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大道虛寂,絕乎狀貌;至聖體行,寄之言教。太上老君以下古委惹,淳澆樸散,三五失統,人鬼錯亂,六天故氣稱官上號,構合百精及五傷之鬼、
這段屬經文、科儀或齋醮材料。大意是:夫大道虛寂,絕乎狀貌;至聖體行,寄之言教。太上老君以下古委惹,淳澆樸散,三五失統,人鬼錯亂,六天故氣稱官上號,構合百精及五傷之鬼、白話上可按啟請、誦念、行道、懺悔、祈福或解厄等儀式功能理解。
陸先生道門科略· 劉宋·陸修靜(天師道科儀沿革,《正統道藏》)·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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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大道虛寂,絕乎狀貌;至聖體行,寄之言教。太上老君以下古委惹,淳澆樸散,三五失統,人鬼錯亂,六天故氣稱官上號,構合百精及五傷之鬼、
這段屬經文、科儀或齋醮材料。大意是:夫大道虛寂,絕乎狀貌;至聖體行,寄之言教。太上老君以下古委惹,淳澆樸散,三五失統,人鬼錯亂,六天故氣稱官上號,構合百精及五傷之鬼、白話上可按啟請、誦念、行道、懺悔、祈福或解厄等儀式功能理解。
敗軍死將、亂軍死兵,男稱將軍,女稱夫人,導從鬼兵,軍行師止,遊放天地,擅行威福,責人廟舍,求人饗祠,擾亂人民,宰殺三牲,費用萬計,傾財竭產,不蒙其祐,反受其患,枉死橫夭,不可稱數。太上患其若此,故授天師正一盟威之道,禁戒律科,檢示萬民逆順、禍福、功過,令知好惡。置二十四治、三十六靖廬,內外道士二千四百人,下《千二百官章文》萬通,誅符伐廟,殺鬼生人,蕩滌宇宙,明正三五,周天匝地,不得復有淫邪之鬼。罷諸禁心,清約治民,神不飲食,師不受錢。
使民內修慈孝,外行敬讓,佐時理化,助國扶命。唯天子祭天,三公祭五嶽,諸侯祭山川,民人五臘吉日祠先人、二月八月祭社竈,自此以外,不得有所祭。若非五臘吉日而祠先人,非春秋社日而祭社竈,皆犯淫祠。若疾病之人不勝湯藥針灸,惟服符飲水,及首生年以來所犯罪過,罪應死者皆為原赦,積疾困病莫不生全。故上德神仙,中德倍壽,下德延年。而今之奉道,是事顛倒,無事不反。余謹請為出其疾病如左,天師立治置職,猶陽官郡縣城府治理民物,奉道者皆編戶著籍,各有所屬。
令以正月七日、七月七日、十月五日,一年三會,民各投集本治師,當改治錄籍,落死上生,隱實口數,正定名簿,三宣五令,令民知法。其日天官地神咸會師治,對校文書,師民皆當清靜肅然,不得飲酒食肉,諠譁言笑。會竟,民還家,當以聞科禁威儀教勑大小,務共奉行。如此道化宣流,家國太平。而今人奉道,多不赴會,或以道遠為辭,或以此門不往,捨背本師,越詣他治。唯高尚酒食,更相街誘。明科正教,廢不復宣,法典舊章,於是淪墜。
元綱既弛,則萬目亂潰,不知科憲,唯信是親。道民不識逆順,但肴饌是聞。上下俱失,無復依承。相與意斷闇斫,動則乖喪,以真為偽,以偽為真,以是為非,以非為是,千端萬緒,何事不僻,顛倒亂雜,永不自覺。如此之師,則滅後絕種;如此之民,則夭橫破喪。雖來者令昧然,過去甚昭然,明白君子,可不鑒之。
