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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微秘法

清微神烈祕法·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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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微神烈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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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段 清微源流章

原文 109
原文109

清微者,元始所居之天也。其氣至清,其神至微,故曰清微。法之所出,非人能私;師之所傳,非情能得。自魏夫人、許祖以降,凡十代而至建寧黃君,源遠流長,未嘗或斷。授受之際,必擇其器;器不擇而妄傳,則雷部諸司,必以擅泄之罪科之。

白話 · CC0237

所謂「清微」,指的是元始天尊所居住的最高天界。那裡的氣息純淨到了極點,神明的存在又微妙到了極點,所以才被命名為「清微」。我們這一派的法術,並不是任何人可以憑著自己的意思私自發明的;師父願意傳授給弟子,也不是憑著一時的私人感情就能換得的。從上清派的魏華存夫人、淨明派的許旌陽真君以下,一共傳了十代,到南宋末年建寧府的黃舜申先生為止,源頭遙遠、傳承不斷。在傳授與接受的當下,師父一定要慎重挑選合適的人;

若器量不合而隨便傳授,雷部各司神將一定會用「擅自洩漏天機」的罪名來追究責任。

2

第二段 師承戒律章

原文 123
原文123

凡受清微之法者,當先立三誓:一不為利,二不為名,三不為害人。違此三誓,雷部自誅。師授弟子,必觀其骨相、察其心地,非器不傳,非時不授。又有十戒:曰戒殺、戒盜、戒淫、戒妄語、戒兩舌、戒惡口、戒綺語、戒貪、戒嗔、戒癡。十戒不持,符不靈、咒不應、將不臨。

白話 · CC0240

凡是要接受清微派法術的人,必須先當著祖師面立下三條誓言:第一條,不為了金錢使用法術;第二條,不為了名聲炫耀法術;第三條,絕不用法術去傷害他人。一旦違背這三條誓言,雷部諸將會自動執行誅戒,不必等待人間的追究。師父傳授弟子的時候,一定要先觀察他的骨相、揣摩他的心性,不是合適的人材就不傳,不是適當的時機就不授。另外還有十條戒律:戒殺生、戒偷盜、戒邪淫、戒說謊、戒挑撥離間、戒惡口罵人、戒花言巧語、戒貪欲、戒瞋恚、戒愚癡。

這十條戒律守不住,符就不會靈驗,咒語就不會應驗,神將也不會降臨。

3

第三段 內煉法要章

原文 126
原文126

雷者,心之神也;神者,氣之主也;氣者,形之根也。三者合則雷自鳴於內,將自降於身。外召之雷未必應,內動之雷無不從。故清微之要,不在書符念咒,而在凝神聚氣。凝神之法,存想丹田有真火一點,光明洞徹;聚氣之法,鼻吸臍納,綿綿若存。久久行之,內雷自鳴,外雷自應。

白話 · CC0242

「雷」其實就是我們心中的神明;「神」是「氣」的主宰;「氣」又是我們這個身體的根本。當心、神、氣三者合而為一的時候,雷自然會在我們身體內部響起,神將自然會降臨到我們身上。對外召喚的雷未必會應驗,但從內心發動的雷沒有不順從的。所以清微派最重要的關鍵,並不在於畫符念咒這些外在動作,而在於凝定精神、聚集元氣。凝神的方法是:在內心觀想丹田裡有一點真火,光明而通透;聚氣的方法是:用鼻子吸氣、再把氣引導到肚臍下方,氣息綿綿不斷,似有似無。

長久練習下去,體內的雷自然會響起,體外的雷也自然會應和。

4

第四段 召將秘旨章

原文 123
原文123

凡召將者,先存我身為太乙真人,紫氣繞身,金光罩頂;次默念將軍諱字三遍,叩齒三十六通;雷部諸將自空而下,立於壇前。將出於己,非別有將也。倘心地不正,將不肯來;倘心地驕慢,將來而為祟。故召將之先,必先正心;正心之要,在於去欲。欲淨則心明,心明則將至。

白話 · CC0229

凡是要召喚神將的人,先在心裡觀想自己就是太乙真人,全身被紫色的氣繚繞,頭頂罩著金光;接著在心裡默唸該位將軍的名諱三遍,咬牙叩齒三十六下;這時,雷部的諸位將軍會從天空中降下來,站在壇前。要明白:神將其實是從我們自己身上生出來的,並沒有另外一個獨立的將軍存在。如果操作者心地不正,神將就不肯前來;如果操作者心存驕慢,神將雖然來了,反而會作祟害人。所以召將之前,必須先把自己的心擺正;擺正心地的關鍵,在於去掉私欲。私欲一旦淨除,心就會清明;

心清明了,神將自然到來。

5

第五段 書符規矩章

原文 128
原文128

符者,神之跡也。書符之先,沐浴齋戒;書符之時,凝神入定;筆鋒所至,神隨字行。墨非凡墨,朱砂須以雷擊棗木合之;紙非凡紙,以黃櫱浸之,去其穢氣。書符之手,先以柏葉淨之;書符之口,先以咒語洗之。一筆不到,符則不靈;一念不正,符則為禍。故曰:符不在字,在書符之人。

白話 · CC0213

符,是神明留下的痕跡。畫符之前要先沐浴、持齋、守戒;畫符的時候,要凝神入定;毛筆走到哪裡,神明就跟著字一起走到哪裡。所用的墨不能是普通墨,朱砂必須配合「被雷擊過的棗木」一起磨製;所用的紙也不能是普通紙,要先用黃櫱(黃柏)汁浸泡過,去掉它的穢氣。畫符的手,要先用柏樹葉清淨過;畫符的嘴,要先用咒語洗淨。哪怕只有一筆畫得不到位,符就不靈驗;哪怕只有一個念頭不正,符反而會成為禍患。所以說:符的靈驗不在符紙上的字,而在畫符的人本身。

