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藝文志·雜占(含書目與敘論)
原文 392 字黃帝長柳占夢十一卷,甘德長柳占夢二十卷,武禁相衣器十四卷,嚏耳鳴雜占十六卷。
禎祥變怪二十一卷,人鬼精物六畜變怪二十一卷,變怪誥咎十三卷,執不祥劾鬼物八卷。
請官除訞祥十九卷,禳祀天文十八卷,請禱致福十九卷,請雨止雨二十六卷。
泰壹雜子候歲二十二卷,子贛雜子候歲二十六卷,五法積貯寶臧二十三卷。
神農教田相土耕種十四卷,昭明子釣種生魚鱉八卷,種樹臧果相蠶十三卷。
右雜占十八家,三百一十三卷。
雜占者,紀百事之象,候善惡之徵。《易》曰:「占事知來。」眾占非一,而夢為大,故周有其官。而詩載熊羆虺蛇眾魚旐旟之夢,著明大人之占,以考吉凶,蓋參卜筮。春秋之說訞也,曰:「人之所忌,其氣炎以取之,訞由人興也。人失常則訞興,人無釁焉,訞不自作。」故曰:「德勝不祥,義厭不惠。」桑穀共生,大戊以興;鴝雉登鼎,武丁為宗。然惑者不稽諸躬,而忌訞之見,是以詩刺「召彼故老,訊之占夢」,傷其舍本而憂末,不能勝凶咎也。
此段屬《漢書·藝文志》數術略的雜占類,與天文、曆譜、五行、蓍龜等共同構成預測徵驗之學。書目所列包括占夢、相衣器、耳鳴、禎祥變怪、禳祀、請雨、候歲、相土種植等,範圍涵蓋身體徵兆、物怪災異、農事候驗與祈禳實務。敘論特別指出「眾占非一,而夢為大」,並以《易》《詩》《春秋》義例說明占驗須回到德義與人事,不可只憂末端凶咎。從目錄學看,雜占並非道家或神僊類,而是術數知識中處理百事象徵與吉凶判斷的分支;
它與道教後來吸收的禳災、符禱傳統有交集,但在《漢志》仍有清楚部類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