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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論死

論衡·論死篇· 東漢·王充撰(漢魏諸子/批判神仙不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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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論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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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學者:東漢·王充《論衡》 · 唐·李賢注《後漢書·王充傳》 · 清·黃暉《論衡校釋》 · 劉盼遂《論衡集解》 · 徐復觀《兩漢思想史》 · 周桂鈿《王充評傳》 · A. C. Graham, Disputers of the Tao · Michael Puett, To Become a God: Cosmology, Sacrifice, and Self-Divinization in Early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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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論死篇

原文 4026
原文4026

世謂(死)人〔死〕為鬼,有知,能害人。試以物類驗之,(死)人〔死〕不為鬼,無知,不能害人。何以驗之?驗之以物。

人,物也;物,亦物也。物死不為鬼,人死何故獨能為鬼?世能別人物不能為鬼,則為鬼不為鬼尚難分明;如不能別,則亦無以知其能為鬼也。人之所以生者,精氣也,死而精氣滅,能為精氣者,血脈也,人死血脈竭,竭而精氣滅,滅而形體朽,朽而成灰土,何用為鬼?人無耳目則無所知,故聾盲之人比於草木。夫精氣去人,豈徒與無耳目同哉!朽則消亡,荒忽不見,故謂之鬼神。人見鬼神之形,故非死人之精也。何則?鬼神,荒忽不見之名也。人死精神升天,骸骨歸土,故謂之鬼。

鬼者,歸也;神者,荒忽無形者也。

或說:鬼神,陰陽之名也,陰氣逆物而歸,故謂之鬼;陽氣導物而生,故謂之神。神者,(伸)〔申〕也。申復無已,終而復始。人用神氣生,其死復歸神氣。陰陽稱鬼神,人死亦稱鬼神。氣之生人,猶水之為冰也。水凝為冰,氣凝為人;冰釋為水,人死復神。其名為神也,猶冰釋更名水也。人見名異,則謂有知,能為形而害人,無據以論人也。

人見鬼若生人之形,以其見若生人之形,故知非死人之精也。何以效之?以囊橐盈粟米,米在囊中,若粟在橐中,滿盈堅強,立樹可見。人瞻望之,則知其為粟米囊橐。何則?囊橐之形,若其容可察也。如囊穿米出,橐敗粟棄,則囊橐委辟,人瞻望之,弗復見矣。人之精神藏於形體之內,猶粟米在囊橐之中也。死而形體朽,精氣散,猶囊橐穿敗,粟米棄出也。粟米棄出,囊橐無復有形,精氣散亡,何能復有體而人得見之乎?禽獸之死也,其肉盡索,皮毛尚在,制以為裘,人望見之似禽獸之形。

故世有衣狗裘為狗盜者,人不覺知,假狗之皮毛,故人不意疑也。今人死,皮毛朽敗,雖精氣尚在,神安能復假此形而以行見乎?夫死人不能假生人之形以見,猶生人不能假死人之魂以亡矣。六畜能變化象人之形者,其形尚生,精氣尚在也。如死,其形腐朽,雖虎兕勇悍,不能復化。魯公牛哀病化為虎,亦以未死也。世有以生形轉為生類者矣,未有以死身化為生象者也。

天地開辟,人皇以來,隨壽而死。若中年夭亡,以億萬數。

計今人之數不若死者多,如人死輒為鬼,則道路之上,一步一鬼也。人且死見鬼,宜見數百千萬,滿堂盈廷,填塞巷路,不宜徒見一兩人也。人之兵死也,世言其血為磷。血者,生時之精氣也。人夜行見磷,不象人形,渾沌積聚,若火光之狀。磷,死人之血也,其形不類生人之血。〔鬼,死人之形〕也,其形不類生人之形。精氣去人,何故象人之體?人見鬼也皆象死人形,則可疑死人為鬼或反象生人之形。病者見鬼,云甲來。甲時不死,氣象甲形。如死人為鬼,病者何故見生人之體乎?

天地之性,能更生火,不能使滅火復燃;能更生人,不能令死人復見。能使灰更為燃火,吾乃頗疑死人能復為形。案火滅不能復燃以況之,死人不能復為鬼,明矣。夫為鬼者,人謂死人之精神。如審鬼者死人之精神,則人見之宜徒見裸袒之形,無為見衣帶被服也。何則?衣服無精神,人死與形體俱朽,何以得貫穿之乎?

