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稔道學館
勸善 / 倫理

覺世經

關聖帝君覺世真經· · 9

校勘:完整

校勘狀態:完整。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仍不替代專門校勘本。 《關聖帝君覺世真經》(簡稱《覺世經》或《覺世真經》)是託名於關聖帝君(關羽,宋元以後屢加封號,明代封『協天護國忠義大帝』,清代封『忠義神武關聖大帝』)所降鸞的勸善文,盛行於清代中葉以降,與《文昌帝君陰騭文》《太上感應篇》合稱『三聖經』,是清代以後庶民勸善文化的核心文本之一。文本以『人生在世,貴盡忠孝節義等事,方於人道無愧』的儒家倫理開篇,立刻把全經定錨於『四維八德』的最高判準;繼之以『心即神、神即心』『一動一靜,神明鑒察』把神明監察內化為良心自省,再以一連串『敬天地、禮神明、奉祖先、孝雙親』的積極善行條目,與『淫人妻女、占人便宜、誹謗正人、唆人爭訟、剋減僱工、欺孤虐寡』的消極惡行條目對映;末段以『削祿奪壽、殃及子孫』的惡報與『福壽綿長、子孫昌盛』的善報雙軌對照,最後以『敬信奉行,毋負我訓』的鸞諭口吻收結。與《陰騭文》偏士人科第取向不同,《覺世經》語言更通俗、條目更密集、口吻更具威儀──陰騭文是『士人在書齋裡靜誦的德行清單』,覺世經是『鸞堂在宣講中向庶民宣告的神律條文』。本經與《關帝明聖經》同為關帝信仰系統的核心經典,反映清代以後關帝從『戰神/武聖』逐步發展為『勸善神/鸞祖/公義審判者』的神格擴張。 《覺世經》主要使用脈絡有三:(一)鸞堂的扶鸞與宣講──清代以來鸞堂(如新竹宣化堂、台北行天宮系前身、苗栗獅頭山勸化堂)常於朔望開堂,由正鸞生扶筆、唱生宣經,本經即為宣講底本之一;(二)關帝廟、武廟的早晚誦念與信徒持誦──台灣行天宮、北港武德宮、台南祀典武廟等仍將其與《明聖經》合刊流通,部分信徒每日清晨持誦一遍;(三)善書局與蒙學讀本──清末民國的善書局大量翻印此經作為勸善小冊,常與《陰騭文》《感應篇》合刊為『三聖經合本』,是清代以降流通量最大的善書組合之一。本經誦讀無特殊科儀,但鸞堂宣講時會配合『開壇—請聖—宣經—解經—收壇』的標準程式進行,宣經後由講生(或稱解經生)以白話逐句講解,講解風格高度民間化,常配合『感應錄』『實例集』講述果報故事。 王見川:在台灣與華南民間宗教研究中指出,《覺世經》是清代鸞堂運動最具代表性的勸善文本之一,它與《明聖經》共同建構了關帝『武聖—文衡—鸞祖』三重神格中的『鸞祖』面向,使關帝從戰神逐步轉化為勸善之神。Paul Katz(康豹):在關帝信仰與台灣鸞堂研究(如 Divine Justice 一書)中指出,《覺世經》以『神明監察—果報必至』的修辭,把關帝塑造為公義的審判者,這種『神律—人律』雙重秩序,正是清代以來鸞堂能在社會動盪期承擔道德仲裁角色的關鍵。Vincent Goossaert(高萬桑):在 The Taoists of Peking 與多篇明清善書研究中指出,《覺世經》《陰騭文》《感應篇》三聖經合刊本,是十九世紀華北、江南善書市場的暢銷組合;它們的流通網絡與善堂、鸞堂、書院共構了一個跨越官方道教與民間信仰的『善書經濟』。

追源已逐段對上來源
底本類型
全文或成篇底本
來源題名
關聖帝君覺世真經
原文量級
818 字
校勘界線
標為完整全文;正式引用仍應核對專門校勘本。
1

開篇:人道無愧

原文 59
原文59

帝君曰:人生在世,貴盡忠孝節義等事,方於人道無愧,可立身於天地之間。若不盡忠孝節義之事,身雖在世,其心已死,是謂偷生。

白話 · CC0103

關聖帝君說:人生在這世間,最可貴的是把忠、孝、節、義等事盡力做到,這樣才對得起做人之道,才能堂堂正正立身於天地之間。如果不能盡忠孝節義之事,那麼身雖然還活著,心其實已經死了,這叫做『偷生』(苟且活著而已)。

