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名與書經訣
原文 571 字經名:太霄琅書瓊文帝章訣。撰人不詳,約出於南北朝。與《洞真太上太霄琅書》第五卷略同。
師資行事
書經訣
凡得經有已,皆應更書,先者為鎮,供養而已。今所寫治,精加校定,豐財足力,各立三通,一為長鎮,一為供齋,一為研習。研習者常自隨所住室中,別置格上,躬自出入,不得使他。若家人、弟子,同氣至心,可得使之,亦勿全委。非其故為息慢,學淺識解未精,或致忤禁,彼此受殃。明詳謹慎,納吉防凶。寫經之時,皆修清齋,法當手書,與師易本。或在門伏膺雜役,不暇自書,或未閑筆墨,或遲拙不精,富者可以金帛顧人,貧者聽得傭夫聚直,必借妙迹,不可苟營。
文字訛謬,圖象失形,並有考罰,福豈爰臻,經中有圖,圖或別卷,各有侍官,典圖真吏,玉童玉女,與經略同。不可逐易避難,起經棄圖象。誤許洗治,一紙不過三處,簡素一紙亦不過三,過三皆易,火淨所誤。連染剪齊,首軸帶祑,囊蘊巾帊,廚箱令堅,完淨而已,不得過華。世問教化,化世捨華,華未能捨,權制用華。使世間人,損俗華麗,華麗供法,漸識素方,得素後華,自然不壞,不求自得,不為自成,自然而然,莫能使之不然,緣素果此,勿滯俗華。
臺堂行裝,各有豐儉,富貧相稱,不得彊為。富者彊陋,貧者彊華,華奢陋儉,皆乖道制,道制貴中,內外相應。非意去失,首謝愆尤,清齋懺悔,各依太真之科。久壞改易,具如太真之法。香燈禮拜,尊修唯精,精必成聖,與道合真也。
這一章先列經名,說《太霄琅書瓊文帝章訣》大約出於南北朝,內容與《洞真太上太霄琅書》第五卷相近。接著進入「師資行事」中的書經訣,也就是受經後如何抄寫、安置與供養經卷。
經文說,凡已得到經的人,都應重新書寫。先前所得的本子只作長久鎮守與供養;現在所寫的正式本,要精加校定。若財力與人力足夠,每部經應立三通:一通作長鎮,一通供齋用,一通研習用。研習本要隨著自己住處,另置在室中格架上,自己出入取用,不可全交給他人。家人、弟子或同氣至心者可以協助,但仍不可完全委任,因為學淺識未精的人容易觸犯禁忌,使彼此受殃。
抄經時都要修清齋,法上最好親手書寫,並與師本互校。若因在門下服役無暇自書,或不熟筆墨、書寫遲拙,富人可用金帛請人,貧者可僱人聚資,但一定要借用妙好書跡,不可苟且。文字錯謬、圖像失形,都會有考罰,福德不會到來。經中若有圖,圖或另成卷,也各有侍官、典圖真吏、玉童玉女守護,與經卷大致相同,不可為了避難省事,只抄經文而棄圖像。
若有誤字可洗治,一紙不得超過三處;簡素一紙也不得超過三處,超過三處就要更換,錯誤處以火淨之。連染、剪齊、首軸、帶帙、囊蘊、巾帕、廚箱,只要堅固完淨即可,不可過度華麗。世間教化暫時用華美之物,是為了讓俗人把世俗華麗轉向供法,慢慢識得素樸之方;得素之後,華美自然不壞,不求而得,不作而成。經文最後說,台堂與行裝各有豐儉,富貧應相稱,不可富者故意簡陋、貧者勉強奢華;過華、過陋都違道制。若意外遺失或損壞,要先謝罪、清齋懺悔,依太真科法改易。
香燈禮拜與尊修貴在精誠,精誠必能成聖,與道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