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戒:不得殺害含生,以充滋味
原文 36 字第一戒者,不得殺害含生,以充滋味。當行慈惠以及昆蟲,普及一切,不擇親疏。
第一條戒:不可殺害任何有生命的眾生,把牠們當作滿足口腹的食材。修道之人應該以慈悲與恩惠對待一切有生命者,連最小的昆蟲都包含在內,不分跟自己親或不親。
太上洞玄靈寶天尊說十戒經· 10 章
校勘狀態:完整。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仍不替代專門校勘本。 前言:靈寶十戒的位置——三皈五戒之外,道門自家的戒律雛形 《太上洞玄靈寶天尊說十戒經》是六朝古靈寶經系中最早具備完整戒條形式的文本之一,學界通常將其成書年代定在東晉末至劉宋初(西元 400-450 年間),可能在陸修靜「總括三洞」之前已流通於江南靈寶經團體。它的重要性,不在於戒條多麼嚴苛,而在於它把佛教傳入中土所帶來的「受戒」儀式框架,正式吸納入道教自家的修行體系,並與既有的「三皈」(皈依道、經、師)以及上清派的內修脈絡接合。 讀者如果熟悉佛教,會發現靈寶十戒和佛教在家五戒、出家十戒有不少形式上的呼應:不殺、不盜、不淫、不妄、不酒這「前五」幾乎人類所有大型宗教共通;但靈寶十戒的後五戒——不嫉、不謗、不背師、不違科教、不退道心——把重點從個人倫理推向「教團倫理」與「修道者的存在姿態」,這是道門自家的特色。換言之,靈寶十戒的後五戒解決的是『修道者作為一個社群成員應如何自處』的問題,不是純個人的善惡,而是『道教教團能否延續』的結構性紀律。 Bokenkamp 在《Early Daoist Scriptures》中指出,靈寶經團體在面對佛教強勢輸入時,採取的並不是排斥,而是「以彼之長補己之短」,把戒律、輪迴、功德這些概念整合進來,但保留了「天尊說經」的宇宙論框架。這種『主動吸納、結構不變』的策略,是六朝道教面對外來宗教最成熟的回應方式。Schipper 在《道藏通考》中將本經歸入洞玄部戒律類,並強調它在後世齋醮儀式中的作用——傳度、受籙、設壇之前,弟子必須先受十戒,這是進入靈寶法門的「門檻」。沒有受十戒,就沒有資格參與更高階的儀式與法事。卿希泰主編《中國道教史》第二卷則從中國本土的角度,指出靈寶十戒實際上承接了《太平經》以來「承負」思想的倫理化過程,戒律不只是禁令,更是「為自己、為祖先、為子孫消解承負」的功德行為——你受戒守戒,福澤可及七代祖先、慶流子孫,這個視角讓戒律從『個人束縛』變成『家族功德』。 本譯本將十戒逐條譯出,並在每戒之後附「現代生活對照」一節,幫助 21 世紀的讀者理解:所謂「不嫉」並非心靈雞湯式的「保持正能量」,而是道門對「同道相忌則道氣不通」的具體警誡;所謂「不退道心」也不是勵志口號,而是對「半途而廢者,前功盡棄、且累及度師」的嚴肅提醒。希望讀者透過十戒,看見道門如何在六朝亂世中,為信眾構築一個既有宗教神聖性、又能落實於日常的倫理空間。對當代讀者而言,本經值得作為長期日課之一——一天反思一條,十天循環一輪,三十六輪即一年,等於用一千五百年前的智慧,陪伴自己過完一年的所有困惑與選擇。
第一戒者,不得殺害含生,以充滋味。當行慈惠以及昆蟲,普及一切,不擇親疏。
第一條戒:不可殺害任何有生命的眾生,把牠們當作滿足口腹的食材。修道之人應該以慈悲與恩惠對待一切有生命者,連最小的昆蟲都包含在內,不分跟自己親或不親。
第二戒者,不得偷盜,竊取非己之財。當行布施,賑給貧窮。
第二條戒:不可偷盜、不可竊取本來不屬於自己的財物。修道之人應該反過來力行布施,賙濟貧苦的人。
第三戒者,不得淫亂,犯人婦女,當守貞潔,清慎其身。
第三條戒:不可在感情、性關係上放縱,不可侵犯他人的配偶。應當守住自身的清淨與莊重,謹慎對待自己的身心。
第四戒者,不得妄言綺語,兩舌惡口,挑唆是非。當行至誠,言必有信。
第四條戒:不可說假話、不可講華而不實的浮誇言詞、不可在兩造之間搬弄是非、不可惡言相向。應當奉行真誠,所說的話必須有信用。
第五戒者,不得耽酒嗜肉,敗亂神明,當清齋持戒,潔淨內外。
第五條戒:不可沉溺於飲酒、貪嗜肉食,以致敗壞自身的神明與氣機。應該清齋守戒,使身心內外都保持潔淨。
第六戒者,不得嫉妒勝己,毀謗同道。當行隨喜,讚歎其德。
第六條戒:不可嫉妒勝過自己的人,不可毀謗一同修道的人。應該隨喜他人的成就,讚揚他人的功德。
第七戒者,不得謗訕大乘經教,輕慢聖真,戲弄神像。當尊敬法寶,恭奉真容。
第七條戒:不可譏笑、貶低道教(與其他宗教)經典與教義,不可輕慢神聖的存在,不可拿神像、法器戲弄玩耍。應當尊敬經典法寶,恭敬地侍奉神像。
第八戒者,不得背叛度師,輕慢同學,棄義忘恩。當尊師重道,常念付授之恩。
第八條戒:不可背叛把你引進道門的度師(傳度師父),不可輕慢與你同門的師兄弟,不可棄絕道義、忘記恩情。應當尊敬師父、看重道法,時時記得師父把法門傳授給你的恩德。
第九戒者,不得違犯齋戒科儀,妄行符法,誤害他人。當依師受授,依科行事。
第九條戒:不可違背齋戒與儀軌科範,不可未經傳授就胡亂施行符法,以致誤傷他人。應該依照師父正式傳授的法門,按照科儀規矩來行事。
第十戒者,不得中道退失,輕廢前功。當勇猛精進,始終如一,誓不退轉。
第十條戒:不可半途退失修道之心,輕易放棄之前累積的功夫。應該勇猛精進,始終如一,立下絕不退轉的誓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