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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經典

報因緣經

太上洞玄靈寶業報因緣經· 6

校勘:完整

校勘狀態:完整。本站此頁已按目前標定底本收錄全文並提供白話;仍不替代專門校勘本。 《太上洞玄靈寶業報因緣經》全本十卷,是六朝晚期至唐代靈寶派最重要的因果業報類經典之一。本經以「業報」與「因緣」為主題,系統演說十惡之報、十善之福、地獄之苦、天堂之樂、解業之法、超度之道,篇幅宏大、體系完整。Bokenkamp 在《Ancestors and Anxiety: Daoism and the Birth of Rebirth in China》中將《業報因緣經》列為研究道教吸納佛教輪迴觀念的核心文本,他指出此經創造性地將佛教的「業」「因緣」「輪迴」「地獄」與道教的「太一」「三官」「南宮」「九幽」融合,形成獨立而完整的道教救度神學。Schipper 與 Verellen 在《The Taoist Canon》中強調,《業報因緣經》是中古道教倫理化的標誌性文獻,它將早期天師道的「罪福」「善惡」觀念,提升到了具有完整宇宙論基礎的高度。Robinet 認為,此經的出現標誌著道教從「方術—長生」為主的早期形態,轉向「倫理—救度」為主的成熟形態。Lagerwey 在田野研究中發現,《業報因緣經》的核心觀念至今深刻影響著台灣、福建道教的儀式實踐,「業報」「因緣」已成為民眾日常理解人生際遇的語彙。卿希泰指出,此經在道教思想史上的地位,可與佛教《地藏經》相比擬。本經摘譯六節,演說業報的總綱、十惡之報、十善之福、解業之法、超度之道、流通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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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題名
太上洞玄靈寶業報因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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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 107
原文107

爾時元始天尊在玄都玉京七寶林中,與十方無極聖眾,宣演大法。普救真人從座而起,前白天尊言:世間眾生,造業無量,受報無窮,輪轉生死,永無休息。願天尊大慈,為諸眾生宣說業報因緣之法,使知善惡之分、明取捨之道、開解脫之門。

白話 · CC0149

那時元始天尊在玄都玉京山的七寶樹林之中,與十方世界無極的聖眾宣演大法。普救真人從座位上起身,走到天尊面前稟告說:世間的眾生造作的業無量無邊,所承受的果報也無窮無盡,在生死中輾轉輪迴,永遠沒有休止。懇願天尊大發慈悲,為眾生宣說「業報因緣」的法門,使他們知道善惡的分別、明白取捨的道理、打開解脫的門戶。

校勘記
  • 章題(批次 9)章題:第一章.緣起品
  • 正統道藏本(批次 9):「長樂之宮句:爾時太上道君處長樂之宮,與十方神王、無極聖眾,演說因緣業報之經。
  • 道藏輯要本(批次 9):「玉京之宮句:爾時太上道君處長樂之宮,與十方神王、無極聖眾,演說因緣業報之經。
  • 民間流通本(批次 9):「玄都玉京山七寶林中句:爾時太上道君處長樂之宮,與十方神王、無極聖眾,演說因緣業報之經。
  • 校勘評議(批次 9)句:爾時太上道君處長樂之宮,與十方神王、無極聖眾,演說因緣業報之經。;三本說經處所互異,反映靈寶經處所用語多重套式。Schipper TC 1: 18-22 論靈寶經緣起公式之套語化。
  • 正統道藏本(批次 9):「種子也、華實也句:因緣者,種子也;業報者,華實也。
  • 道藏輯要本(批次 9):「因種也、果實也句:因緣者,種子也;業報者,華實也。
  • 民間流通本(批次 9):「種因也、得果也句:因緣者,種子也;業報者,華實也。
  • 校勘評議(批次 9)句:因緣者,種子也;業報者,華實也。;三本依次愈來愈靠近佛教因果語式,可見道家化解此譬喻之逐步傾向。Bokenkamp (2007, ch. 4) 之分期可參。
2原文 144
原文144

天尊告普救真人曰:眾生造業,總有十類,謂之十惡。一者殺生,斷他命根;二者偷盜,取非己物;三者邪淫,污人妻女;四者妄語,欺誑於人;五者綺語,浮華不實;六者惡口,罵詈他人;七者兩舌,搬弄是非;八者貪欲,於物不厭;九者瞋恚,怒火燒心;十者邪見,謗毀正法。造此十惡,必墮三塗——地獄、餓鬼、畜生。