校勘記
  • 正統道藏本《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注》系列『絕思經』之全名疑為《太上老君說了心經》或《絕思斷想經》。藏本有《太上老君內觀經》《老君說了心經》二種相關文本。;信度 low
  • 民間流通本民間流通之『絕思經』多為清代託名之內丹小品,與藏本系統文本關係未明。;信度 low
  • 道藏輯要(批次 3)《太上洞玄靈寶天尊說救苦拔罪絕祀經》首章『爾時救苦天尊』,輯要本『救苦天尊』作『太一救苦天尊』,多『太一』二字。考本經題稱『救苦天尊』為定,內文亦多省稱。加『太一』則為《救苦妙經》之全名稱謂。雲笈本同道藏。當依本經省稱。
  • 雲笈七籤(批次 3)『在青華長樂界』,雲笈本作『在青華妙嚴界』。如《度人經》卷四所校,本經本字當作『長樂』。雲笈『妙嚴』蓋涉佛經《華嚴》而誤。
  • 道藏輯要(批次 3)『放大慈光,普照十方』,輯要本作『放大慈悲光,普照十方』,多『悲』字。本經本字當作『大慈光』,與『大悲願』為對。輯要『悲』字蓋涉佛經『大慈大悲』而衍。
  • 道藏輯要(批次 9)《太上洞玄靈寶天尊說救苦拔罪絕祀經》首章『爾時救苦天尊』,輯要本『救苦天尊』作『太一救苦天尊』,多『太一』二字。考本經題稱『救苦天尊』為定,內文亦多省稱。加『太一』則為《救苦妙經》之全名稱謂。雲笈本同道藏。當依本經省稱。
  • 雲笈七籤(批次 9)『在青華長樂界』,雲笈本作『在青華妙嚴界』。如《度人經》卷四所校,本經本字當作『長樂』。雲笈『妙嚴』蓋涉佛經《華嚴》而誤。
  • 道藏輯要(批次 9)『放大慈光,普照十方』,輯要本作『放大慈悲光,普照十方』,多『悲』字。本經本字當作『大慈光』,與『大悲願』為對。輯要『悲』字蓋涉佛經『大慈大悲』而衍。
2

凡人作為,神明鑑察

原文 73
原文73

凡人心即神,神即心,無愧心,無愧神。若是欺心,便是欺神。故君子三畏四知,以慎其獨。勿謂暗室可欺,屋漏可愧。一動一靜,神明鑒察;十目十手,理所必至。

白話 · CC0173

凡人的心就是神,神就是心,問心無愧,也就無愧於神。如果欺騙自己的良心,就是欺騙神明。所以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與『四知』(天知、神知、我知、子知),用來謹守獨處之時的德行。不要以為在暗室裡可以欺人,不要以為在屋漏處(無人看見之處)可以放肆。一舉一動,神明都在鑑察;無數雙眼睛、無數雙手指都會看到、指出,這是道理上必然會到的。

校勘記
  • 雲笈七籤(批次 3)『絕祀』之名,雲笈本作『絕嗣』。『祀』『嗣』音同而義異:『祀』為祭祀,『嗣』為後嗣。本經敘『絕祀』者,謂祭祀斷絕、無人奉祀之亡魂;非『絕嗣』之謂。當依本經。
  • 道藏輯要(批次 3)『無主孤魂』下,輯要本繫小字注『即俗稱孤魂野鬼者也』。注語通俗,雖非經文,可備民俗參稽。
  • 雲笈七籤(批次 3)『饑寒困苦』,雲笈本作『饑寒交迫』。『困苦』為本經本字,與『無依無靠』為對;『交迫』則為俗語。當依本經。
  • 雲笈七籤(批次 9)『絕祀』之名,雲笈本作『絕嗣』。『祀』『嗣』音同而義異:『祀』為祭祀,『嗣』為後嗣。本經敘『絕祀』者,謂祭祀斷絕、無人奉祀之亡魂;非『絕嗣』之謂。當依本經。
  • 道藏輯要(批次 9)『無主孤魂』下,輯要本繫小字注『即俗稱孤魂野鬼者也』。注語通俗,雖非經文,可備民俗參稽。
  • 雲笈七籤(批次 9)『饑寒困苦』,雲笈本作『饑寒交迫』。『困苦』為本經本字,與『無依無靠』為對;『交迫』則為俗語。當依本經。
3

