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受文告誓
原文 276 字原文276 字
清虛小有天王曰:凡受眾文三天九微玄都太真陰陽靈籙,恒當精心苦念,入室燒香,祈請真靈,求得奉迎聖君於上清宮,加恒誦詠靈章及符經一過。如此九年,靈垂告感,太上自當遣太極真人,降子寢房也。
太上告後聖君曰:凡詣經師受文,師當北向告誓,付度弟子。弟子受文畢,當還東向九拜,亦可心拜,陰祝曰:
上啟九天真王、元始天王、太上大道君,某生值季世,去上玄遠,稟承真統,得受三天正法除六天之文,不勝喜慶。謹以上聞,乞丐正真,賜降真靈,威御十方,攝制萬精,嘯咤立到,舉響徹冥,得承八景,奉迎聖君。
畢。寫經,將一通盛以別室,朝夕燒香,禮拜神文,太上當遣玉童玉女各十人,侍衛己身。
白話 · CC0239 字
題名「受文告誓」提示本節要把人物、制度與事件脈絡合讀。閱讀時可先抓住幾個術語:詔:詔令材料要放回君臣政務與制度語境中讀;奏:奏議通常呈現臣下如何向君主說明利害與制度取捨;碑:碑誌多兼具記人、表德與保存地方記憶的作用。因此,本節不只是在摘錄史料,而是在保存道教人物、宮觀、制度或論辯在歷史敘事中的位置。
合起來看,「受文告誓」在全書中承擔的是保存材料脈絡的工作。白話閱讀不宜只看單句,而要把人物、制度、儀式目的與後出評語合在一起,才能判斷這段材料對道教史、文本流傳或地方信仰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