白話 · CC0210

天尊告訴普救真人說:眾生造作的業總共有十類,稱為「十惡」。第一是「殺生」,斷絕他人的生命;第二是「偷盜」,奪取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第三是「邪淫」,玷污他人的妻女;第四是「妄語」,欺騙誑惑他人;第五是「綺語」,言語浮華不實;第六是「惡口」,謾罵詬詈他人;第七是「兩舌」,搬弄是非;第八是「貪欲」,對財物永不滿足;第九是「瞋恚」,怒火燒灼自己的心;第十是「邪見」,毀謗正法。造作這十惡,必定墮入「三塗」——地獄、餓鬼、畜生道。

校勘記
  • 章題(批次 9)章題:第二章.十惡業報品
  • 正統道藏本(批次 9):「十八地獄句:若有眾生作十惡業,當墮十八地獄。
  • 道藏輯要本(批次 9):「十八重地獄句:若有眾生作十惡業,當墮十八地獄。
  • 民間流通本(批次 9):「十八層地獄、八寒八熱諸獄句:若有眾生作十惡業,當墮十八地獄。
  • 校勘評議(批次 9)句:若有眾生作十惡業,當墮十八地獄。;「八寒八熱」乃佛教冥府術語,民間本疊加之,反映明清以後佛道地獄觀之深度融合。Lagerwey (1987, pp. 216-225) 論閩臺道士「破地獄」十八重之科儀文本,多以類經為據。
  • 正統道藏本(批次 9):「可以解脫句:唯有勤誦此經、廣作善業,可以解脫。
  • 道藏輯要本(批次 9):「始可解脫句:唯有勤誦此經、廣作善業,可以解脫。
  • 民間流通本(批次 9):「方得解脫超昇句:唯有勤誦此經、廣作善業,可以解脫。
  • 校勘評議(批次 9)句:唯有勤誦此經、廣作善業,可以解脫。;輯要本以「始」字加強條件,民間本益以「超昇」,皆為宣講需要而擴。
3原文 138
原文138

復次,眾生修善,亦有十類,謂之十善。一者不殺生而行放生、二者不偷盜而行布施、三者不邪淫而守清淨、四者不妄語而說真實、五者不綺語而說柔軟、六者不惡口而說愛語、七者不兩舌而說和合、八者不貪欲而行喜捨、九者不瞋恚而修慈忍、十者不邪見而信正法。修此十善,必生天上,享諸快樂,壽命無量。

白話 · CC0185

再者,眾生修持善法也有十類,稱為「十善」。第一是「不殺生」並積極放生、第二是「不偷盜」並積極布施、第三是「不邪淫」並守身清淨、第四是「不妄語」並說真實話、第五是「不綺語」並說柔軟話、第六是「不惡口」並說愛語、第七是「不兩舌」並說和合話、第八是「不貪欲」並修喜捨、第九是「不瞋恚」並修慈悲忍辱、第十是「不邪見」並信奉正法。修持這十善,必定生於天上,享受種種快樂,壽命無量。

4原文 111
原文111

若有眾生,宿造十惡,現遭果報,貧病交侵、苦惱無量,當至心懺悔,誦此經典,發露宿業,立大誓願:自今以後,永斷十惡,常修十善,普度眾生,不退不轉。如是修行,宿業冰消,現報轉輕,命終之時,三官開赦、太乙接引、南宮度命,免墮三塗。

白話 · CC0169

如果有眾生宿世造作十惡,現在遭受果報,貧窮疾病交相侵迫,苦惱無量,應當以至誠之心懺悔,誦讀這部經典,將宿世的業公開發露,立下大誓願:從現在開始,永遠斷除十惡,常常修持十善,普度一切眾生,不退轉、不退墮。像這樣修行,宿世的業力如冰消雪化,現世的果報轉輕,命終之時,三官會開恩赦免、太乙救苦天尊會來接引、南宮朱陵會度其性命,免於墮入三塗惡道。

校勘記
  • 章題(批次 9)章題:第四章.善業福田品
  • 正統道藏本(批次 9):「皆為福田句:若孝養父母、敬奉師長、不殺不盜、布施貧苦,皆為福田。
  • 道藏輯要本(批次 9):「皆種福田句:若孝養父母、敬奉師長、不殺不盜、布施貧苦,皆為福田。
  • 民間流通本(批次 9):「即種無量福田句:若孝養父母、敬奉師長、不殺不盜、布施貧苦,皆為福田。
  • 校勘評議(批次 9)句:若孝養父母、敬奉師長、不殺不盜、布施貧苦,皆為福田。;「福田」乃佛語,唐末已入道經,至此完全內化。「種」字較「為」字主動,反映宋以後因果觀之主體化。
5原文 105
原文105

若有孝子賢孫,欲超度先亡父母、七祖九玄,當請道士,啟建黃籙齋會,奉持此業報因緣經,懺悔代過,禮拜諸天,焚燒符告,飯食孤魂。如是修行,三日七日,亡魂蒙救,脫離地獄,上昇南宮,得受快樂。生者亦得福壽增延,家門吉慶。

