守一。
正觀,就是正式存守三一,細節如本經所說。至於轉緣,是從氣觀轉入神觀,轉變神力,示現不思議境界;這部分又須在二觀義中詳辨。
二觀義十七
這是篇章標題,標明本段以下討論二觀義十七。
義曰:二觀者,定慧之深境,空有之妙門,用以調心,直趣重玄之致,因之蕩慮,終歸雙遣之津,既從此以得真,固由斯而解法,此其致也。
「二觀」是定與慧的深境,也是空與有的妙門;用它調心,可直接趣向重玄之旨;憑它蕩除思慮,終歸於雙遣的渡口。既由此得真,也由此理解諸法,這就是它的旨趣。
釋曰:二觀者,一者氣觀,二者神觀。既舉神氣二名,具貫身心兩義。身有色象,宜受氣名,以明定;心無難測,宜受神名,以明空慧。故《本際經》 云:炁觀神觀,即是定慧。氣者,氣象為義,謂所存三一妙炁,髣象來應人身。神者,無方不測為義,明空有兩慧,並自難思,萬行無方,理成不測。通言觀者,以思察為義,思存妙一,察見無相,是名為觀。經云:平正觀於一切法,不取不捨,不動不住,入一妙門,謂為平等,亦是無等為等,等無所等,德等無等等也。
又氣觀體義者,正以觀身靖定為體。定有二義:一者觀前方便,二者正入。觀有為炁觀,觀無為神觀。又云:神觀是界外所修,氣觀是界內所習。今明神氣兩觀。是定慧分門,即寄身心,以明空有。氣觀是定,亦通空有,以妙有為宗。神觀是慧,亦通有無,以真空為主。若作空有兩慧,分門定法,秪是慧家之一事,資空義強,故別為一觀。何者?一切萬行,並入有慧,但是觀空,即入空慧也。又須知若於定慧理,明了身心不二觀。有五種三觀:第一三觀者,一假法觀,二實法觀,三偏空觀。
此明小乘之人,未能玄悟,若不遣,析不了空,今舉實遣空,舉空遣實,舉空遣空,使其於此二境,發生空解,故須此三也。假法觀者,假以權假為義,法以法體為義。今正明觀大體,眾生空我,則難空物,則易如五廕成我,未知何廕是我。故莊子云:百骸、九竅、六藏,賅而存焉,吾誰與為親?既無與親,理成無我,了假法空,便為假法觀也。實法觀者,實是體實為義,既知假法是空,復須觀察實體。何者?此之實體,從誰而生?
必是從他生,若更為他生,即是無窮過,若非是無窮,即是從空生。若謂從空生,還須推此空,空尚不自,豈得言能生?即了實法亦無,便為實法觀。偏空觀者,偏是不正之名,空是虛通之目,謂眾生著有病多,故偏說空以遣此病。《昇玄經》云:捐有者必先之於無,體無者以無無為大。小乘守教,不能遠達本心,遂乃運懷,偏沈空境,是知小乘偏空,未極正觀。觀此空者,以空亦空。所以然者,本是空於假實,故說為空假實。尚無空,何所立?故空亦空也。
《本際經》云:是空亦空,空空亦空也。第二三觀者,一者有觀,二者無觀,三者中道觀。有觀者,有以質礙為義。
解釋說:二觀有兩種,一是氣觀,二是神觀。既舉神、氣二名,就同時貫通身與心兩義。身有色象,適合用氣名來說定;心無方而難測,適合用神名來說空慧。所以《本際經》說,炁觀、神觀就是定慧。氣,以氣象為義,是說所存的三一妙炁彷彿來應於人身。神,以無方不可測為義,是說空、有兩種智慧都難以思議,萬行無方,理成不可測。通稱為觀,是取思察之義:思存妙一,察見無相,這就叫觀。經中說,平正地觀一切法,不取不捨、不動不住,入於一妙門,稱為平等;
也就是無等而為等,等而無所等,德等於無等等。
