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俗通義·怪神
原文 5428 字《禮》:“天子祭天地、五嶽、四瀆,諸侯不過其望也。大夫五祀,士門、戶,庶人祖。蓋非其鬼而祭之,諂也。”又曰:“淫祀無福。”是以隱公將祭鐘巫,遇賊蒍氏。二世欲解淫神,閻樂劫弑。仲尼不許子路之禱,而消息之節平。荀罃不從《桑林》之祟,而晉侯之疾間。由是觀之,則淫躁而畏者,災自取之,厥咎回應。反誠據義,內省不疚者,物莫能動。禍轉為福矣。傳曰:“神者,申也。怪者,疑也。”孔子稱土之怪為墳羊。《論語》:“子不語怪力亂神。”故采其晃著者曰怪神也。
世間多有見怪驚怖以自傷者
謹按《管子書》:“齊公出於澤,見衣紫衣,大如轂,長如轅,拱手而立。還歸,寢疾,數月不出。有皇士者見公,語驚曰:‘物惡能傷公,公自傷也。此所謂澤神委蛇者也,唯霸主乃得見之。’於是桓公欣然笑,不終日而病癒。”
予之祖父郴為汲令,以夏至日請見主簿杜宣,賜酒。時北壁上有懸赤弩,照於杯中,其形如蛇。宣畏惡之,然不敢不飲,其日便得胸腹痛切,妨損飲食,大用羸露,攻治萬端,不為愈。後郴因事過至宣家,窺視,問其變故,云畏此蛇,蛇入腹中。郴還廳事,思惟良久,顧見懸弩,必是也。則將門下史將鈴下侍徐扶輦載宣於故處設酒,杯中故復有蛇,因謂宣:“此壁上弩影耳,非有他怪。”宣意遂解,甚夷懌,由是瘳平,官至尚書,曆四郡,有威名焉。
世間多有惡夢變難必效
謹按《晏子春秋》:“齊景公病水十日,夜夢與二日鬥而不勝。晏子朝,公曰“吾夢與二日鬥,寡人不勝,我其死也?“晏子對曰‘請召占夢者。’立於閨,使以車迎召占夢者。至,曰:‘曷為見召?’晏子曰:‘公夢與二日鬥,不勝,恐必死也。’占夢者曰:‘請反具書。’晏子曰:‘無反書,公無所病。病者,陰也。日者,陽也。一陰不勝二陽,公病將已。’居三日,公病大愈,且賜占夢者。占夢者曰:‘此非臣之功也,晏子教臣封也。’公召晏子,將賜之。
晏子曰:‘占夢者以臣之言對,故有益也。使臣身言之,則不信矣。此占夢者之力也,臣無功焉。’公召吏而使兩賜之。晏子不為奪人之功,占夢者不蔽人之能。”城陽景王祠謹按《漢書》:朱虛候劉章,齊悼惠王子,高祖孫也,宿衛長安,年二十,有氣力。高後攝政,諸呂擅恣,章私忿之。嘗入侍宴飲,章為酒吏,自請曰:“臣,將種也,請得軍法行酒。”有詔“可”。酒酣,章進歌舞,已而復曰“請為太后耕田歌。”太后笑曰:“顧汝父知田耳,若生而為王者子,安知田乎?
”曰:“臣知之。深耕廣種,立苗欲疏。非其種者,鉏而去之。”太后默然。頃之,諸呂有亡酒者,章拔劍追斬之,而還報曰:“有亡酒一人,臣謹行軍法斬之。”太后左右大驚。業許之矣,無以罪也。自是諸呂畏憚,雖大臣亦皆依之。高後崩,諸呂作亂,欲危社稷,章與周勃共誅滅之,尊立文帝,封城陽王,賜黃金千斤。立二年薨。
城陽,今莒縣是也。自琅琊、青州六郡及渤海都邑,鄉亭,聚落皆為立祠,造飾五二千石車,商人次第為之,立服帶綬,備置官屬,烹殺謳歌,紛籍連日,轉相誑曜,言有神明,其譴問禍福立應,曆載彌久,莫之匡糾。唯樂安太傅陳蕃、濟南相曹操一切禁絕,肅然政清。陳,曹之後,稍復如故,安有鬼神能為病者哉!