精神本以血氣為主,血氣常附形體。形體雖朽,精神尚在,能為鬼可也。今衣服,絲絮布帛也,生時血氣不附著,而亦自無血氣,敗朽遂已,與形體等,安能自若為衣服之形?由此言之,見鬼衣服象(之)〔人〕,則形體亦象(之)〔人〕矣。象(之)〔人〕,則知非死人之精神也。

夫死人不能為鬼,則亦無所知矣。何以驗之?以未生之時無所知也。人未生,在元氣之中;既死,復歸元氣。元氣荒忽,人氣在其中。人未生,無所知,其死,歸無知之本,何能有知乎?人之所以聰明智惠者,以含五常之氣也;五常之氣所以在人者,以五藏在形中也。五藏不傷,則人智惠;五藏有病,則人荒忽。荒忽則愚痴矣。人死,五藏腐朽,腐朽則五常無所托矣,所用藏智者已敗矣,所用為智者已去矣。形須氣而成,氣須形而知。天下無獨燃之火,世間安得有無體獨知之精?

人之死也,其猶夢也;夢者,殄之次也;殄者,死之比也。人殄不悟,則死矣。案人殄復悟,死(從)〔復〕來者,與夢相似。然則夢、殄、死,一實也。人夢不能知覺時所作,猶死不能識生時所為矣。人言談有所作於臥人之旁,臥人不能知,猶對死人之棺為善惡之事,死人不能復知也。夫臥,精氣尚在,形體尚全,猶無所知,況死人精神消亡,形體朽敗乎!

人為人所毆傷,詣吏告苦以語人,有知之故也。或為人所殺,則不知何人殺也,或家不知其尸所在。使死人有知,必恚人之殺己也,當能言於吏旁,告以賊主名,若能歸語其家,告以尸之所在。今則不能,無知之效也。世間死者,(今)〔令〕生人殄而用其言,用巫叩元弦下死人魂,因巫口談,皆夸誕之言也。知不夸誕,物之精神為之象也。或曰:「不能言也。」

夫〔曰〕不能言,則亦不能知矣。知用氣,言亦用氣焉。人之未死也,智惠精神定矣,病則亂,精神擾也。夫死,病之甚者也。病,死之微,猶亂,況其甚乎!精神擾,自無所知,況其散也!

人之死,猶火之滅也。火滅而耀不照,人死而知不惠,二者宜同一實。論者猶謂死有知,惑也。人病且死,與火之且滅何以異?火滅光消而燭在,人死精亡而形存,謂人死有知,是謂火滅復有光也。隆冬之月,寒氣用事,水凝為冰,逾春氣溫,冰釋為水。人生於天地之間,其猶冰也。陰陽之氣,凝而為人,年終壽盡,死還為氣。夫春水不能復為冰,死魂安能復為形?

妒夫娼妻,同室而處,淫亂失行,忿怒斗訟,夫死妻更嫁,妻死無更娶。以有知驗之,宜大忿怒。今夫妻死者寂寞無聲,更嫁娶者平忽無禍,無知之驗也。

孔子葬母於防,既而雨甚至,防墓崩。孔子聞之,泫然流涕曰:「古者不修墓。」

遂不復修。使死有知,必恚人不修也。孔子知之,宜輒修墓,以喜魂神。然而不修,聖人明審,曉其無知也。

枯骨在野,時鳴呼有聲,若夜聞哭聲,謂之死人音,非也。何以驗之?生人所以言語吁呼者,氣括口喉之中,動搖其舌,張歙其口,故能成言。譬猶吹簫笙,簫笙折破,氣越不括,手無所弄,則不成音。夫簫笙之管,猶人之口喉也;手弄其孔,猶人之動舌也。人死口喉腐敗,舌不復動,何能成言!然而枯骨時呻鳴者,人骨自有能呻鳴者焉,或以為秋〔氣〕也,是與夜鬼哭無以異也。秋氣為呻鳴之變,自有所為,依倚死骨之側,人則謂之骨尚有知,呻鳴於野。