這一節先說明太上為什麼要授天師「正一盟威之道」。當時民間有許多戰死的將兵、亂軍中的亡魂,男的自稱將軍,女的自稱夫人,帶著鬼兵到處遊行,自作威福,逼人修廟、求取祭祀。百姓為了奉祀牠們,宰殺三牲、耗費巨大,甚至傾家蕩產,卻得不到保佑,反而遭受災禍,橫死夭折的人不可勝數。
太上憂患這種情形,所以把正一盟威之道授給天師,設下禁戒、律科,用來分辨人民的順逆、禍福、功過,使人知道什麼可行、什麼不可行。於是設二十四治、三十六靖廬,安置內外道士二千四百人,又頒下大量章文,用符命誅伐淫廟,制伏害人的鬼神,使活人得以安生,清理天地間的邪氣,恢復三五正統,讓淫邪鬼物不能再橫行。
這套制度的精神是「清約治民」:神不靠飲食供養,道師不收取錢財。人民在家內修慈愛孝順,在外行恭敬謙讓,輔助時政教化,扶持國命。祭祀也有界線:天子祭天,三公祭五嶽,諸侯祭山川,平民只在五臘吉日祭祖、二月八月祭社灶;除此之外的祭祀都屬於淫祠。疾病若藥石針灸無效,正一法只許服符飲水、首罪悔過、章奏請命,不靠宰殺祈禳。
陸修靜接著批評當時奉道者已經顛倒本意。天師立治置職,本來像世俗郡縣治理人民一樣,道民都應編戶著籍,各有所屬。每年正月七日、七月七日、十月五日三會,道民要回本治本師處更新錄籍,除去死者、登錄生者,核實家中口數,正定名簿,並聽受科禁威儀。這一天,天官地神都到師治校對文書,師民都應清靜肅然,不能飲酒吃肉、喧嘩說笑;會後回家,也要把所聽科禁教令傳給一家大小共同奉行。
可是當時許多人不赴三會,不是推說路遠,就是背離本師,越過自己的本治去投靠別治。他們只重視酒食招待,互相誘引;明白的科教不再宣講,舊有法典因此淪廢。綱紀一鬆,所有細目都跟著敗壞。師與民都不知科憲,只看私人交情與肴饌往來,把真當成假,把假當成真,把是非完全顛倒。陸修靜警告,這樣的師會使法脈斷絕,這樣的民會招來夭亡破敗;明白人不能不引以為戒。
道科宅錄,此是民之副籍。男女口數,悉應注上。守宅之官,以之為正,人口動止,皆當營衛,三時遷言,事有常典。若口數增減,皆應改籍。若生男滿月,齎紙一百、筆一雙,設上廚十人。生女滿月,齎掃帚、糞箕各一枚,席一領,設中厨五人。娶婦,設上厨十人,籍主皆齎宅錄詣本治,更相承錄,以注正命籍。三會之日,三官萬神更相揀當。若增口不上,天曹無名;減口不除,則名簿不實。今人奉道,或初化一人,至子孫不改。三會之日又不投狀,既無本末,本師不能得知,為依先上年。
或死骨爛,籍猶載存;或生皓首,未被紀錄;或納妻不上,或出嫁不除。乃有百歲童男,期頤處女。如此存亡混謬,有無不實,至於疾病之日,不歸本師而告請他官。他官不尋所由,便為作章,疾痛之身,錄籍先無,今章忽有,非守宅所部,三師不領,三天闕籍,司命無名,徒碎首於地,文案紛紛,既不如法,道所不濟。如此之理,可不思乎。奉道之科,師以命籍為本,道民以信為主。師為列上三天,請守宅之官依籍口保護,禳災卻禍。雖一年三會,大限以十月五日齎信一到治。
又若家居安全,設上廚五人。若口數减落,厨則不設,齎信如故。若命信不到,則命籍不上。雖復別有重廚福,不解此信之闕。故教云:千金雖貴,未若本寶之信命。奉道之家不齎命信,動積年歲,如此三天削落名籍,守宅之官還天曹,道氣不復覆蓋,鬼賊所傷害,致喪疾夭橫。轗軻之家,永不自覺,反咎師怨道,可不衰哉。