予為營陵令,以為章本封朱虛,並食此縣。《春秋國語》:“以勞定國,能禦大災。”凡在於他,尚列祀典。章,親高祖之孫,進說耕田,軍法行酒,時固有大志矣。及誅諸呂,尊立太宗,功冠天下,社稷已寧。同姓如此,功烈如彼,餘郡禁之可也,朱虛與莒,宜常血食。於是乃移書曰:“到聞此俗,舊多淫祀,糜財妨農,長亂積惑,其侈可忿,其愚可湣。昔仲尼不許子路之禱,晉悼不解《桑林》之祟。死生有命,善凶由人,哀哉黔黎,漸染迷謬,豈樂也哉,莫之徵耳。
今條下禁,申約吏民,為陳利害,其有犯者,便收朝廷。若私遺脫,彌彌不絕,主者髡截,歎無反已。城陽景王,縣甚尊之。惟王弱冠,內侍帷幄,呂氏恣睢,將危漢室,獨見先識,權發酒令,抑邪扶正,忠義洪毅,其歆禋祀,禮亦宜之。於駕乘烹殺,倡優男女雜錯,是何謂也!三邊紛拏,師老器弊,朝廷旰食,百姓囂然。禮興在有年,饑則損。自今聽歲再祀,備物而已,不得殺牛,遠迎他倡,賦會宗落,造設紛華。方廉察之明,為身計而復僣失,罰典上同。明除見處,勿後中覺。
九江逡遒有唐、居山,名有神,眾巫共為取公嫗,歲易,男不得復娶,女不得復嫁,百姓苦之。
謹按時太守宋均到官,主者白出錢給聘男女。均曰:“眾巫與神合契,知其旨欲,卒取小民,不相當。”於是敕條巫家男女以備公嫗。巫扣頭服罪,乃殺之,是後遂絕。
會稽俗多淫祀
會稽俗多淫祀,好卜筮,民一以牛祭。巫祝賦斂受謝,民畏其口,懼被祟,不敢拒逆。是以財盡於鬼神,產匱於祭祀。或貧家不能以時祀,至竟言不敢食牛肉,或發病且死,先為牛鳴,其畏懼如此。
謹按時太守,司空第五倫到官,先禁絕之。掾吏皆諫,倫曰:“夫建功立事在敢斷,為政當信經義,言‘淫祀無福,非其鬼而祭之,諂也’。律不得屠殺少齒。令鬼神有知,不妄飲食民間;使其無知,又何能禍人。”遂移書屬縣,曉諭百姓,民不得有出門之祀。督課部吏,張設罪罰,犯,尉以下。巫祝依託鬼神,恐怖愚民,皆按論之,有屠生輒行罰。民初恐怖,頗動搖不安,或接祝妄言,倫敕之愈急,後遂斷,無復有禍崇矣。
鮑君神
謹按汝南鮦陽有於田得麏者,其主未往取也。商車十餘乘經澤中行,望見此麏著繩,因持去。念其不事,持一鮑魚置其處。有頃,其主往,不見所得麏,反見鮑魚,澤中非人道路,怪其如是,大以為神,轉相告語,治病求福,多有效驗。因為起祀舍,眾巫數十,帷帳鐘鼓,方數百里皆來禱祀,號鮑君神。其後數年,鮑魚主來歷祠下,尋問其故,曰:“此我魚也,當有何神。”上堂取之,遂從此壞。傳曰:“物之所聚斯有神。”言人共獎成之耳。
李君神
謹按汝南南頓張助于田中種禾,見李核,意欲持去,顧見空桑中有土,因殖種,以餘漿溉灌。後人見桑中反復生李,轉相告語。有病目痛者息蔭下,言:“李君令我目愈,謝以一豚。”目痛小疾,亦行自愈。眾犬吠聲,因盲者得視,遠近翕赫,其下車騎常數千百,酒肉滂沱。間一歲餘,張助遠出來還,見之,驚云:“此有何神,乃我所種爾。”因就斮也。
石賢士神