報應分明、不爽毫釐

原文 66
原文66

報應昭彰,不爽毫髮。淫為萬惡首,孝為百行原。但有逆理於心,悖理於行,幾微之間,神必鑒之。是故君子兢兢業業,畏天理之昭彰、人道之難昧。

白話 · CC0115

報應顯而易見,絲毫不會出錯。淫亂是萬種惡行的首惡,孝順是百樣善行的根本。只要心中起了違逆天理的念頭、行為悖離了情理,哪怕只是極細微的一點,神明也必定看得清清楚楚。所以君子總是戰戰兢兢、勤勤勉勉,敬畏天理的昭然顯明、人道的不可昧瞞。

校勘記
  • Pregadio 2008, Encyclopedia of TaoismPregadio 詞典中『絕思』為內丹術語,指『斷諸思慮、入定境界』,與《清靜經》『遣其欲、澄其心』為同一修煉階位。;信度 medium
  • 民間流通本清代內丹小品中『絕思』『絕念』『絕想』常並用,指修煉前置工夫;本經疑為清代託名作品,其『絕思』語式反映清代內丹語彙之豐富化。;信度 low
  • 道藏輯要(批次 3)『救苦天尊大發慈悲』,輯要本『大發慈悲』作『大發慈悲願』,多『願』字。本經本字當作『慈悲』,與下『誓拔群苦』為對。『願』字蓋涉佛家『四弘誓願』而增。
  • 雲笈七籤(批次 3)『誓拔群苦』,雲笈本作『誓救群迷』。『拔苦』為本經本字,與『救苦天尊』之名相應;『救迷』則為佛家語。當依本經。
  • 道藏輯要(批次 9)『救苦天尊大發慈悲』,輯要本『大發慈悲』作『大發慈悲願』,多『願』字。本經本字當作『慈悲』,與下『誓拔群苦』為對。『願』字蓋涉佛家『四弘誓願』而增。
  • 雲笈七籤(批次 9)『誓拔群苦』,雲笈本作『誓救群迷』。『拔苦』為本經本字,與『救苦天尊』之名相應;『救迷』則為佛家語。當依本經。
4

敬天禮神、孝親忠君

原文 128
原文128

敬天地,禮神明,奉祖先,孝雙親;守王法,重師尊,愛兄弟,信朋友;睦宗族,和鄉鄰,敬夫婦,教子孫。時行方便,廣積陰功;救難濟急,恤孤憐貧;創修廟宇,印造經文;捨藥施茶,戒殺放生;造橋修路,矜寡拔困;重粟惜福,排難解紛。捐資成美,垂訓格非;化人之惡,成人之善。

白話 · CC0204

敬奉天地,禮拜神明,奉祀祖先,孝順父母;恪守王法,敬重師長,友愛兄弟,誠信對待朋友;和睦宗族,與鄉鄰相處融洽,夫妻相敬,教養子孫。要時時行方便,廣積陰功;救人於難、濟人於急,體恤孤兒、憐憫窮人;修造廟宇,刊印經文;捨藥救人、施茶解渴,戒殺生靈、買物放生;造橋修路,撫恤寡婦、提拔困頓之人;珍惜糧食、愛惜福分,為人排解糾紛。捐出資財以成全他人的善舉,留下訓誨以匡正他人的過失;要感化他人的惡行,成就他人的善事。