這一節專談「宅錄」。道科中的宅錄,是道民家庭名籍的副本,家中男女口數都要登記在上面。守宅之官依照這份名籍來保護家宅,家中人口的出入、增減與變動,都應按制度呈報。若口數有增減,就要改籍;男孩滿月,要帶紙一百張、筆一雙,設上廚十人;女孩滿月,帶掃帚、糞箕各一件、席一領,設中廚五人;娶婦時也要設上廚十人。戶主都應帶著宅錄到本治,互相承接轉錄,把新情況注入正式命籍。
三會之日,三官萬神會互相校核。如果家中增加人口卻不上報,天曹就沒有那人的名字;人口減少卻不刪除,名簿就不真實。陸修靜批評,當時有些人起初只有一人入道,後來子孫繁衍卻從不改籍;三會日也不送狀申報,本師不知道來龍去脈,只能沿用往年舊籍。結果有人已經死到骨朽,名籍仍在;有人活到白頭,卻從未被登錄;有人娶妻不報,有人出嫁不除,名籍上甚至會出現「百歲童男」「百歲處女」這種荒謬情況。
這種生死有無混亂,平日看似只是文書不實,到了疾病時就會出大問題。病人不回本師處請命,卻去請別的官師作章;別的官師不追查本末,就替他上章。可是病人原本沒有錄籍,章文中突然出現名字,不屬於守宅官所管,三師不領受,三天缺籍,司命無名,即使叩頭到破,也只是文案紛亂,不合科法,道法不能救濟。
所以奉道之科以命籍為本,道民以「信」為主。師要把命籍列上三天,請守宅官依家中口數保護,禳災卻禍。雖然一年有三會,最低限度也要在十月五日帶命信到本治。若家中平安,設上廚五人;若口數已減,廚供可免,但命信仍要帶到。命信不到,命籍就不上達;即使另有厚重廚福,也不能補救命信缺失。陸修靜最後警告,奉道之家多年不帶命信,三天會削落名籍,守宅官返回天曹,道氣不再覆蓋,家宅便容易被鬼賊傷害,招致喪病夭橫;不自知的人反而怨師怨道,實在可悲。
奉道之家,靖室是致誠之所。其外別絕,不連他屋;其中清虛,不雜餘物。開閉門戶,不妄觸突。灑掃精肅,常若神居。唯置香爐、香燈、章案、書刀四物而已。必其素凈,政可堪百餘錢耳。比雜俗之家,床座形像幡蓋眾飾,不亦有繁簡之殊,華素之異耶?而今奉道者,多無靜室,或標欄一地為治壇,未曾修除,草莽刺天;或雖立屋宇,無有門戶,六畜遊處,糞穢沒膝;或名為靜室,而藏家什物,唐突出入,鼠犬栖止。以此祈尊妙之道,不亦遠耶?
這段屬《陸先生道門科略》中的規戒、世系或傳承材料。原文大意是:奉道之家,靖室是致誠之所。其外別絕,不連他屋;其中清虛,不雜餘物。白話閱讀時可先辨明規範對象、行為要求與師承位置,再看它如何維持教門秩序。
道家法服,猶世朝服,公侯士庶,各有品秩,五等之制,以別貴賤。故《孝經》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舊法服單衣祫幘,籙生袴褶,所以受治之信。男齎單衣墨幘,女則紺衣。此之明文,足以定疑。巾褐及帔,出自上道。禮拜著褐,誦經著帔。三洞之軌範,豈小道之所預。頃來纔受小治,或籙生之法竊濫帔褐,已自大謬,乃復帽褶對裙,帔褐著袴,此之亂雜,何可稱論。夫巾褐裙帔,製作長短,條縫多少,各有準式,故謂之法服,皆有威神侍衛。太極真人云:製作不得法,則鬼神罰人。
既非分僣濫,禍可無乎?