謹按汝南汝陽彭氏墓路頭立一石人,在石獸後。田家老母到市買數片餌,暑熱行疲,頓息石人下,小瞑,遺一片餌,去,忽不自覺,行道人有見者。時客適會,問因有是餌,客聊調之:“石人能治病,愈者來謝之。”轉語頭痛者摩石人頭,腹痛者摩其腹,亦還自摩,他處於此。凡人病自愈者,因言得其福力,號曰賢士。輜輦轂擊,帷帳絳天,絲竹之音,聞敷十裡。尉部常往護視,數年亦自歇沫,復其故矣。
世間多有亡人魄持其家語聲氣,所說良是。
謹按陳國張漢直到南陽從京兆尹延叔堅讀《左氏傳》,行後數月,鬼物持其女弟,言:“我痛死,喪在陌上,常苦饑寒。操一量不借,掛屋後楮上。傅子方送我五百錢,在北墉中,皆亡取之。又買李幼一頭牛,本券在書篋中。”往求索之,悉如其言。婦尚不知有此,女新從鞏家來,非其所及,家人哀傷,益以為審。父母諸弟衰絰到來迎喪,去精舍數裡,遇漢直與諸生十餘人相追。漢直顧見其家,怪其如此。家見漢直,謂其鬼也。惝惘良久,漢直乃前為父拜,說其本末,且悲且喜。
凡所聞見,若此非一。
夫死者,澌也,鬼者,歸也,精氣消越,骨肉歸於土也。夏後氏用明器,殷人用祭器,周人兼用之,視民疑也。子貢問孔子:“死者其有知乎?”曰:“賜,爾死自知之,由未晚也。”董無心云:“杜伯死,親射宣王於鎬京。”予以為桀、紂所殺,足以成軍,可不須湯、武之眾。古事既察,且復以今驗之,人相啖食,甚於畜生,凡菜肝鱉蝦,尚能病人,人用物精多,有生之最靈者也,何不芥蒂於其胸腹而割裂之哉!猶死者無知審矣,而時有漢直為狗鼠之所為。
世間亡者多有見神世間亡者多有見神,語言飲食,其家信以為是,益用悲傷。
謹按司空南陽來季德停喪在殯,忽然坐祭床上,顏色服飾聲氣熟是也。孫兒婦女以次教誡,事有條貫,鞭撻奴婢,皆得其過,飲食飽滿,辭決而去。家人大哀剝斷絕,如是三四,家益厭苦。其後飲醉形壞,但得老狗,便樸殺之,推問裡頭,沽酒家狗。
世間多有狗作變怪,樸殺之,以血塗門戶,然眾得咎殃。
謹按桂陽太守汝南李叔堅,少時為州從事,在家,狗如人立行,家言當殺之。叔堅云:“犬馬諭君子,狗見人行,效之何傷。”叔見縣令還,解冠榻上,狗戴持走,家大驚愕。復云:“誤觸冠,冠纓掛著之耳。”狗於灶前蓄火,家益怔忪。復云:“兒婢皆在田中,狗助蓄火,幸可不煩鄰里,此有何惡。”裡中相罵不言無狗怪,遂不肯殺。後數日,狗自暴死,卒無纖介之異。叔堅辟太尉掾、固陵長、原武今,終享大位。子條,蜀郡都尉;威龍,司徒掾。
凡變怪,皆婦女下賤。何者?小人愚而善畏,欲信其說,類複裨增,文人亦不證察,與俱悼懾,邪氣承虛,故速咎證。《易》曰:“其亡,斯自取災。”若叔堅者,心固于金石,妖至而不懼,自求多福.壯矣乎!昔晉文公出獵,見大蛇,高如堤,其長竟路。文公曰:“天子見妖則修德,諸侯修政,大夫修官,士修身。”乃即齋館,忘食與寢,請廟曰:“孤犧牲瘯蠡,幣帛不厚,罪一也。游逸無度,不恤國政,罪二也。賦役重數,刑罰懆克,罪三也。有三罪矣,敢逃死乎!