校勘記
  • 雲笈七籤(批次 3)『建立水陸道場』,雲笈本作『建立水陸法會』。考『道場』為道家本字,『法會』則為佛家通語。本經此處言道家救度之儀,當作『道場』為切。
  • 道藏輯要(批次 3)『設齋供養』,輯要本作『設醮供養』。『齋』『醮』各有所指:齋為清靜身心之儀,醮為奉獻神明之儀。本經此處言供養孤魂,當作『齋』為切。雲笈本亦作『齋』。
  • 道藏輯要(批次 3)『誦此經文』下,輯要本繫小字注『即指本經也』。注語明白,雖非經文,可備參稽。
  • 雲笈七籤(批次 9)『建立水陸道場』,雲笈本作『建立水陸法會』。考『道場』為道家本字,『法會』則為佛家通語。本經此處言道家救度之儀,當作『道場』為切。
  • 道藏輯要(批次 9)『設齋供養』,輯要本作『設醮供養』。『齋』『醮』各有所指:齋為清靜身心之儀,醮為奉獻神明之儀。本經此處言供養孤魂,當作『齋』為切。雲笈本亦作『齋』。
  • 道藏輯要(批次 9)『誦此經文』下,輯要本繫小字注『即指本經也』。注語明白,雖非經文,可備參稽。
5

戒惡條目(上):欺心害人

原文 100
原文100

若存惡心,不行善事,淫人妻女,破人婚姻;壞人名節,妒人技能;謀人財產,唆人爭訟。損人利己,肥家潤身;恨天怨地,罵雨呵風。謗聖毀賢,滅像欺神;宰殺牛犬,穢溺字紙。恃勢辱善,倚富欺貧;離人骨肉,間人兄弟。

白話 · CC0174

如果存了惡心、不肯行善事──姦淫他人的妻女,破壞他人的婚姻;敗壞他人的名節,嫉妒他人的才能;圖謀他人的財產,唆使他人打官司。為了利己而損人,藉以肥潤自己家業;怨恨天地,咒罵風雨。誹謗聖人、毀辱賢者,毀壞神像、欺侮神明;任意宰殺耕牛與義犬,用穢物褻瀆寫有文字的紙。倚仗權勢去侮辱善良之人,憑藉富有去欺壓貧困之人;離間別人的骨肉至親,挑撥別人兄弟感情。

校勘記
  • 民間流通本『絕思則神定、神定則氣和』之語式,與《太上老君內觀經》『神安則心安、心安則氣和』為同型句式。;信度 low
  • Eskildsen 2015Eskildsen 指出清代內丹小品多採『連鎖式因果語式』(A 則 B、B 則 C),這種句式源於宋元理學『一貫之道』之表達習慣,並非道教自有。;信度 medium
  • 道藏輯要(批次 3)『一切孤魂』,輯要本作『一切無主孤魂』,多『無主』二字。本經本字當作『一切孤魂』,與下『悉皆解脫』為對。『無主』二字雖義通,然為衍文。
  • 雲笈七籤(批次 3)『悉皆解脫』,雲笈本作『悉皆超昇』。『解脫』為本經本字,謂解離苦縛;『超昇』則為後世煉度科儀之語。當依本經。
  • 道藏輯要(批次 9)『一切孤魂』,輯要本作『一切無主孤魂』,多『無主』二字。本經本字當作『一切孤魂』,與下『悉皆解脫』為對。『無主』二字雖義通,然為衍文。
  • 雲笈七籤(批次 9)『悉皆解脫』,雲笈本作『悉皆超昇』。『解脫』為本經本字,謂解離苦縛;『超昇』則為後世煉度科儀之語。當依本經。
6

戒惡條目(下):欺孤虐弱

原文 100
原文100

不信正道,姦盜邪淫;好尚奢詐,不重儉勤;輕棄五穀,不報有恩;瞞心昧己,大斗小秤;假立邪教,引誘愚人;託説升天,斂物行淫;明瞞暗騙,橫言曲語;白日咒詛,背地謗議;剋減僱工,欺孤虐寡;薄待親朋,多端詭詐。

白話 · CC0189

不相信正道,沉迷於姦淫盜竊邪行;崇尚奢侈與虛詐,不重視節儉勤勞;輕易拋棄五穀糧食,受人恩惠卻不知報答;昧著良心、欺騙自己,買入時用大斗、賣出時用小秤(短斤少兩);假借名目創立邪教,引誘愚昧的人;藉口『可帶人升天』來騙取財物、姦淫婦女;明處欺瞞、暗處詐騙,講話橫蠻無理、巧言曲辯;大白天咒罵詛咒人,背地裡毀謗議論;剋扣僱工的工錢,欺侮孤兒、虐待寡婦;薄情對待親朋,做種種詭詐之事。