草澤暴體以千萬數,呻鳴之聲,家步屬焉。

夫有能使不言者言,未有言者死能復使之言,言者亦不能復使之言。猶物生以青為(氣)〔色〕,或予之也,物死青者去,或奪之也。予之物青,奪之青去,去後不能復予之青,物亦不能復自青。聲色俱通,并稟於天,青青之色,猶梟梟之聲也。死物之色不能復青,獨為死人之聲能復自言,惑也。

人之所以能言語者,以有氣力也,氣力之盛,以能飲食也。飲食損減則氣力衰,衰則聲音嘶,困不能食,則口不能復言。夫死,困之甚,何能復言?或曰:「死人歆肴食氣,故能言。」

夫死人之精,生人之精也。使生人不飲食,而徒以口歆肴食〔之〕氣,不過三日則餓死矣。

或曰:「死人之精,神於生人之精,故能歆氣為音。」

夫生人之精在於身中,死則在於身外,死之與生何以殊?身中身外何以異?取水實於大盎中,盎破水流地,地水能異於盎中之水乎?地水不異於盎中之水,身外之精,何故殊於身中之精?

人死不為鬼,無知,不能語言,則不能害人矣。何以驗之?夫人之怒也用氣,其害人用力,用力須筋骨而強,強則能害人。忿怒之人,呼於人之旁,口氣喘射人之面,雖勇如賁、育,氣不害人,使舒手而擊,舉足而蹶,則所擊蹶無不破折。夫死,骨朽筋力絕,手足不舉,雖精氣尚在,猶吁之時無嗣助也,何以能害人也?凡人與物所以能害人者,手臂把刃,爪牙堅利之故也。今人死,手臂朽敗,不能復持刃,爪牙墮落,不能復嚙噬,安能害人?

兒之始生也,手足具成,手不能搏,足不能蹶者,氣適凝成,未能堅強也。由此言之,精氣不能堅強,審矣。氣為形體,形體微弱,猶未能害人,況死,氣去精神絕。微弱猶未能害人,寒骨謂能害人者邪?死人之氣不去邪,何能害人!

雞卵之未字也,溶於彀中,潰而視之,若水之形;良雌傴伏,體方就成,就成之後,能啄蹶之。夫人之死猶溶之時,溶之氣,安能害人?人之所以勇猛能害人者,以飲食也,飲食飽足則強壯勇猛,強壯勇猛則能害人矣。人病不能飲食,則身(嬴)〔羸〕弱,(嬴)〔羸〕弱困甚,故至於死。病困之時,仇在其旁,不能咄叱,人盜其物,不能禁奪,羸弱困劣之故也。夫死,羸弱困劣之甚者也,何能害人?有雞太之畜,為人所盜竊,雖怯無勢之人,莫不忿怒,忿怒之極,至相賊滅。

敗亂之時,人相啖食者,使其神有知,宜能害人。身貴於雞犬,己死重於見盜,忿怒於雞犬,無怨於食己,不能害人之驗也。蟬之未蛻也為復育,已蛻也去復育之體,更為蟬之形。使死人精神去形體,若蟬之去復育乎!則夫為蟬者不能害為復育者。夫蟬不能害復育,死人之精神,何能害生人之身?夢者之義疑。(惑)〔或〕言夢者精神自止身中,為吉凶之象;或言精神行與人物相更。今其審止身中,死之精神亦將復然。

今其審行,人夢殺傷人,夢殺傷人若為人所復殺,明日視彼之身,察己之體,無兵刃創傷之驗。夫夢用精神,精神,死之精神也。

夢之精神不能害人,死之精神安能為害?火熾而釜拂,沸止而氣歇,以火為主也。精神之怒也,乃能害人,不怒不能害人。火猛灶中,釜涌氣蒸;精怒胸中,力盛身熱。今人之將死,身體清涼,涼益清甚,遂以死亡。當死之時,精神不怒。身亡之後,猶湯之離釜也,安能害人?