”其夜守蛇吏夢天殺蛇,曰:“何故當聖君道為!”及明視,則已臭爛。
武帝時迷于鬼神,尤信越巫,董仲舒數以為言。武帝欲驗其道,令巫詛仲舒,仲舒朝服南面,誦詠經論,不能傷害,而巫者忽死。
世間多有精物妖怪百端
謹按魯相右扶鳳臧仲英為侍御史,家人作食設桉,倏有不清塵土投汙之。炊臨熟,不知釜處。兵弩自行,火從篋麓中起,衣物燒盡,而簏故完。婦女婢使悉亡其鏡,數日,堂下擲庭中,有人聲言“女鏡”。女孫年三四歲亡之,求不能得,二三日乃於清中糞下啼。若此非一。
汝南有許季山者,素善卜卦,言家當有老青狗物,內中婉禦者益喜與為之。誠欲絕,殺此狗,遣益喜歸鄉里。皆如其言,因斷無纖介,仲英遷太尉長史。
汝南汝陽西門習武亭有鬼魅,賓客宿止多死亡,其厲厭者皆亡發失精。尋問其故,云先時頗已有怪物。其後郡侍奉掾宜祿鄭奇來,去亭六七裡,有一端正婦人,乞得寄載。奇初難之,然俊上車,入亭,趨至樓下,吏卒檄白:“樓不可上。”奇云:“我不惡也。”時亦昏冥,遂上樓,與婦人棲宿。未明,發去,亭卒上樓掃除,見死婦,大驚,走白亭長。亭長擊鼓會諸廬吏,共集診之,乃亭西北八裡吳氏婦。新亡,以夜臨殯,火滅;火至,失之,家即持去。
奇發行數裡,腹痛,到南頓利陽亭加劇物故,樓遂無敢復上。
謹按北部督郵西平郅伯夷年三十所,大有才決,長沙太守郅君章孫也。日哺時到亭,敕前導入。錄事掾白:“今尚早,可至前亭。”曰:“欲作文書。”便留,吏卒惶怖,言當解去。傳云:“督郵欲於樓上觀望,亟掃除。”須臾便上。未冥,樓鐙階下復有火。敕:“我思道,不可見火,滅去。”吏知必有變,當用赴照,但藏置壺中耳。既冥,整服坐誦《六甲》、《孝經》、《易本》訖,臥。有頃,更轉東首,以挐巾結兩足幘冠之,密拔劍解帶。
夜時,有正黑者四五尺,稍高,走至柱屋,因覆伯夷。伯夷持被掩,足跣脫,幾失再三,徐以劍帶擊魅腳,呼下火上照視,老狸正赤,略無衣毛,持下燒殺。明旦發樓屋,得所髡人結百餘,因從此絕。伯夷舉孝廉,益陽長。
《楚辭》云:“鱉令屍亡,泝江而上,到崏山下蘇起,蜀人神之,尊立為王。”漢淮陽太守尹奇,其治嚴酷,死未及殮,怨家欲燒之,屍亦飛去,見於書傳。樓上新婦,豈虛也哉!
世間多有伐木血出以為怪者
謹按桂陽太守江夏張遼叔高去鄢令家居,買田,田中有大樹十餘圍,扶疏蓋數畝地,播不生穀,遣客伐之,木中血出。客驚怖,歸,以其事白叔高。叔高大怒,曰:“老樹汁出,此何等血。”因自嚴行復斫之,血大流灑。叔高使先斫其枝,上有一空處,白頭公可長四五尺,忽出往赴叔高,叔高乃逆格之,凡殺四頭。左右皆怖伏地,而叔高恬如也。徐熟視,非人非獸也,遂伐其木。其年司空辟侍御史,後為兗州刺史,以二千石之尊,過鄉里,薦祝祖考。白日繡衣,榮羨如此,其禍安居?
《春秋國語》曰:“木石之怪夔,魍魎。”物惡能害人乎!
世間多有蛇作怪者
謹按車騎將軍巴郡馮緄鴻卿為議郎,發綬笥,有二赤蛇,可長二尺,分南北走,大用憂怖。許季山孫字甯方,得其先人秘要,緄請使卜,云:“君後三歲當為邊將,東北四五千里,官以東為名,復五年為大將軍南征,此吉祥。”鵬卿意解,實應且惑。居無幾,拜尚書、遼東太守、廷尉、太常。會武陵蠻夷黃高攻燒南郡,鴻卿以威名素著,選登亞將,統六師之任,奮鳩虎之勢。後為屯騎校尉、將作大匠、河南尹,復再臨理官,紀數方面,如甯方之言。
《春秋》外蛇與內蛇鬥,文帝時亦復有此,傳志著其於云為,而鴻卿獨以終吉,豈所謂或得神以昌乎?