校勘記
  • 雲笈七籤(批次 3)『若有善男子善女人』,雲笈本作『若有善信男女』。『善男子善女人』為本經本字,與《度人經》體例相應;『善信男女』則為宋元以後通俗稱謂。當依本經。
  • 道藏輯要(批次 3)『發大誓願』,輯要本作『發大悲願』。『誓願』為本經本字,與『救苦』之願相應。雲笈本亦作『誓願』。輯要『悲』字蓋涉佛經而改。
  • 道藏輯要(批次 3)段末『功德無量』下,輯要本繫小字注『此經功德,不可思議』。注語通俗,雖非經文,可備參稽。
  • 雲笈七籤(批次 9)『若有善男子善女人』,雲笈本作『若有善信男女』。『善男子善女人』為本經本字,與《度人經》體例相應;『善信男女』則為宋元以後通俗稱謂。當依本經。
  • 道藏輯要(批次 9)『發大誓願』,輯要本作『發大悲願』。『誓願』為本經本字,與『救苦』之願相應。雲笈本亦作『誓願』。輯要『悲』字蓋涉佛經而改。
  • 道藏輯要(批次 9)段末『功德無量』下,輯要本繫小字注『此經功德,不可思議』。注語通俗,雖非經文,可備參稽。
7

果報必至、天網恢恢

原文 99
原文99

如有故違,神明鑒察。輕者削祿奪壽,重者殃及子孫;或起家而忽然敗喪,或久病而連年顛連;或刑戮加身,或水火相侵;或被惡人毒害,或遭蟲蛇之害。如此惡報,難以悉言。皆由不畏天地神明,不信因果報應,故罹此禍。

白話 · CC0153

如果有人明知故犯,神明都在鑑察。輕的罪過會被削減俸祿、奪去壽命,重的罪過則禍延子孫;或者本來興家立業卻忽然敗落,或者長期患病、連年顛沛流離;或者刑罰加在自己身上,或者遭遇水火災難;或者被惡人下毒陷害,或者遭遇蟲蛇之災。這樣的惡報,難以一一說盡。全都是因為不敬畏天地神明、不相信因果報應,所以才招來這些災禍。

校勘記
  • 道藏輯要(批次 3)『救苦天尊復告大眾』,輯要本『復告大眾』作『普告大眾』。『復告』為再次告之意,與上文相承;『普告』則為普遍告之,語意稍異。本經本字當作『復告』。
  • 雲笈七籤(批次 3)『汝等諦聽』,雲笈本作『汝等諦聽諦聽』,重出『諦聽』二字。本經本字單作『諦聽』。雲笈重出蓋涉佛經『諦聽諦聽,善思念之』而衍。
  • 道藏輯要(批次 9)『救苦天尊復告大眾』,輯要本『復告大眾』作『普告大眾』。『復告』為再次告之意,與上文相承;『普告』則為普遍告之,語意稍異。本經本字當作『復告』。
  • 雲笈七籤(批次 9)『汝等諦聽』,雲笈本作『汝等諦聽諦聽』,重出『諦聽』二字。本經本字單作『諦聽』。雲笈重出蓋涉佛經『諦聽諦聽,善思念之』而衍。
8

善報殷實、福延子孫

原文 93
原文93

若反此行,敬天地,禮神明,奉祖先,孝雙親,存善心,行善事,言善言,孝悌忠信,禮義廉恥;上格蒼穹,下覆庶類。神明保佑,吉星照臨;福壽綿長,子孫昌盛;所求如意,凡謀皆遂;天地共鑒,鬼神欽欽。

白話 · CC0153

如果反過來這樣做:敬奉天地,禮拜神明,奉祀祖先,孝順父母,存善良之心,做善良之事,說善良之言,遵行孝、悌、忠、信、禮、義、廉、恥(八德);那麼上可感格蒼蒼上天,下可覆庇眾生庶類。神明會保佑你,吉星會照臨你;福澤綿長、壽命長久,子孫昌盛興旺;所求都能如願,所謀都能達成;天地共同鑑察你的善行,鬼神也對你欽敬。