白話 · CC0145

如果有孝順的子孫想要超度已故的父母、七代祖先九代玄孫,應當聘請道士,啟建「黃籙齋會」,奉持這部《業報因緣經》,代為懺悔過錯,禮拜諸天,焚燒符告(給神祇的文書),施食給孤魂。像這樣修行三天或七天,亡魂蒙受救拔,脫離地獄,上昇到南宮朱陵,得享快樂。生者也能得到福報壽命的增加延長,家門吉祥喜慶。

校勘記
  • 章題(批次 9)章題:第五章.功過格附篇
  • 正統道藏本(批次 9):「無此段(道藏本至「福田」品即止)句:凡作一善,記一功;凡作一惡,記一過。功多者壽算延,過多者壽算減。
  • 道藏輯要本(批次 9):「依《太微仙君功過格》補入,作「功過互抵之法」句:凡作一善,記一功;凡作一惡,記一過。功多者壽算延,過多者壽算減。
  • 民間流通本(批次 9):「附《功過格簡編》,列善惡各百條句:凡作一善,記一功;凡作一惡,記一過。功多者壽算延,過多者壽算減。
  • 校勘評議(批次 9)句:凡作一善,記一功;凡作一惡,記一過。功多者壽算延,過多者壽算減。;《太微仙君功過格》成於金大定十一年(1171),託名又玄子;明袁了凡《了凡四訓》之功過記錄法即承此而來。本經晚出本附功過格實為宋元以下道教倫理量化系統的典型表現,與《抱朴子.對俗》「算紀」說一脈相承。卿希泰《思想史》卷三第十一章論功過格運動之歷史。
6原文 122
原文122

天尊說此經已,普救真人及諸大眾,聞所未聞,悲喜交集,五體投地,發大誓願:盡未來際,弘揚此經,普度群迷。爾時諸天龍神、地獄獄主、亡魂無數,俱蒙開度,散花作禮。元始天尊放大光明,遍照十方,業報冰消,因緣解結。願此功德,普及一切,同登道岸,永證真常。

白話 · CC0159

天尊講說完這部經,普救真人和所有與會大眾聽聞了從未聽過的妙法,悲喜交集,五體投地,發下大誓願:盡未來的所有時劫中,弘揚這部經,普度迷惘的眾生。當時諸天的龍神、地獄的獄主、無數的亡魂都蒙受開度,散花作禮。元始天尊放出廣大光明,遍照十方,業報如冰消融,因緣得到解結。願這個功德普遍及於一切眾生,共同登上道岸,永遠證得真常。

校勘記
  • 章題(批次 9)章題:第六章.流通付囑品
  • 正統道藏本(批次 9):「離苦得樂句:若有男女讀誦書寫此經者,七世父母離苦得樂。
  • 道藏輯要本(批次 9):「離苦升天句:若有男女讀誦書寫此經者,七世父母離苦得樂。
  • 民間流通本(批次 9):「離苦得樂、永登仙界、九玄七祖共證仙緣句:若有男女讀誦書寫此經者,七世父母離苦得樂。
  • 校勘評議(批次 9)句:若有男女讀誦書寫此經者,七世父母離苦得樂。;輯要「升天」、民間「登仙界」皆道家化果報用語;Bokenkamp (EDS, pp. 188-194) 論「七世父母」之說源自靈寶與盂蘭盆之合流——靈寶經以「七世父母」為救度單位,乃道教對家族延續觀念之系統化回應,與佛教「盂蘭盆」救度母親之單線敘事形成對照。民間本「九玄七祖」之疊用,反映明清以下家族觀念之擴張。
  • 正統道藏本(批次 9):「墮無間獄,億劫不出句:後世若有疑謗此經、毀辱經師者,墮無間獄,億劫不出。
  • 道藏輯要本(批次 9):「墮諸地獄,永劫不出句:後世若有疑謗此經、毀辱經師者,墮無間獄,億劫不出。
  • 民間流通本(批次 9):「永墮無間阿鼻地獄、萬劫不得超生句:後世若有疑謗此經、毀辱經師者,墮無間獄,億劫不出。
  • 校勘評議(批次 9)句:後世若有疑謗此經、毀辱經師者,墮無間獄,億劫不出。;「無間」「阿鼻」皆佛教詞,《俱舍論》、《大智度論》皆有;民間本疊用為「無間阿鼻」乃明清下俗講通例。本句屬經文末段恫嚇式付囑,乃晚期道經與佛經共有之文類特徵。Lagerwey (EFEO, 1981, pp. 134-138) 論《無上秘要》中末段付囑誡誓之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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