6

第六段 步罡用印章

原文 135
原文135

步罡踏斗者,以足模擬星辰之位,使身合於天。先踏天罡,次步九宮,終歸中黃。每踏一步,呼一神諱;每立一位,按一靈印。印者,神之契;步者,氣之行。步法不亂,則氣不散;印文不錯,則神不違。然步與印皆外象,其本仍在心。心若不定,雖步盡天罡,亦如閒行;心若已定,雖未及步,神已先至。

白話 · CC0228

「步罡踏斗」這套科儀,是用腳步去模擬北斗七星與其他星辰的位置,使身體與天象相合。先踏「天罡」這一星,再走九宮的格位,最後回到中央的「中黃」位。每踏出一步,就在嘴裡呼出一位神明的名諱;每站定一個位置,就按下一方靈印。印章,是和神明訂下的契約;步法,則是體內氣的運行軌跡。步法不亂,氣就不會散;印文不錯,神就不會違背。然而步法與印章都只是外在的形象,根本仍在於心。心若不定,就算把天罡星全部踏一遍,也等於閒走一場;

心若已定,就算還沒開始踏步,神早就已經先到了。

7

第七段 祈雨止雨章

原文 138
原文138

天旱不雨,乃陰陽失調、人事失和之徵。祈雨之法,先齋戒七日,禁屠殺、止征伐、釋囚徒;然後設壇於郊,書黑符投於井,誦雷部諸將諱,三日內必雨。雨太過,反書朱符焚之於風中,以止之。然祈雨非道士一人之功,必合一方百姓之誠。百姓若虐,雖法力萬鈞,雨亦不降;百姓若善,雖小法薄技,雨亦立至。

白話 · CC0211

天旱不下雨,是陰陽失去平衡、人間政事不和諧的徵兆。祈雨的辦法是:先持齋守戒七天,期間禁止屠宰、停止用兵、釋放囚犯;然後在郊外設立祭壇,把黑色的符投到井裡,唸誦雷部諸位將軍的名諱,三天之內必定下雨。如果雨下得太多,反過來寫一道朱砂符,在風中燒掉,就可以止雨。然而祈雨並不是道士一個人就能完成的事,必須結合一方百姓的誠心。百姓如果為非作歹,就算法力有萬鈞之重,雨還是不會降下;百姓如果心存善念,就算只是小法薄技,雨也立刻會到。

8

第八段 治病禳災章

原文 132
原文132

人之疾病,皆由三焦不調、七情六欲所致。治之之法,先以符水鎮其外,次以咒語安其內,更教其懺悔過咎、改過遷善。若病在邪祟,則以雷將驅之;病在業障,則以功德解之;病在飲食,則以節制調之;病在勞役,則以休養補之。故治病者,非治病也,治其人也。人正而病自去,人不正而病不愈。

白話 · CC0230

人之所以會生病,都是因為三焦(上焦、中焦、下焦)功能失調,加上喜怒哀懼愛惡欲這七情、色聲香味觸法這六欲過度刺激所引起。治療的辦法是:先用符水鎮住外在症狀,再用咒語安頓內在心氣,更要教病人懺悔自己過去的過錯、立志改過遷善。如果病因是邪祟,就用雷部神將去驅趕;如果病因是業障,就要靠累積功德來化解;如果病因是飲食不節,就用節制飲食來調整;如果病因是過度勞累,就用充分休養來補回。所以治病的人,其實不是在治病,而是在治「人」。人正了,病自然會去;

人不正,病就治不好。

9

第九段 解冤釋結章

原文 120
原文120

凡人有冤,必有結;結不解,禍不息。解冤之法,先請三官大帝為證,次召冤親債主臨壇,告之以理,喻之以情,補之以功德。彼此和釋,雙方俱安,乃為真解。若一方未平,便草草作收,名為解冤,實為加冤。雷部不取此功,反錄其過。故解冤者,重在誠意,不在儀式。

白話 · CC0198

凡是人與人之間結了冤仇,心裡一定會打結;結不打開,禍患就不會停止。解冤的辦法是:先恭請三官大帝(天官、地官、水官)做見證,再召請冤親債主到法壇前,向他們講道理、訴情感,最後用功德來補償。等到雙方都化解、彼此都安心了,才算是真正的解冤。如果有一方心裡還沒平息,就草草收場,名義上叫做解冤,實際上反而是加深冤仇。雷部不會把這算作功勞,反而會記下這筆過失。所以解冤這件事,重點在於誠意,不在於儀式本身。

10

第十段 昇度科儀章

原文 145
原文145

亡者之神,三日內尚在屋宇之間,七日後始入冥途。昇度之要,在於亡者之識能聞法、能受度。故道士當以慈悲心代為念誦《度人經》九過,再以靈寶大法接其神於蓮花之中,送至東方青華長樂界。然亡者生前若為大惡,則蓮花不開,咒力不及。是故修道者,當於生前自度,勿待死後待人度。自度者,真度也;他度者,緣度也。

白話 · CC0228

亡者的神識,在死後三日內還停留在自己家屋附近,過了七日才正式進入冥府的道路。昇度(超薦)的關鍵在於:亡者的神識必須能聽得到法音、能接受度化。所以主持的道士應當以慈悲心,代亡者念誦《靈寶度人經》九遍,再以靈寶派的大法把亡者的神識接引到蓮花之中,送往東方「青華長樂界」。然而亡者生前如果做過大惡,那麼蓮花就不會開放,咒力也達不到。因此修道的人,應當在活著的時候就自我度化,不要等到死後再等別人來度。自己度化自己,才是真正的度化;

別人度化的,只是因緣助力的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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