再說氣觀的體義,正以觀身靜定為體。定有二義:一是觀前方便,二是正式入觀。觀有為之氣是氣觀,觀無為之神是神觀。又有說法認為,神觀是界外所修,氣觀是界內所習。本文說,神、氣兩觀只是定慧分門,寄託身心來說空有。氣觀屬定,也通空有,以妙有為宗;神觀屬慧,也通有無,以真空為主。若把空、有兩慧分門建立為定法,那只是慧門中的一事;因資助空義的力量較強,所以另立一觀。因為一切萬行都可收入有慧,凡觀空者則收入空慧。
還要知道,若在定慧理中明白身心不二觀,可開為五種三觀。第一種三觀,是假法觀、實法觀、偏空觀。這是為小乘之人而說,因其尚不能玄悟,若不遣析就不能了空,所以先舉實以遣空、舉空以遣實、又舉空以遣空,使他們在假實二境中發生空解,因此須立三觀。假法觀中,假是權假,法是法體。現在先觀眾生空:人最難空掉我執,空物則較容易。例如五廕合成一個我,但究竟哪一廕是我?莊子說百骸、九竅、六藏都備於身,我應與誰最親?既無一法可親,理上就成無我;
了知假法空,就是假法觀。
實法觀是進一步觀察所謂實體。既然知道假法是空,還須追問實體從誰而生。若說從他法生,他法又由誰生,便落入無窮過;若不無窮,就等於說從空生。若說從空生,還須再推此空;空尚且不能自立,怎能說能生他法?如此了知實法也無,就是實法觀。偏空觀中,偏是不正之名,空是虛通之稱。因眾生多著有,所以偏說空來遣除有病。《昇玄經》說,捨有者必先趨向無,體會無者又以無無為大。小乘守教,不能遠達本心,於是用心偏沈空境;可見小乘偏空,還不是究竟正觀。
觀此空時,還要知道空也空。因為本來是為了空掉假與實,才說假實皆空;假實尚且沒有,空又憑什麼成立?所以空也要空。《本際經》說,這個空也是空,空空也還是空。
第二種三觀,是有觀、無觀、中道觀。有觀中,有以質礙為義;下文便接著從「有若定礙」開始,推翻把有執為固定質礙的看法。
即觀此語,有若定礙,應得礙無,既不礙無,何定是礙?是故有法非礙不礙,以礙為不礙,不礙為礙。既知不礙為礙,即知不有為有,於觀者得成觀門。有便不礙,有既不礙,觀豈不通?故此有境,亦可以不礙為義。此之有境,深不思議,即可具通三義者何?體非實故,所以即空;非不假名,所以即有。即有故非空,即空故非有,非空是中道義。境既若此,觀亦如之,仍本為名,故言有觀也。無觀者,無以不礙為義。即觀此語,無若不礙,斷橋之無,此應不得,既其是礙,何定不礙?
是知無法亦非礙不礙,以不礙為礙,礙為不礙。既知礙為不礙,即知不無而無,此於觀者還得成門。觀既成門,即具三義。何者?無既不無,義即如有;亦非不無,義即如無。如無故,所以非有,如有故,所以非無。如無非有,如有非無,是中道義也。中道觀者,正以體此有無,即以非有非無為中道觀。觀境既爾,觀體亦然。遠取意者非本,非於有無,有無既非,非亦非非。三觀後意,例得如此。若作中偏為語,則有無為偏,非有非無為中,一往將無治有有。
接續說有觀、無觀與中道觀。有若被看作固定質礙,理應障礙無;既不障礙無,就不能定說有是礙。因此有法非礙非不礙,以礙為不礙、不礙為礙;知不礙為礙,也就知不有而有。有境體非實,所以即空;又不廢假名,所以即有;即有故非空,即空故非有,非空即中道義。無觀也如此:無不是固定不礙,斷橋之無反而有礙;所以無法亦非礙非不礙,以不礙為礙、礙為不礙。知礙為不礙,也就知不無而無。中道觀就是體會有無皆不可定,以非有非無為中道;進一步說,有無既非,連「非」也非非。
三乘義第十八原缺
這是目次或篇題,標明三乘義第十八原缺,其中所稱部分原本已缺。
道教義樞卷之五竟
這是卷末題記,說明道教義樞卷之五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