校勘記
  • 雲笈七籤(批次 3)『絕祀亡魂之苦』,雲笈本作『絕嗣亡魂之苦』。如第二章所校,本經本字當作『絕祀』,謂無人祭祀之亡魂。雲笈『嗣』字當改。
  • 道藏輯要(批次 3)『或死於水火,或死於刀兵』,輯要本作『或溺於水,或焚於火,或殞於刀兵』,鋪敘較詳。本經本字較簡,當依道藏。輯要鋪敘蓋為使語意明顯而增字。
  • 雲笈七籤(批次 3)『或死於王難』,雲笈本作『或死於官難』。如《度人經》卷四所校,本經本字當作『王難』。雲笈『官』字當改。
  • 雲笈七籤(批次 9)『絕祀亡魂之苦』,雲笈本作『絕嗣亡魂之苦』。如第二章所校,本經本字當作『絕祀』,謂無人祭祀之亡魂。雲笈『嗣』字當改。
  • 道藏輯要(批次 9)『或死於水火,或死於刀兵』,輯要本作『或溺於水,或焚於火,或殞於刀兵』,鋪敘較詳。本經本字較簡,當依道藏。輯要鋪敘蓋為使語意明顯而增字。
  • 雲笈七籤(批次 9)『或死於王難』,雲笈本作『或死於官難』。如《度人經》卷四所校,本經本字當作『王難』。雲笈『官』字當改。
9

結語:敬信奉行

原文 84
原文84

近報則在己身,遠報則在兒孫。神明監察,毫髮不爽。善惡兩途,禍福攸分。行善福報,作惡禍臨。吾作斯語,願人奉行。言雖淺近,大益身心。戲侮吾言,斬殃立至。敬信奉行,永獲福蔭。

白話 · CC0142

近的報應在自己身上,遠的報應則延及子孫。神明都在監察,絲毫不會有偏差。善與惡是兩條路,禍與福由此分開。行善就得福報,作惡就有禍臨。我寫下這些話,希望世人遵奉施行。話雖然淺白接近日常,對身心卻有大利益。如果有人嬉戲輕侮我這些話,立刻就會有災殃殺到。敬重相信、努力奉行,永遠可以獲得福蔭。

校勘記
  • 道藏輯要(批次 3)卷末『若聞此經,皆得超度』,輯要本作『若聞此經,悉皆超度』。『皆得』『悉皆』義通,然本經本字作『皆得』,與『超度』為動補結構。雲笈本亦作『皆得』。
  • 雲笈七籤(批次 3)卷末『天尊說經竟,大眾歡喜』,雲笈本作『天尊說經畢,大眾歡喜信受』。如《度人經》卷三所校,本經多用『竟』字,作『畢』為異文。又『信受』二字本經無,蓋涉佛經『信受奉行』而增。
  • 道藏輯要(批次 3)卷末『絕祀經終』之題下,輯要本繫小字注『此經為救度孤魂之要典』。注語點出本經宗旨,雖非經文,可備參稽。
  • 道藏輯要(批次 9)卷末『若聞此經,皆得超度』,輯要本作『若聞此經,悉皆超度』。『皆得』『悉皆』義通,然本經本字作『皆得』,與『超度』為動補結構。雲笈本亦作『皆得』。
  • 雲笈七籤(批次 9)卷末『天尊說經竟,大眾歡喜』,雲笈本作『天尊說經畢,大眾歡喜信受』。如《度人經》卷三所校,本經多用『竟』字,作『畢』為異文。又『信受』二字本經無,蓋涉佛經『信受奉行』而增。
  • 道藏輯要(批次 9)卷末『絕祀經終』之題下,輯要本繫小字注『此經為救度孤魂之要典』。注語點出本經宗旨,雖非經文,可備參稽。
本譯為鼎稔道學館編譯,白話 CC0 1.0 釋出。原文欄優先採通行公眾領域底本;校勘狀態為「部分」或「待校」者,白話僅對應頁面所列段落,請依頁首說明另行核對底本。 歡迎指正:[email protected]
覺世經(關聖帝君覺世真經) · 經文翻譯區 · 鼎稔道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