世間人家多有見赤白光為變怪者
謹按太尉梁國橋玄公祖為司徒長史,五月末所,於中門外臥,夜半後,見東壁正白,如開門明,呼問左右,左右莫見。因起自往手擦摸之,壁自如故,還床,復見之,心大悸動。其旦,予適往候之,語次相告,因為說“鄉人有董彥興者,即許季山外孫也。其探賾索隱,窮神知化,雖眭孟、京房無以過也。然天性偏狹,羞于卜術,間來候師王叔茂,請起往迎。”須臾便與俱還。公祖虛禮盛鑽饌,下席行觴。彥興自陳:“下土諸生,無他異分,幣重言甘,誠有踧。頗能別者,願得從事。
”公祖辭讓再三,而乃聽之。曰:“府君當有怪白光如門明者,然不為害也。六月上旬雞鳴時,南家哭聲吉也。到秋節遷北行郡,以金為名,位至將軍,三公。”公祖曰:“怪異如此,救族不暇,何能致望於所不圖,此相饒耳。”到六月九日未明,太尉楊秉暴薨。七月二日,拜鉅鹿太守。“鉅”邊有金,後為度遼將軍,曆登三事。今妖見此而應在彼,猶趙鞅夢童子裸歌而吳入郢也。
本篇一開頭先用禮制立界線:天子、諸侯、大夫、士、庶人各有該祭的對象,祭不是自己該祭的鬼,就是諂媚;淫祀也不會帶來福報。應劭舉魯隱公祭鐘巫而遇害、秦二世想解淫神而被閻樂劫弒、孔子不許子路為自己禱病、荀罃不信桑林之祟而晉侯病癒,說明真正可怕的不是怪神本身,而是人因恐懼、躁動、迷信而自取其災。人若反求誠心、依義自守,內省無愧,外物就難以動搖;所以他收錄「怪神」,不是要宣傳鬼怪,而是要辨明何者由疑懼造成,何者由眾人附會造成。
第一組故事講「見怪而自傷」。齊桓公在澤中見到紫衣巨物,驚懼成病;皇士告訴他,這只是澤神委蛇,霸主才會見到,不足以傷人,桓公心一放下,病就好了。應劭又說自己祖父應郴任汲令時,主簿杜宣喝酒,看見杯中像有蛇,喝下後胸腹痛、日漸羸弱,以為蛇入腹中。後來應郴發現壁上懸著赤弩,杯中蛇影只是弩影,便把杜宣帶回原處再設酒,讓他親眼看見「蛇」仍在杯中,說明只是影子。杜宣心結一解,病就好了。這就是「杯弓蛇影」式的心理病:怪不在外物,而在恐懼把影子當成實物。
第二組講夢與占驗。齊景公夢見自己與兩個太陽相鬥而不勝,以為必死。晏子請占夢者來,事先教他說:病屬陰,日屬陽,一陰不勝二陽,表示病將好,不是將死。三日後景公果然大癒。應劭重點不在證明夢必靈,而在說解夢若能轉換人的心理與病勢,也會產生實際效果;晏子不爭功,占夢者不掩功,則又成了君臣之間守信與謙讓的例子。
城陽景王祠一段轉入地方淫祀。劉章誅諸呂、扶立文帝,有定國大功,朱虛與莒地祭祀他本可合理;但後來六郡鄉亭到處立祠,造官車、設僚屬、殺牲歌舞,巫祝商人輪番鋪張,宣稱禍福立應,長久沒人糾正。陳蕃、曹操曾禁絕,使政事清肅;應劭任營陵令時也移書約束:承認城陽景王有功可祭,但只能歲時再祀、備物而已,不得殺牛、遠迎倡優、聚斂宗落、鋪張奢華。這裡的判斷很細:有功之人可入祀典,過度耗財、妨農、長亂積惑的形式才是淫祀。
