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唐玄宗·禁百官與僧道往還制
原文 103 字原文103 字
如聞百官家多以僧尼道士等為門徒往還,妻子等無所避忌。或詭讬禪觀,妄陳禍福。事涉左道,深斁大猷。自今已後,百官家不得輒容僧尼道士等,至家緣吉凶。要須設齋,皆於州縣陳牒寺觀,然後依數聽去。仍令御史金吾明加捉搦。
白話 · CC0196 字
此制反映玄宗朝在崇道之外,仍強調對僧尼、道士與官僚家庭往來的管控。原文指出百官家中多容僧尼道士出入,甚至以禪觀為名、妄談禍福,朝廷認為涉及「左道」並敗壞大政,因此禁止百官私自讓僧尼道士因吉凶事進入家門。若確需設齋,必須先向州縣陳牒寺觀,再按核定人數前往,並由御史、金吾嚴加糾察。此文的制度史價值在於顯示唐代政教關係並非單向優禮宗教,國家同時要防止宗教人士介入官僚家政、占驗禍福與私人政治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