物與人通。人有痴狂之病,如知其物然而理之,病則愈矣。夫物未死,精神依倚形體,故能變化,與人交通;已死,形體坏爛,精神散亡,無所復依,不能變化。夫人之精神猶物之精神也。物生,精神為病;其死,精神消亡。人與物同,死而精神亦滅,安能為害禍!設謂人貴,精神有異,成事,物能變化,人則不能。是反人精神不若物,物精〔神〕奇於人也。

水火燒溺。凡能害人者,皆五行之物。金傷人,木毆人,土壓人,水溺人,火燒人。使人死,精神為五行之物乎?害人;不為乎?不能害人。不為物,則為氣矣。氣之害人者,太陽之氣為毒者也。使人死,其氣為毒乎?害人;不為乎?不能害人。

夫論死不為鬼,無知,不能害人。則夫所見鬼者,非死人之精;其害人者,非其精所為,明矣。

白話 · CC02390

王充開篇直接提出要反駁的俗說:世人說人死後會變鬼,有知覺,還能害人。他說要用物類來驗證:人死不會成鬼,沒有知覺,也不能害人。人也是物類,其他物死後不成鬼,為什麼人死後獨能成鬼?如果世人能清楚分辨人與物何以一者成鬼、一者不成鬼,還可討論;若不能分辨,就沒有根據說人能成鬼。

他先從精氣血脈說明。人之所以活著,是因有精氣;精氣所依,是血脈。人死後血脈枯竭,精氣就滅,形體朽壞成灰土,還憑什麼成鬼?人沒有耳目就無所知,聾盲之人尚且近於草木;精神離開人身,豈只是像無耳目而已?朽壞後消亡,恍惚不見,所以才被稱為鬼神。所謂鬼,原本有「歸」義,指死後歸土歸氣;所謂神,是恍惚無形的名稱,不是死者仍以原本形體行動。

有人說鬼神是陰陽之名,陰氣逆物而歸叫鬼,陽氣申展生物叫神;人由神氣而生,死後又歸神氣。氣生人像水凝成冰,氣凝成人,冰化復水,人死復神。王充承認這是名稱轉換,但反對因名稱叫神,就推成有知、有形、能害人。冰化成水後只是改名為水,不表示它還能像冰塊那樣行動。

他用囊橐裝米作比喻。米在袋中,袋子滿實堅挺,人遠望就知道是裝米的袋;若袋破米出,袋子倒伏,人就不再看見原來形狀。人的精神藏在形體中,像米在袋中;死後形體朽、精氣散,像袋破米出。米出後袋形不存,精氣散後怎能還有人的體形可見?禽獸死後皮毛尚在,可製成裘衣,所以有人披狗皮做狗盜,旁人不覺;但人死後皮毛也朽敗,即使精氣尚在,也無形可借來顯現。

王充接著反駁「見鬼像人形」的經驗。六畜能變化成人形,是因其形還活、精氣尚在;若已死腐朽,即使虎兕勇猛,也不能再化。魯公牛哀病中化虎,也是未死時的變化。世上有活形轉為活類,沒有死身化為活象。再說,自開天闢地以來死者億萬,若人死都成鬼,路上應一步一鬼;將死者見鬼,也應見滿堂滿庭、塞滿巷路,不該只見一兩人。兵死之血有時成磷火,夜見只是混沌火光,不像人形;若鬼是死人之形,也不應像生人形。

他還指出,病人見鬼常說某甲來了,但某甲有時尚未死,這就證明所見形象不一定是死人之精。天地能再生新火,不能讓已滅的火重燃;能再生新人,不能讓死人再現。若灰能復燃,才可疑死人能復形。又若鬼真是死者精神,所見應只是裸體,不該連衣帶被服都齊全,因衣服沒有精神,死後也和身體一樣朽敗。既然見鬼常有衣服形象,就知道那只是似人之象,不是死者精神本身。

第二層論「死者無知」。人未生時在元氣之中,沒有知覺;死後復歸元氣,也回到無知之本,怎會有知?人所以聰明智慧,是因含五常之氣,而五常之氣托在五臟中;五臟不傷,人就明智,五臟有病,人就昏亂。死後五臟腐朽,智慧所藏之處已敗,能知之氣也散。形要靠氣成,氣也要靠形才知;天下沒有獨自燃燒的火,世間也沒有無體而獨知的精。