這段屬《陸先生道門科略》中的規戒、世系或傳承材料。原文大意是:道家法服,猶世朝服,公侯士庶,各有品秩,五等之制,以別貴賤。故《孝經》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舊法服單衣祫幘,籙生袴褶,所以受治之信。白話閱讀時可先辨明規範對象、行為要求與師承位置,再看它如何維持教門秩序。
科教云:民有三勤為一功,三功為一德。民有三德則與凡異,聽得署籙。受籙之後,須有功更遷,從十將軍籙,階至百五十。若籙吏中有忠良質朴,小心畏慎,好道翹勤,溫故知新,堪任宣化,可署散氣道士。若散氣中能有清修者,可遷別治職任。若別治中復有精篤者,可遷署遊治職任。若遊治中復有嚴能者,可署下治職任。若下治中復有功稱者,可遷署配治職任。若配治中復有合法者,本治道士皆當保舉,表天師子孫,遷除三八之品。先署下八之職,若有伏勤於道,勸化有功,進中八之職。
若救治天下萬姓,扶危濟弱,能度三命,進上八之職。能明鍊道氣,救濟一切,消滅鬼氣,使萬姓歸伏,便拜陽平、鹿堂、鶴鳴三氣治職。當精察施行功德,採求職署,勿以人負官,勿以官負人。若學不由師成,非根生;不承本名,為無根之草。受道越次第,謂之非根生;不緣本師起,謂之不承本也。而今人受籙,無此德,受治,無此才。此德謂三德,此才宣化之才也。
或都無師籍,人先雖奉道,失師來久,不復更屬,或先是凡俗之民,一身流寓,浮好假信,道士不先依法化受,而便授籙治,如此之人皆是虛妄,徒為道士,縱復修勤服善,三天無名,故不兔於枉橫矣。況其放慢違逆者乎!或有師無籍,謂雖有師主,三會不到治,命信不上,天曹削籍,所以為無。或雖有師籍而無德,於時受籙之日,越詣他官,既不歸本,又不緣階,妄相置署,不擇其人,佩籙惟多,受治惟多,受治惟大,爭先競勝,更相高上,遂乃身受下治,署人上品。
謂自受天師平蓋、玉局之徒,乃署人陽平、鹿堂。或自荷白板,而加板於人。謂自受白板治,既不詣天師除正,遂以終身常後白板於人。縱橫顛倒,亂雜互起,以積釁之身,佩虛偽之治籙。絕無戶籍,有逋信宿,或先是俗身,負鬼祭饌,越入道法,不收結贓直,立身以來,罪惡狼籍,而抱釁帶咎,永不肯改,而詣狂偽之師,受不真之法也。身無戒律,不順教令,越科破禁,輕道賤法。夫受道之人,內執戒律,外持威儀,依科避禁,遵承教令。
故經云:道士不受老君百八十戒,其身無德,則非道士,不得當百姓拜,不可以收治鬼神。其既闇濁,不知道德尊重,則舉止輕脫,賤慢法術也。恣貪欲之性,而耽酒嗜食。宣行道法,不期於功德,救治之日,非慈仁之意,但希望財利,念在酒食,永不以科禁示民,惟課責重,詢求好食,五辛之菜,六畜之肉,道之至忌,噉之已自犯禁,乃復宰殺雞純鵝鴨,飲酒洪醉,乘以奏聞,遂有寢外靖壇,吐嘔案側,如斯之徒,往往有之。背盟威清約之正教,盟威法:師不受錢,神不飲食,謂之清約。
治病不針灸揚藥,唯服符飲水,首罪改行,章奏而已。居宅安塚,移徙動止,百事不卜日問時,任心而行,無所避就,謂約。千精萬靈,一切神祇,皆所廢棄,臨奉老君三師,謂之正教。向邪僻祆巫之倒法。祭祀鬼神,祈求福祚,謂之邪。稱鬼神語,占察吉凶,謂之祆。非師老科教而妄作忌諱,謂之巫。書是圖占、塚宅、地基、堪與、凶咎之屬,須上章驅除。乃復有曆,揀日擇時,愚僻轉甚,正科所明,永不肯從,法之所禁,而競尊用,背真向偽,謂之倒也。把持刀筆,遊走村里。
道法廉退,應而不唱,靜躬修術,以待求者,告訴慊至,然後撫接。若遊行自街,法之所禁。遇通違之民,嬰考被災。雖是道民,失師來久,治無命籍,家無宅籙。或有師主,三吉之日不赴會齊信,而有急之時下願厨,蒙恩不解,謂之逋。雖奉道法,不遵科禁,淫犯殺生,信邪卜問,百行不良,凶逆無狀,謂之違。凡通違之民,天曹奪筭削籍,三官遣考,召君史潛守門戶,考逮人口,令招災害。罪重遭六害,輕罪被五災。故令死喪、疾病、官府、牢獄、水火、盜賊。
