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與正月:元日祭祖、入學、移樹與春酒
原文 1593 字記
崔寔《四民月令》,任氏兆麟、王氏謨、嚴氏可均皆有輯本。三家之中,嚴氏較善,然其中有誤注爲正文、誤正文爲注者,又有誤引佗書入文入注者。-{余}-輯是篇,一皆釐正,而以《玉燭寶典》爲主。若《齊民要術》、(校宋本。)《北堂書鈔》、(舊鈔本、南海孔氏刻本。)《藝文類聚》、(校宋本。)《初學記》、(舊校本。)《太平-{御}-覽》,(明補宋刻本。)所引但刺取坿注而已。蓋各書多-{系}-摘割,或牽連枝蔓,故考索辭氣,時有岨峿,卽嚴氏所謂其文不類也。
是知𢯱-{采}-古籍,固當精心孰審,玩其本文,期於辭達義舉,正未可專事攟摭矣。辛酉|1921年三月,大關唐鴻學斟訖並記。
四民月令
正月
正月之旦,是謂正日。躬率妻孥,
:孥,子也。
絜祀祖禰。
:祖,祖父;禰,父也。
前期三日,家長及執事,皆致齊焉。
:禮︰將祀,心齊七日,致齊三日。家人苦多務,故俱致齊也。
及祀日,進酒降神。畢,乃家室尊卑,無小無大,以次列坐于*|此字舊脫,據《初學記》四、《太平-{御}-覽》二十九補。先祖之前;子、婦、孫、曾,
:子,直謂子;婦,子之妻。
各上椒酒于其家長,稱觴舉壽,欣欣如也。
:元旦進椒酒、柏酒。椒是玉衡星精,服之令人身輕能(音耐。)老;柏亦是仙藥。進酒次第,當從小起,以年少者爲先。*|《初學記》四、《白孔六帖》四、《-{御}-覽》二十九。
謁賀君、師、故將、宗人、父兄、父友、友、親、鄉黨耆老。是月也,擇元日,可以冠子。
:元,善也。禮︰年十九見正而冠也。
百卉萌動,蟄蟲啟戶。乃以上丁,(舊作「下」,今改。)祀祖于門,
:祖,道神。黃帝之子曰累祖,好遠遊,死道路,故祀以爲道神。正月草木可遊,蟄蟲將出,因以祭之,以求道路之福也。
及祖禰,(三字舊在「祠先穡」下,今迻正。)道陽出滯,祈福祥焉。
:祖(舊作「且」,今改。)之日,並復祀先祖也。祈,求也。(舊在「祈豐年」下,今迻正。)
又以上亥,祠先穡,
:先穡,謂先農之徒,始造稼穡者也。
以祈豐年。上除若十五日,合諸膏、小草續命丸、注藥及馬舌下散。農事未起,命成童以上
:謂年十五以上至二十。(舊作「三十」,據《齊民要術》三改。)
入大學,學《五經》,師法求備,勿讀書傳;研凍釋,命幼童
:謂九歲以上,十四以下也。(舊作「十歲以上至十四」,據《要術》三補改。)
入小學,學書篇章。
:謂六甲、九九、《急就》、《三蒼》之屬。(二字舊脫,據《要術》三補。)
命女紅趣織布。自朔曁晦,
:曁,及。
可移諸樹︰竹、漆、桐、梓、松、柏、雜木;唯有果實者,及望而止。(舊作「上」,據《要術》四改。)
:望謂十五也;過十五日,果少實也。
雨水中,地氣上騰,土長冒橛,
:橛,弋也。農書曰︰「椓(舊作「椽」,今改。)二尺橛于地,令地出二寸。正月冰解,土墳起,沒橛之也。」
陳根可拔,
:(此周雒京師之法。其冀州遠郡,各以其寒暑早晏,不拘于此也。)
急𦸜彊土黑壚之田。可種春麥、螕(舊作「蜫」,今改。)豆,盡二月止。(舊作「上」,據《要術》二改。)可種瓜、
:種瓜宜用戊辰日。(《要術》二、《事類‧瓜賦》注。)
瓠、芥、葵、䪥、大小葱、
:夏葱曰小,冬葱曰大。
蓼、蘇、牧㝛子及雜蒜。
:亦可種此二物,皆不如秋。(《要術》三。)
可菹(二字舊脫,據《要術》二補。)芋。可別䪥、芥。糞田、疇。
:疇,麻田也。
上辛,掃除韭畦中枯葉。是月,盡二月,可拔㓢樹木。命典饋釀春酒,必躬親絜敬,以供夏至、至(舊作「主」,今改。)初伏之祀。可作諸醬︰上旬豆,中旬煮之。以碎豆作「末都」;
:「末都」者,醬屬也。
至六、七(此字舊脫,據《要術》八補。)月之交,分以藏瓜。可以作魚醬、宍醬、清醬。自是月(「自」、「月」二字舊脫,據《要術》五補。)以終季夏,不可以伐竹木,必生蠹蟲。
:或曰︰「其月無壬子日,以上旬伐之,雖春夏不蠹。」猶有剖析開解之害,又犯時令,非急無伐。(《要術》五。)
收白犬,可及肝、血。
:可以合注藥。(五字舊作正文,據十二月章正。 《玉燭寶典》一。)
這一節含唐鴻學輯校記與正月月令,主題包括元日祭祖、椒酒稱壽、謁賀師友、祀道神與先穡、大小學入學、女紅、移樹、拔木、釀春酒與作醬。原文可見這樣的段落起點:記崔寔《四民月令》,任氏兆麟、王氏謨、嚴氏可均皆有輯本。三家之中,嚴氏較善,然其中有誤注爲正文、誤正文爲注者,又有誤引佗書入文入注者。《四民月令》是後漢崔寔名下的農家月令佚書輯本,現存文本靠《玉燭寶典》《齊民要術》《北堂書鈔》《藝文類聚》《初學記》《太平御覽》等書轉引重輯。
本站所見文字混有正文、注文、校語與輯者按語,因此閱讀時要看月份主線,也要分清「注」與「正文」。
白話整理可抓五條線:祭祀與宗族禮,如元日、社祭、薦新、冬至、臘祭;農桑生產,如耕田、種麥、蠶事、作麴、收藏;家政教育,如入大小學、女紅、浣衣、備寒;市易儲備,如糶糴、收薪、藏瓜、作醬;輯校追源,如嚴可均、唐鴻學對輯本、誤注、誤文的辨正。涉及採藥、服食、合藥、農時與禁忌時,本站只說明古代月令文本功能,不作現代農業、醫療、飲食或民俗操作建議。
分段白話補讀:以下只按原文現有段落補足閱讀線索,不替代逐字校勘本。
第 1 段補讀:記崔寔《四民月令》,任氏兆麟、王氏謨、嚴氏可均皆有輯本。-{余}-輯是篇,一皆釐正,而以《玉燭寶典》爲主。這一段白話上先照原文次序理解,不把後文義理提前倒入;其中名物、身心語與修行語須各自分開,先看它是在警戒欲念、說明工夫,還是在作文體轉折。校讀線索:時間線索:辛酉;關鍵詞:又有誤引佗書、北堂書、蓋各書、故考索辭氣。
第 2 段補讀:(舊作「上」,據《要術》二改。)可種瓜、:種瓜宜用戊辰日。(《要術》二、《事類‧瓜賦》注。校讀線索:時間線索:戊辰、壬子;關鍵詞:可以合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