王充以夢、殄、死相比。人睡著做夢,不能知道醒時旁人所作;人在臥旁被人談論,也不能知,像人在死人棺前作善惡,死人也不能知。睡時精氣尚在、形體尚全,尚且無知,何況死後精神消亡、形體朽敗?若人被打傷,能去官府告苦,是因還有知;若被殺,往往不知凶手,家人也不知屍所在。死人若有知,應能到官吏旁告賊名,或回家告屍處;如今不能,正是無知之驗。巫覡降魂、借巫口說死人話,都是誇誕。

若有人說死人只是不能言,不代表不能知,王充反駁:知要用氣,言也要用氣。活人精神智慧已定,但病時會昏亂,因精神受擾;死是病的極端,病尚能亂,何況死後精神散亡?人死像火滅:火滅光不照,人死知不明。說人死仍有知,就像說火滅後仍有光。冬天水凝成冰,春暖冰化為水;陰陽之氣凝成人,壽盡死還為氣。春水不能復成原冰,死魂怎能復成人形?

他舉夫妻與孔子葬母。嫉妒的丈夫、淫亂的妻子活著同室會忿怒鬥訟,若死後有知,配偶改嫁改娶應大怒致禍;實際死者寂寞無聲,生者平安無禍。孔子葬母於防,雨大墓崩,孔子流淚說古人不修墓,最後不再修。若死者有知,必怨人不修;孔子是聖人,明知死者無知,所以不修墓以悅鬼神。枯骨野外有時發聲,也不是死人言語。生人說話要氣在口喉中推動舌口,如吹簫笙;人死口喉腐敗、舌不能動,怎能成言?野骨呻鳴,可能是秋氣依倚枯骨作聲,不是骨有知。

第三層論「死者不能害人」。人怒要用氣,害人要用力,力要靠筋骨強健。活人只是對人呼氣,哪怕勇如孟賁、夏育,口氣也不能傷人;伸手擊、舉足踢才會破折。死人骨朽筋絕,手足不能舉,縱說精氣尚在,也像嘆氣一樣沒有助力,憑什麼害人?人與物能害人,是因手臂能持刃、爪牙堅利;死後手臂朽敗、爪牙脫落,不能持刃嚙噬,安能害人?

王充用嬰兒、雞卵、病人說明精氣未強不能害人。嬰兒剛生,手足俱全,卻不能搏踢,因氣剛凝成,未堅強。雞卵未孵時像水在殼中,雌雞伏卵後才成形,成形後才會啄踢。死人之氣像未成形的溶液,怎能害人?人勇猛能害人,是因飲食充足,氣力強壯;病人不能飲食,身體羸弱,仇人在旁也不能喝斥,物被盜也不能禁奪。死是羸弱困劣之極,更不能害人。若死者有知,戰亂時被人吃的人怨恨應很重,理當能害人;實際不能,也是明證。

他再借蟬蛻與夢境反駁。蟬脫復育之體而成蟬,蟬不能回頭害復育;若死者精神離形像蟬脫殼,也不能害生人。做夢時有人說精神止於身中,有人說精神出遊與人物相交;但夢中殺人或被殺,醒來看對方和自己都無傷痕。夢用精神,若夢中精神不能害人,死後精神又怎能害人?火盛則釜沸,火止則氣歇;人怒時力盛身熱,將死時身體清涼,死後更像湯離火釜,不能再害人。

最後王充把人與物相通來收束。物活著時精神依形體,能變化、能與人交通;死後形體壞爛,精神散亡,無所依附,不能變化。人和物同類,死後精神也滅,不能作禍。若說人貴而精神不同,反而物能變化而人不能,便成了物的精神比人更奇。真正能害人的,是五行之物:金傷、木毆、土壓、水溺、火燒。人死後精神若成五行之物,才可害人;若不成物,只是氣,除非是毒氣,也不能害人。全篇結論是:死者不成鬼,無知,不能言,也不能害人;

所見之鬼不是死者之精,所謂害人也不是死人精神所為。

本譯為鼎稔道學館編譯,白話 CC0 1.0 釋出。原文欄優先採通行公眾領域底本;校勘狀態為「部分」或「待校」者,白話僅對應頁面所列段落,請依頁首說明另行核對底本。 歡迎指正:[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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