如此之徒,有急師道,道士皆當以科法折卻考劾罪祟。若能柔伏,反善吐罪,投誓三官,畫一為信。然後依科次第拯救。而愚偽道士,既無科戒可據,無以辯劾虛實,唯有誤敗故章、謬脫之符,頭尾不應,不可承奉,而率思臆裁,妄加改易,穢巾垢硯,辱紙污筆,草書亂畫,葷以酒肉,順口隨意,所索浮辭假語,不依事實,違源背理,干觸考官。或濫收無罪之鬼,枉劾非祟之神;或宜解而反結,或應伐乃更遷。換倒互錯,事無准的。入靖啟奏,不辯文句,是其所識,則洪聲鼓響,聞於四鄰。
其所不解,則咳咤吟呀,抹略而過。如此之徒,吏兵不為使,道氣所不降,考逮日更急,病者轉就,增虛益重。卒無效驗。客主共迷,不悟其非,乃生謗毀,怨道咎神,或致燌籙、毀靖、化廬。凡事鬼種,禍賄殃咎,至於滅門。如此之失,可不省哉。
這一節說明道民、籙生、道士職任應當按功德逐級遷升。科教說,道民有三勤算一功,三功算一德;有三德,才與普通人不同,可以署籙。受籙以後,還要有功才能升遷,從十將軍籙逐步到百五十將軍籙。籙吏中若有忠良質朴、謹慎畏法、勤好道法、能溫故知新的,才可署為散氣道士;散氣中能清修者,可遷別治;別治中精篤者,可遷遊治;遊治中嚴整能幹者,可署下治;下治有功稱者,可遷配治;配治合法者,才由本治道士保舉,表奏天師子孫,遷除三八品階。
陸修靜接著說,學道若不由師承而成,就不是有根之生;受道越過次第,叫作「非根生」;不從本師系統起來,叫作「不承本」。可是當時有人沒有三德卻受籙,沒有宣化之才卻受治;有人失去師籍已久,不重新歸屬;有人原本只是流寓俗民,假作信道,道士不先依法化受,就急著授籙授治。這些人即使外表修勤行善,在三天名籍中仍然無名,更何況放縱違逆的人。
他又批評有些人雖有師卻無籍,因為三會不到治、命信不上達,所以天曹削籍;有些人雖有師籍卻無德,受籙時越詣他官,不歸本師,也不依階次,妄自署置職任。有人佩籙越多越自誇,受治越大越爭勝,甚至自己只是下治,卻給別人署上品;自己未經天師正式除授,卻又給別人加板。這種顛倒亂署,使人帶著罪釁佩戴虛偽治籙,沒有真正戶籍,還欠著命信,或原本負有鬼祭饌債與種種罪惡,卻不肯悔改,只去投靠狂偽之師,受不真的法。
真正受道之人,內守戒律,外持威儀,依科避禁,遵承教令。經中說,道士不受老君一百八十戒,身上無德,就不是道士,不能受百姓禮拜,也不能治理鬼神。可是昏濁之輩不知道道德尊重,舉止輕慢,貪欲飲酒嗜食;行法救治時不是出於慈仁,而是貪求財利、酒食,不向道民宣示科禁,只要求厚重供給。五辛六畜本是道家大忌,他們卻宰殺雞鵝鴨、飲酒大醉,甚至在靖壇旁嘔吐,完全背離盟威清約的正教。
陸修靜把正教、邪、祆、巫、倒法分清:盟威法的清約,是師不受錢、神不飲食;治病不靠針灸藥石,只服符飲水、首罪改行、章奏請命;居宅安塚、移徙動止,也不卜日問時,而是任心而行,不避俗忌。祭祀鬼神求福叫邪;假稱鬼神說話、占察吉凶叫祆;不是老君師教科法卻妄造忌諱叫巫;相信圖占、塚宅、地基、堪輿、凶咎,又用曆日擇時,背真向偽,就是倒法。
最後他說,道法本應廉退,不主動遊走村里招攬;應該靜修其術,等待有求者誠心來告,才加以接引。若遇到「通違之民」遭考災,即使名義上是道民,若失師已久、治無命籍、家無宅錄,或有師卻三會不到、命信不上,臨急才下願廚,都不能直接蒙恩解除。對這些人,道士應依科法先折卻考劾罪祟,使其柔伏改善、吐罪投誓三官,再按次第救治。
愚偽道士沒有科戒可據,不能分辨虛實,只拿錯誤章符亂改亂寫,用污穢巾硯辱紙污筆,又以酒肉葷穢承奉,憑口亂造浮辭假語,違背事理,觸犯考官。該解的反而結,該伐的反而遷;入靖啟奏時,懂的句子就大聲誦讀,不懂的就含混帶過。這樣的章奏,吏兵不聽使,道氣不下降,考逮反而更急,病者更重。最後病家與道士一起迷惑,反而毀謗道神、焚籙毀靖,招來滅門之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