九江唐居山與會稽淫祀,說明官府如何破除巫祝壟斷。唐居山眾巫每年為神取「公嫗」,讓被選男女不能再婚,百姓痛苦。太守宋均反問:既然眾巫最懂神意,就應從巫家男女中選給神;巫祝立刻叩頭服罪,於是被殺,弊俗斷絕。會稽人好卜筮,用牛祭鬼,巫祝恐嚇百姓,百姓怕被祟害而不敢拒絕,甚至貧家無力祭祀便不敢吃牛肉,病重時還學牛鳴。第五倫到任後明令禁止,說若鬼神有知,不會亂吃民間祭品;若無知,又不能害人。雖然起初百姓害怕動搖,他愈加嚴令,後來也沒有禍祟發生。
鮑君神、李君神、石賢士神三條,是本篇最清楚的「偽神生成」案例。鮑君神本是有人偷走繫在田中的麏,怕主人追究,放一條鮑魚在原處;主人見荒澤中忽有鮑魚,便以為神異,遠近建祠求福。多年後鮑魚主人路過,說這只是自己的魚,取走後祠也就敗了。李君神是張助把李核種在空桑中,後人見桑中長李,以為神靈;眼痛者在樹下休息後自然好了,便謝豚成祠,張助回來砍樹才破除。
石賢士神更是玩笑成真:老母在石人下遺餅,客人戲稱石人能治病,病者摸石自愈後相傳,車馬祭祀雲集,幾年後又自然冷卻。應劭的結論是,所謂「物之所聚斯有神」,其實多是眾人共同吹捧造成。
亡魂附語與亡者現形兩組,應劭採取更複雜的態度。張漢直外出讀書,家中鬼物附在妹妹身上,說自己死在路上、缺衣少錢,又指出屋後楮上、北牆中、書篋券契等細節,家人查驗皆合,於是相信他已死;結果迎喪途中卻遇到活著的漢直。應劭因此說,死是精氣消散、骨肉歸土;若被殺的人都能報仇,那桀紂所殺之人足以成軍,何必湯武討伐?來季德停喪時,也曾有像亡者的人坐在祭床上訓誡家人、飲食飽滿,後來醉後露形,只是一條老狗。
這些故事不是全盤否定怪現象,而是說很多所謂亡魂,是別物假托或家人悲哀所致。
狗怪與精魅段落,強調「不懼」與「查驗」。李叔堅家狗像人一樣站立、戴冠而走、在灶前蓄火,家人都認為應殺;叔堅一一用常理解釋,始終不怕,後來狗自然暴死,家中無事,他也仕途順利。應劭總結說,婦女下賤與愚弱者容易害怕,文人若不查驗,也會跟著驚懼,使邪氣乘虛。臧仲英家中投污、失釜、兵弩自動、火起、鏡失、幼女失蹤等怪事,後來由卜者指出與老青狗及內中女子有關,處理後便止。西門亭鬼魅害人,鄭奇被女屍所惑而死;
郅伯夷則夜宿樓上,誦《六甲》《孝經》《易本》,暗藏劍帶,等黑物來襲時擊其腳,照見原來是老狸,燒殺後禍絕。這裡的重點是:怪物有時不是虛無,但要靠勇氣、經書、兵器與實地查驗破除。
最後三類是自然物怪。伐木出血時,張遼叔高認為只是老樹汁液,親自斫伐,雖有白頭公樣的怪物衝出,也格殺不懼,後來反而仕宦顯達;應劭引「木石之怪夔、魍魎」說,物怪不能害心定之人。馮緄開綬笥見二赤蛇,起初憂怖,卜者許季山之孫卻判為吉兆,說他會東北為邊將,後又南征為大將,後事果合。橋玄見東壁白光如門,董彥興判為無害,還預言六月南家哭聲後,秋天將北行為帶金字的郡守,位至將軍三公,後來橋玄果任鉅鹿太守、度遼將軍。
這些例子顯示應劭並非完全不信徵兆,而是反對人未查先懼、被巫祝牽著走;怪異若可驗,也須放在政治、德行、命運與實證脈絡中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